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正确的废话”并不能让社会朝着“正确的废话”所指的方向发展

“正确的废话”的说话方式却剥夺了人们通过辩论、交锋、反思,最终达成某种具体而有意义之共识的机会。在多数情况下,正是那些有可能“错误的”话,那些具体的、表达特定看法的阐述激发了真正意义上的交流。

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能在各种场合听到许多“正确的废话”。例如,父母对孩子说“你要做一个好孩子,不要做坏孩子”,却并不解释判断“好孩子”与“坏孩子”的标准是什么,也很少告诉孩子如何才能成为一个好孩子。再如,人们常说“我们应该公平地对待社会中所有的人”,却并不阐明“公平对待”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以及如何达到这种“公平对待”。

仔细思量,这些 “正确的废话”不过是一系列褒义词的组合。那些本身就代表着“正确”“正当”“善”“好”的概念组合在一起,当然就形成了一句“正确的话”。然而,这些“正确的话”却常常让人感觉索然无味,听过了这些“正确的话”之后,人们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人们虽然知道要公平对待所有人,却对于什么是“公平的对待”争论不休。

人们之所以喜欢说“正确的废话”,而不愿意去解释其中概念的具体含义是因为:只要一进行具体的解释,所说的话就有可能引发异议,甚至遭到反对。比如说,如果父母跟孩子说:“好孩子就是不打架的孩子。”那么,对于这样的说法,一种可能的反对意见是“难道受欺负了也不能打回来吗?”在社会分配的问题上,如果有人说:“所谓‘公平地对待社会中的所有人’就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那么,马上就有人会反驳:“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怎么办呢?在按劳分配的原则下,他们什么都得不到,这还叫什么公平呢?”由此看来,当我们说话的时候,如果总是停留在褒义概念之间的组合,而并不具体去解释自己对这些概念的理解,那我们是绝不会犯错的,也不会招来任何反驳。一旦我们试图对这些“肯定对的概念”进行解释,就会纷争不断,难以收场。

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以“正义”这一概念为例,指出所谓“正义”就是一种划分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负担的原则。而每个人对于这一原则应该是什么都有自己的看法,这被称作每个人自己的“正义观”。所以说,正义的“概念”是唯一的,而正义的“观念”却是杂多的。每个人对于“正义”的理解不同,最终形成不同的“正义观”。罗尔斯认为,虽然人们的“正义观”不同,但经过不断地辩论与反思,能在一定限度内达成某种共识。

然而,“正确的废话”的说话方式却剥夺了人们通过辩论、交锋、反思,最终达成某种具体而有意义之共识的机会。试想,如果社会中所有人都因为害怕遭到他人的反驳而长篇累牍地阐述“正确的废话”,回避每一概念的具体含义和实践方式;每个人都只谈“概念”,不讲自己的“观念”;每个人都以一系列“正确的”概念的组合与他人进行形同虚设的交流,那么这个社会只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但却停滞不前的社会。“正确的废话”可谓一叶障目,这样的表达使我们看不到面前真正的困难,那些真正棘手、产生矛盾和纷争的问题被“正确的废话”一笔带过。这种“掩耳盗铃”的表达方式并不能促进社会朝着“正确的废话”里所指的方向发展,因为发言者往往也没有搞清楚自己在说什么。恰恰相反,在多数情况下,正是那些有可能“错误的”话,那些具体的、表达特定看法的阐述激发了真正意义上的交流,而只有这样的交流才可能推动我们对某一问题的理解,增进各方的共识。

原标题:“概念”与“观念”之分—— 兼评正确的废话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李石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读罗尔斯《正义论》:绝对的正义
思享|王进:当代社会正义理论的形态与模型
中国社会是怎么了?
无知之幕
法律若不被信仰,便形同虚设
关于政治共识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