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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妈妈,一个母亲的复仇。

参考资料: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作者丨山野

01

1月10日,

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改名刘某曦)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

在山东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

刘鑫需赔偿江母逾69万元,

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在法院判决书的最后,
有这样一段话,让人看了不禁落泪。

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

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罗翔曾说:
公平和正义,
不仅要在书上得到体现。
更重要是,
要在每个个案中得到回响。

被迫失去江歌的第1894天,
江秋莲终于为女儿等到了这声回响。

一审宣判后,
江秋莲赶往女儿的墓地。
“我现在要去看看江歌,
把这个判决书带给她。
告诉她,妈妈做到了。”

02

为女儿伸张正义的路上,
江秋莲遭遇了什么?

且不说——
丧女之痛持续弥漫着她的心灵,
各地奔波和过劳引起的健康问题,
她还有年迈的老母亲要照顾......


可恨的是,
农夫与蛇的情节,每天都在发生——

最初,刘鑫用逃避和谎言,
企图向江秋莲合理化自己的自私利己行为。
直到戏码被揭穿,
她开始暴露本性,破罐子破摔。

造谣江歌的性取向,
抹黑母女二人的关系,
制作视频抹黑挑衅,
组织水军和拥趸,
在各种平台,持续性攻击江秋莲。
他们就像蟑螂一样死缠烂打、阴阳怪气,
企图消磨江秋莲的意志,
并从精神上彻底摧毁瓦解她。


这就够了吗?
还没有。

如果说刘鑫之流是纯粹的恶,
那有太多人披着各种外衣,
企图借助江歌的话题,图名图利。

她遇到过太多无良律师。
拍着胸脯,自吹自擂自己专业。
可没多久,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

有的狮子大开口,
一年几十万的报价。
有的热衷炒作,
却连基本案情都搞不清楚。
有的则利用江秋莲获得媒体的联系方式,
企图给自己的律所增加曝光。


如果说目的不纯的敛财者可耻,
那么高高在上的同情者就属实可笑。

有人看她是单亲妈妈,
偏要在这个节骨眼儿上门提亲。
有人劝她领养孩子或宠物,
用来缓解痛苦,转移注意力。
更多的,是无数人以各种形式联系到江秋莲。
劝她想开点,别和自己过不去。
甚至讥讽她心理出现问题。
美其名曰——放弃执著,活在当下。

这些看似善意的干扰,
更像是一种糖衣炮弹,
企图以「为了你好」的形态
消磨江秋莲为女奔波的意志。

然而更可怕的是,
有的人对江秋莲总是抱有一种虚无的期待。

她必须是一个高尚的、伟大的母亲,
所以一切行为应该体面、优雅、温和。
面对谣言和纷争,
她不应回击,而是清者自清。
这样才符合自己心中的「人设」,

在他们心中,
江秋莲必须是一个完美的受害者,
最好清心寡欲、穷困潦倒。
别人的生存和死活问题,则不在考虑范围内。


03

「完美母亲」的形象?
这在江秋莲的眼里,或许根本不重要。

这些年她孤零零一个人,
生病时连个端水递药的人都没有。
这种情况下,普通人谁不想有个依靠?
可她还是是将提亲的人送出门,并断绝来往。

她不打算再要个孩子,
甚至连养宠物都没有精力。
因为女儿不可取代,这样做对别人也不公平。

她不是优雅体面的母亲。
谩骂羞辱她的人,向来都是怼回去。
劝她大度的伪善者,她也直言不讳。


她学习使用互联网,
从不善打字到可以写长文,
把每件事交代的清清楚楚、逻辑清晰。
她开始学习法律,
和女儿案件相关的法条,
以及晦涩的法律知识,
她都艰难钻研、体会、内化、表达。


她也不屑于建立「清高」的人设。
而是大大方方、坦坦荡荡赚钱。
于是自食其力,学着开网店、做电商。

她不想消费公众的同情心,
而是不断强调——
“任何人购买我小店里的商品,
是您真正的需要,
请不要因为同情我可怜我而购买。”

江秋莲展现的,
都是一个母亲真实的品格。
众声喧哗间,
她在用自己的行动告慰女儿:
“别怕,正义尚未到达的地方,还有母亲。”


04

庆幸的是,正义终抵达。
仔细看判决书的细节,
也能解开很多人心中的谜团——

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试着解释一下:
因为刘鑫的求助,
江歌被置于受到侵害的境地。
在这个过程中,
刘鑫是存在「救助义务」的,
比如事先提醒潜在风险、事发时降低危害。
可她不仅没有这么做,
而是把江歌阻挡在门外。
这可不是所谓的「紧急避险」,
而是以牺牲同伴的代价,去保全自己。


我想,法律文书上的文字,
是对刘鑫这类「利己主义者」最有力的回击。

就像今天在朋友圈看到的话——
“如果这场官司打赢了,
我会教育孩子们不要做刘鑫那样的人。
如果输了,我就教育他们不要做江歌那样的人。”

见义勇为者,
理应得到法理上的支持。
而自私冷漠者,
也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不仅是一位母亲对女儿生命权利的捍卫,
更是一个社会,对道德和法理的坚守。

05

江秋莲决定:
将胜诉案件的赔偿款捐予社会。

她想起江歌出生时,
前夫对「是个女孩」的嫌弃。
于是在几年前,就有了捐助失学儿童的想法。


可她依旧在强调,
这无关道德的高尚,也无意标榜清高。
而是——

“在我江歌被害之前,
除了父母和女儿,
我不亏钱这个世界任何人。
爱女江歌被害,
我向社会发起求助,
因为社会给我无数的帮助和温暖,
才使我活了下来,
我不愿欠着任何人的债离开这个世界,
我要把曾经的求助还与社会。”

她将所有的力气,
回击那些伤害女儿和自己的人。
她也将心底的善意,
向社会弱势者施以援手。


只是一路走来,
辛酸苦涩旁人无法体会。
在一次次摧毁中,
她逼自己越来越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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