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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营改增后 房地产开发企业财税处理的4个变化_营改增_房地产开发企业_财税处理_中华会计网校...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近日终于公布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也是中国老百姓极为敏感的行业,实施营改增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的财税处理有何变化呢?下面将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会计处理的变化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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