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信贷机构在诉讼中被告缺席问题





贷机构在诉讼中被告缺席率非常高,司法实践中普遍面临送达难的问题。为解决司法送达难的问题,2016年9月12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在该规定中明确:“完善送达程序与送达方式。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约定送达地址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地址作为送达诉讼文书的确认地址。”这是继一些地方法院明确该政策后,经多方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一政策的最终确认,这一政策的出台,对解决送达难的问题,尤其是在金融机构涉诉纠纷案件中,将会起到重大的作用。


这个规定至今出台已经两个多月了,一些信贷机构的以及一些小贷公司的信贷人员对此新规定竟然不知道,有些即便听说了,也未及时根据新规定对合同进行修改。

 

合同是确立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借贷关系的核心文件,信贷机构只要做业务都会用到,合同一旦签订有问题会给信贷机构带来巨大的风险。基于信贷机构的经营特点,信贷机构在诉讼(含仲裁)中一般具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信贷机构往往是原告;第二,信贷机构往往胜诉没有什么问题。信贷机构一旦打起官司,以诉讼为例,由于胜诉一般没有什么问题,信贷机构基本的诉求就是希望法院能尽快立案、尽快开庭审理、尽快判决、尽快给执行,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字“快”。但正是由于信贷机构一般胜诉没有什么问题,这就导致被告缺席率和部分缺席率非常高,尤其是存在担保人等多个被告的时候,送达难是信贷机构普遍面临的问题,因为送达的问题消耗了大量的时间,也浪费了司法资源。在具体个案中,信贷机构能否尽快拿到执行依据对信贷机构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直接影响到在执行阶段能否受偿及受偿多少。当务之急,信贷机构需要“立即+马上”对当前所用合同进行修改,否则将会面临巨大的风险,在本文后面所附送达条款范本供参考。



附一:送达条款示范条款


1.本合同中双方预留的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


附二:最新司法解释中相关条款


《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第3条规定:


完善送达程序与送达方式。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约定送达地址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地址作为送达诉讼文书的确认地址。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依照规定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积极运用电子方式送达;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应当提供并确认传真号、电子信箱、微信号等电子送达地址。充分利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建立全国法院统一的电子送达平台。完善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进行送达。


附三: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条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合同加上这一条,打官司轻松应对被告玩消失!
民事诉讼送达辑要
借条加上这两点 让你零成本加速拿回借款
借条上必须加这2句话:省钱、省时间!
民商事合同中约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客帝国
借款人失联跑路,怎么才能提高打官司执行效率?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