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的基本职能
由于纳税评估是在税收监控分析的基础上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工作,是针对纳税异常的特定纳税人或纳税异常的行业纳税人的纳税状况进行的分析评估。通过纳税评估发现纳税人在税收申报缴纳存在的疑点,出路大致有三条:一是通过与纳税人的约谈举证和调查核实,对纳税人异常纳税的疑点予以排除,实现了无问题结案;二是通过与纳税人的约谈、举证,引导纳税人进行自我纠错,自行终止税收违法或过错行为,通过纳税自查申报足额补缴少缴的税款;三是通过纳税评估发现纳税人在税收申报缴纳存在的疑点可能涉嫌偷税、虚开发票、骗取税收优惠等较为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宜和纳税人约谈或其获知税务机关已掌握其违法犯罪的疑点即会逃匿的纳税人,将其案源移交税务稽查部门进行专案查处并对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因此,纳税评估的基本职能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监控分析职能
通过税收监控分析,分析不同地区、产业、行业税负水平对总体税收收入的影响。将一个地区税收增减的总体状况和增减变化的因素,分解剖析到具体税种、具体行业、具体企业,或者将一个税种的税收增减的总体状况,分解剖析到具体地区、具体行业、具体企业等微观方面。通过税收监控分析发现异常纳税的企业,异常纳税人较为集中的行业和地区。
(二)税收的风险控制职能
通过对区域范围内异常纳税的行业、特定行业中的异常纳税人或异常纳税的特定纳税人进行评估分析,对纳税人的纳税状况作出基本判断,确定你采取的措施。一是确定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引导其进行自我纠错;二是将其案源移交稽查部门进行专案稽查;三是采取引导纳税人进行自我纠错,发动纳税人进行纳税情况自查和重点稽查措施并用的方式对特定的地区或行业进行税收专项整治。藉此把潜在的税收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三)实施税收援助、降低纳税风险的税收服务职能
针对那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自我控制机制不健全、自我控制能力较为薄弱,或对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理解偏差,生产经营风险或纳税风险较重,而又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少缴不缴税收愿望的纳税人,通过纳税评估分析和税收约谈、辅导引导纳税人自我纠错,从而实现对纳税人的纳税援助,降低或化解纳税风险的税收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