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是恨狗仇猫党提示我们去看的,他的意图是:看你们,今日爱狗,明日杀人。我们看了案例后,反而对他感到悲哀,基于他的那种认知,如果仍去吃狗肉,会让他自己处于险境而不知。
先来看这个案例吧。相关案情转引自“简单快乐”发布在“风闻社区”上的文章:投毒至7人死亡,2008年浙江女子因同事聚餐吃狗肉投毒案始末(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860652)。
2008年6月13日,浙江省台州市中心医院一下子死了7位病人,死因相同,都是中毒而死,医院虽然全力抢救但还是无力回天,事关重大,医院方面立刻报警。
台州市刑警大队接警后,立即驱车赶往医院,医院负责人向警方出具了7名死者的病情报告,报告显示,7人都是因为中了毒鼠强的剧毒而死。
一天之内7人死亡,这是台州几十年以来罕见的重大事故。上级立刻命令成立6.13专案组,彻查7人中毒的原因。
7人同时中了剧毒,这让警方觉得非常疑惑,如果说一人因为误食毒鼠强中毒还说得过去,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难道是有人故意投毒?
专案组立刻展开调查并很快有了重大发现,据查,这7人是同事,同属台州某贸易公司,这家公司包括老板在内一共有9人。这次死亡的7人中就包括老板邓某,那还有两个没有出事的同事,他们会不会和这起多人中毒事件有关呢?
专案组很快就针对这名同事做了调查,一个是前台小张,据查,小张因为怀孕待产,在半个月前就已经回了老家陕西,被排除了嫌疑。
另一名女同事刘某佳在出事后突然失踪,不知去向,而且她租住的房子也在6月10日退租了,这些都说明这个叫刘某佳的人有重大嫌疑。
专案组立刻针对刘某佳的行踪展开大规模调查,结果发现6月13日下午5:25分,她乘坐火车离开了台州,目的地是深圳。
专案组立即联系深圳警方协助搜捕刘某佳,同时挑选了4名有经验的刑警前往深圳追查刘某佳的踪迹。
6月16日,在深圳警方的大力协助之下,刘某佳在深圳坪山一家宾馆内被抓,并在当天进了突审。
刘某佳承认,是自己下的毒,而下毒的原因是因为一条流浪狗。
刘某佳租住的地方不允许养狗,但她会经常照顾公司楼下的一条流浪狗。这条叫小黄的流浪狗好像是被主人遗弃的,经常蹲在公司门口等她下班,看到刘某佳出来,小黄摇着尾巴就会冲过去在她的腿上蹭来蹭去撒欢。
可是6月8日那天,刘某佳一整天都没有看到小黄,她趁着中午休息的时候还专门去找了一圈,结果也还是没有看到小黄。
下班后她又开始找,可是把附近都找遍了还是没有找到,她隐隐感到小黄可能出事了。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她心神不宁,总是牵挂着小黄。中午她又去公司门口找,保安大爷好奇就问她找什么,刘某佳就把小黄的事给他说了。
结果保安大爷说:“你不用找了,那条小狗被邓老板他们做成狗肉火锅吃了”。
刘某佳从保安大爷那里得知,原来在6月7日中午,小黄把尿撒到老板邓某的丰田车上了,邓某一生气就直接让人把流浪狗小黄抓了起来。并于6月7日晚上8:30左右,请公司其他6名员工饱餐了一顿狗肉火锅,小黄就这样被吃了。
刘某佳听完保安大爷说完之后,想立刻冲到邓某办公室质问他为什么要吃了小黄,但是她没有,而是生出了一个为小黄报仇的想法。
她要让吃小黄肉的所有人付出代价,为小黄陪葬。于是她开始着手准备,首先她在地摊上购买了一瓶毒鼠强,又于6月10日退了房子,准备随时出逃。
6月13日下午2:00,刘某佳买了8杯奶茶请所有同事喝,说是有个新店做活动,同事们不疑有他,很是高兴的接过奶茶喝了起来。
其实,8杯奶茶中只有刘某佳自己那杯是纯奶茶,其他的7杯都放了毒鼠强,看着大家都喝的差不多了,刘某佳什么也没说,转身出了公司,直接去了火车站,并于当天5:25分乘车前往深圳。
至此,这起特大投毒杀人案终于真相大白。6月16日当天晚上,刘某佳被连夜押回台州,并于7月28日被台州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立即执行。
握爪点评:
1.吃狗肉是有很大风险的。一方面很可能会吃到毒狗肉而导致食物中毒,另一方面大张旗鼓吃狗肉会引发寻衅滋事行为,可能被人记恨报复。毫无疑问这个案子里的报复行为是违法犯罪,但凡事都事出有因,吃狗肉的人自身也要反省下,为了一口肉值不值?
2.缺失相关动保法,就不能有效阻止因虐杀动物、吃猫狗肉可能引发的严重社会问题,最后是“双输”。现在离2008年已经过去16年了,我们仍需要继续呼吁完善动保立法,哪怕为了保护恨狗仇猫党——这是一个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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