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王辉斌:《孟浩然诗集笺注》志疑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5月出版的佟培基《孟浩然诗集笺注》(以简下称“《笺注》”),是近年来对孟浩然作品集或笺注或评注类成果中较好的一种。但是,其中也存在着诸多可供商榷与需重新考订的问题。本节将这些问题归类为“人物笺注”、“作品编年”、“地名误注”三个方面,并择其要者各举五例以进行辨说,是为“志疑”,以供参考。

一、人物笺注商榷

现存孟浩然集所涉及的各类交游人物,据粗略统计,约有150人之多(集中无,其它文献涉及者不计其内,如王士源《孟浩然诗集序》中之郑倩之等),弄清楚这些人物的身份以及孟浩然与其交游的历史真实,对于全面系统地研究孟浩然其人其作,虽然是大有裨益的。但《笺注》表现在这方面的笺注,不如意者却甚多,下面兹举五例,以窥一斑。

(一)裴迪与裴逈。

《四部丛刊》本《孟浩然集》卷一有《从张丞相游纪南城猎戏赠裴迪张参军》一诗,诗题中的“裴迪”,宋蜀刻本《孟浩然集》作“裴逈”。《笺注》认为应以“裴逈”为是,理由是《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东眷裴氏》、《郎官石柱题名考》、《新唐书·地理志》,以及石刻游芳《任城县桥亭记》四起材料,均不作“裴迪”。

按:复次游方《任城县桥亭记》一文,不仅作“裴迥”,而且游方(与石刻作“游芳”异)写是文的“开元二十六年秋七月旬有四日”[1],裴迥尚在任城官县尉之职。而据张九龄《赴荆州长史制》一文可知,九龄“开元二十五年四月二十日”贬荆州长史[2],到任则当在是年五月前后,其辟孟浩然为荆府从事,至早也当在六月之际。《从张丞相游纪南城猎戏赠裴迪张参军》诗有云:“岁暮登城望,偏令乡思悬。”据此两句,知孟浩然斯时已有归欤之意。如此,则是诗的作年就必当在开元二十六年的“岁暮”。若如《笺注》所言在开元二十五年,孟浩然何得在脚根尚未站稳的情况下就“偏令乡思悬”呢?此为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则是,张九龄此行荆州之任,乃系被贬所致,他又焉得在到荆州的当年“岁暮”时,就举行如此大规模的“猎戏”活动呢?合勘此二者,是知此诗之作年,乃可肯定为开元二十六年的。而据上引游方《任城县桥亭记》之载,开元二十六年的裴迥乃在任城县尉任上,此前又无材料证明其与孟浩然曾相识,孟浩然又怎么能在荆州写诗相“赠”呢?至于裴迥何时供职荆州,何时离荆州而改官任城尉,又何时与孟浩然及张九龄在何地相识等,《笺注》对此均无只字相及,仅据宋蜀刻本是诗题作“裴逈”就认为应以其为正的举措,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所以,是诗之题还是应以《四部丛刊》本《孟浩然集》作“裴迪”为是。这是因为:其一,现存的刘辰翁评点本《孟浩然集》与元刊本《孟浩然集》,以及四种明刊本《孟浩然集》均作“裴迪”。其二,是诗中的“参卿有几子”,亦与诗题云“裴迪张参军”合;其三,据吴汝煜主编《唐五代人交往诗索引》[3]可知,裴迪不仅与张九龄、孟浩然有交往,而且还与王维、卢象、崔兴宗、陆羽、储光羲、杜甫等大批生活于“开天”时期的盛唐诗人关系密切,而裴逈或裴迥则不然。所以,游方《任城县桥亭记》中的任城尉裴逈或裴迥,不是孟浩然此诗中的裴迪,也即任城县尉裴逈或裴迥,不曾供职于张九龄的荆州长史幕府。而《笺注》藉之以认为二人为一人,并以作裴逈”(或“裴迥”)为正者,实则甚为错误。

(二)张子容与张愿。

孟浩然集中有《秋登张明府海亭》、《和张明府登鹿门山》、《同张明府碧溪赠答》、《奉先张明府休沐还乡海亭宴集》、《卢明府九日宴袁使君张郎中崔员外》、《同张明府清镜叹》、《同卢明府早秋宴张郎中海园》、《张郎中梅园作》、《送张郎中迁京》等诗,其中的“张明府”、“张郎中”,陈贻焮《孟浩然事迹考辨》、拙作《孟浩然年谱》等,皆认为是孟浩然的乡友张子容,《笺注》则认为是张柬之之孙张愿。

按:《笺注》据以立论的材料,主要为《唐代墓志汇编》中的《唐故秀士张(点)公墓志并序》、《唐故朝散大夫著作郎张府君墓志铭并序》、《大唐谷城县令故张府君墓志》三文,以及《唐会要》卷七十之载。据这四起材料可知,张愿确在开元十七年十一月十日始任奉先县令,开元二十一年为驾部郎中。张愿既然曾先后任奉先县令与驾部郎中,其自然是可称之为“张明府”与“张郎中”的。但将其目之为孟浩然集中的“张明府”与“张郎中”,则存在着以下两个疑窦。首先,无论是孟浩然集还是现存的唐代墓志等文献资料,均无孟浩然与张愿有过交往的记载。而据《新唐书·张柬之传》、《唐代墓志汇编·唐故著作郎张公墓志》、岑仲勉《贞石证史·张柬之世系纠谬》,以及两《唐书·高宗纪》、《中宗纪》等材料可知,张柬之在神龙元年(705年)七月“恩拜本郡”回襄州后,于翌年正月即被武三思“构”罪贬“新州司马”(《旧唐书·中宗记》),至唐睿宗景云元年(710年)始昭雪平冤。即是说,在神龙元年至景云元年的五年内,以张柬之为首的张氏家族曾经历了由“长安迁居襄阳,再由襄阳迁居长安”的大搬迁。但在此五年中,孟浩然时龄仅为十六岁至二十岁,在如此年龄段内的孟浩然要想在襄阳与张愿父子相交,乃是根本不可能的,原因是一则孟、张两家此前并不相识,二则孟浩然斯时尚未建立起自己的知名度。其次,在张愿任奉先令的开元十七年十一月前,孟浩然虽曾到过长安,但斯时的孟浩然仍如前一样不曾与张愿相识,更不曾到过张愿所供职的奉先县,以此推之,孟浩然在长安期间应是根本不知道张愿乃在奉先令任上的。而《唐会要》明载张愿任奉先令的时间在开元十七年十一月十日,以及《笺注》在该书《前言》中对《自洛之越》的笺注,认为孟浩然之自洛之越乃始程于开元十七年秋天的认识,又构成了对此最有力之佐证。这是因为,据《笺注》所言,张愿之供职奉先县令,乃是在孟浩然自洛之越的三个月以后,即孟浩然之越在前,张愿任奉先令在后。既如是,孟浩然在《奉先张明府休沐还乡海亭宴集》一诗中,又何得称张、孟二人当时之境况是“自君理畿甸,余亦经江淮”呢?

更何况,开元十八年秋冬时节,孟浩然乃在由长安还襄阳的途中。孟浩然欲离长安之际,王维曾赋诗以送,其集中的《送孟六归襄阳》一诗,即为确证。诗云:“杜门不复出,久与世情疏。以此为良策,劝君归旧庐。醉歌田舍酒,笑读古人书。好是一生事,无劳献子虚[4]。待至南阳时,因大雪所阻,孟浩然写《南阳北阻雪》一诗以纪之。诗云;“我行滞宛许,日夕望京豫。旷野莽茫茫,乡关在何处。孤村烟际起,归雁天边去。积雪覆平皋,饥鹰捉寒兔。少年弄文墨,属意在章句。十上耻还家,徘徊守归路。”[5]这两首诗是孟浩然开元十七年不曾“自洛之越”的最有力证据。考王维生平,其开元十三年由济州还长安,开元十六年前后供职“淇上”为小吏,开元十七年还长安从道光学“顿悟”,开元十八年秋冬赋《送孟六归襄阳》诗后,旋即“转官吴越”,开元十九年春末北返[6]。王维的这一生平实况表明,其《送孟六归襄阳》是绝不可写于开元十七年秋或其前的;而孟浩然《南阳北阻雪》亦如是,因为据两《唐书·玄宗纪》及《食货志》可知,开元十七年的“是冬无雪”。

以上的考述表明,孟浩然集中的“张明府”与“张郎中”是否为张愿,《笺注》并无直接材料证实,而仅仅是在兜圈子而已,因而是难以成立的。但张子容则不然。据孟浩然集中《寻白鹤岩张子容隐居》、《晚春卧疾寄张少府宅》、《送张子容赴举》、《除夜乐城张少府宅》、《永嘉上浦馆逢张八子容》、《岘山亭寄晋陵张少府》、《越中送张少府归秦中》等诗,以及芮挺章《国秀集》、计有功《唐诗纪事》、辛文房《唐才子传》等材料可知:(1)孟、张两家在襄阳为通家之好;(2)张子容及第后曾先后任晋陵、乐城尉,孟浩然在诗中多称其官衔;(3)张子容曾由乐城入京。将此三者合勘孟集中关于“张明府”、“张郎中”之诗,则知张子容入京后又曾先后任奉先令、户部郎中、义王府司马等职。张子容任户部郎中,可从赵钺、劳格《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略获之,是书卷十一“户部郎中”第四行有“张□容”,其前为姚珽,后为唐从心[7]。据两《唐书·姚珽传》等材料,知此二人生活的年代均在神龙、开元期间,与张子容正合。而傅璇琮等《唐五代人物传记资料综合索引》又表明,在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名“张□容”者,只有张子容一人,则“户部郎中”中之“张□容”为张子容,当可遽断。

虽然如此,但张子容何时曾任奉先令,则还有待作进一步之考察。

(三)袁左丞与贺侍郎。

《孟浩然集》卷二有《秦中苦雨思归赠袁左丞贺侍郎》一诗,其中的“袁左丞”与“贺侍郎”,《笺注》以林宝《元和姓纂》、《新唐书·张九龄传》、《旧唐书·贺知章传》三起材料为据,认为其即袁仁敬与贺知章,并系是诗于开元十六年,实则大误。

按:复次林宝《元和姓纂》卷四“襄阳袁氏”与《新唐书·张九龄传》,其中确有“唐尚书左丞袁仁敬”的记载,而贺知章于开元十三年也确曾“迁礼部侍郎”,但此并不能证实袁、贺二人就是孟浩然是诗中的“袁左丞”与“贺侍郎”。其原因在于,袁仁敬何时任尚书左丞,林宝《元和姓纂》等均无明载,而《旧唐书·贺知章传》载贺知章开元十三年迁礼部侍郎后,乃是“俄属惠文太子薨,由是改授工部郎兼秘书监同正员”。检《旧唐书·惠文太子传》有云:“惠文太子范……(开元)十四年,病薨。”则贺知章的“改授工部侍郎兼授秘书监”,至迟在开元十四年底者,即可论断。又据《旧唐书·职官志一》,秘书监为“从三品”,工部侍郎为“正四品下”,若孟浩然诗中的那位“贺侍郎”为贺知章,孟浩然在诗题中本应称其为“贺秘监”的,其何得弃高就低称其为“贺侍郎”呢?此为其一。其二,从版本学的角度讲,《文苑英华》著录孟浩然是诗“袁左丞”作“袁中丞”,而明人凌濛初刻印刘辰翁、李梦阳评点本《孟浩然集》,日本明治间近藤元粹本孟集,于是诗之题均无“贺侍郎”三字。这一实况表明,孟浩然此诗究竟应以何为正者,尚属于一个需加考察与辨证的问题,但《笺注》在未对此弄清楚的情况下,即认定“袁左丞”与“驾侍郎”为袁仁敬、贺侍郎的举措,显然是既不严肃也不严谨的。其三,《笺注》为系是诗的作年在开元十六年,并以之证实孟浩然在是年前即开元“十五年冬,赴京师长安”一次,乃仅引了《新唐书·五行志》的一则记载:“开元二年五月壬子,久雨……十六年九月,关中久雨,害稼。”但《笺注》的作者殊不知,两《唐书·玄宗纪》、《裴耀卿传》、《食货志》等,还记载了开元二十一年秋天长安地区曾下过一场成灾久雨的事实。假若孟浩然是诗写于开元二十一年秋,则斯时不仅袁仁敬已辞世数年,而且贺知章早已与“侍郎”无涉;如果《笺注》认为是年的长安久雨乃非孟浩然诗中的“秦中苦雨”,就应以确凿的材料对其予以证实,然其却只字未及。

综以上三者,是知《笺注》认为此诗题中之“袁左丞”与“贺侍郎”为袁仁敬、贺知章的说法,显然是缺乏材料上的依据的,则其不足据信者,乃显而易见。

(四)钱八与薛八。

宋蜀刻本《孟浩然诗集》卷中有《夜泊牛渚趁钱八不及》一诗,《笺注》认为,此钱八“又作洛八,薛八,名不详”,乃属失考。

按:孟浩然此诗之题,应以《四部丛刊》本《孟浩然集》为是,即其正确者应作《夜泊牛渚趁薛八船不及》。这是因为,一则现存的几种明刊本《孟浩然集》著是诗之题皆与《四部丛刊》本同,另则孟浩然集中尚有《云门寺西六七里闻符公兰若最幽与薛八同往》(宋蜀刻本《孟浩然诗集》作《云门兰若与友人同游》)、《广陵别薛八》二诗,以纪孟浩然与薛八之交游。又,岑仲勉《唐人行第录》于“又薛八”中在列举了孟浩然集中与薛八相关的三首诗后,说:“惟毗陵集一《三月三日自京到华阴水亭独酌寄裴六薛八》,疑与孟之薛八为同一人。” [8]徐鹏《孟浩然集校注》卷一于薛八则注云:“独孤及有《三月三日自京到华阴水亭独酌寄裴六薛八》诗,又有《送薛处士业游庐山序》,言其‘敦于诗,困于学,敏于行。时然后言,言而寡尤。口弗言禄,禄亦不及。’《唐诗纪事》录存薛业诗两首,其一题为《晚秋赠张折冲》,浩然亦有《与张折冲游耆阁寺》诗,两人均与张冲折有交游,疑此薛八即薛业。” [9]岑、徐二说,皆认为孟浩然集中之薛八即独孤及诗中之薛八,亦即其文中的薛业其人,良是。《笺释》未及,实属遗憾。

(五)辛谔与辛之谔。

宋蜀刻本《孟浩然集》有《都中送辛大》、《送辛大不及》、《夏日南亭怀辛大》、《张七及辛大见寻南亭醉作》等诗,《笺注》认为其中的“辛大”,皆为《西山寻辛谔》中的“辛谔”其人,故于《都下送辛大》一诗的“笺注”中认为:“辛大疑即辛谔。”

按:《笺注》此之所笺乃为误,盖因唐代并无辛谔其人。其实,孟浩然诗中的“辛大”、“辛谔”,皆为孟浩然的乡友辛之谔,即“辛谔”乃辛之谔之讹。辛之谔其人,《新唐书·艺文志四》著录其《叙训》二卷,有注云:“开元十七年,辛之谔上《叙训》二卷,授长社尉。”徐松《登科记考》卷七,即据《新唐书·艺文志四》此之所载,考订辛之谔为开元十七年“上书拜官五人”中之一人。所以,《笺注》关于“辛大疑即辛谔”的认识,其实是因未谙《新唐书·艺文志》、徐松《登科记考》皆载辛之谔事迹而致误。

二、作品系年辨误

《笺注》在以宋蜀刻本《孟浩然诗集》为底本进行“校”、“笺注”、“按”的同时,于具体的“笺注”中还对孟浩然集中的有关作品进行了系年,但其中的某些系年,不仅缺乏文献依据,而且还颇多错误,故乃大有辨正之必要。为便于认识,这里亦举其错误五例如下,或可获窥管见豹之效。

(一)《宿永嘉江寄山阴崔少府国辅》。

《笺注》认为:“此诗当作于开元十九、二十年间,孟浩然经会稽、永嘉赴乐城寻张子容,而崔国辅时任山阴县尉,正奉使北上长安。”

按:《笺注》的这一系年,纯属自说自话所致,原因是现的存见之有关崔国辅生平的各类材料,均无其在任山阴尉时曾“奉使北上长安”的记载。其实,此诗的正确作年,乃在开元二十三年春。考徐松《登科记考》卷八于开元二十三年的“牧宰举”列崔国辅名,并有云:“《新唐书·艺文志》:‘国辅应县令举,授许昌令。’县令举,疑即此牧宰举也。”[10]徐松所说的“此牧宰举”云云,所指为唐玄宗在开元二十三年春正月所下的一道诏令,对此,《旧唐书·玄宗纪上》乃有载,其云:“其或才有王霸之略,学究天人之际,智勇堪将帅之选,政能当牧宰之举者,五品以上清官及军将、都督、刺史各一人。” [11]正因为崔国辅在开元二十三年春因“牧宰举”而入京,故孟浩然是诗乃有“我行穷水国,君使入京华”之谓。所以,是诗作年非如《笺注》之所言,乃在“开元十九、二十年间”,而是在开元二十三年的春天。

(二)《同储十二洛阳道中作》。

《笺注》笺此诗云:“……《储光羲集》卷五《洛阳道五首献吕四郎中》。此即和储诗而作。时在开元十七年春。”

按:是诗的作年非为开元十七年,《笺注》此系误。考《全唐诗·储光羲集》中有《大酺得长字韵》一诗,其题下有注云:“时任安宜尉。” [12]储光羲诗题中的所谓“大酺”,是指开元十七年八月五日唐玄宗为庆贺其生日,乃诏令天下诸州宴乐并休假三日,对此,《旧唐书·玄宗纪》有载,兹不具引。而开元十七年春,孟浩然乃在长安,其集中的《长安早春》乃可证之。诗有云:“关唯东漠,城池起北辰。咸歌太平日,共乐建寅春。雪尽青山树,冰开黑水滨。……何当桂枝擢,归及柳条新。”[13]又,孟浩然《题长安主人壁》云:“久废南山田,叨陪东阁贤。欲随平子去,犹未献甘泉。枕籍琴书满,蹇帷远岫连。我来如昨日,庭树忽鸣蝉。促织惊寒女,秋风感长年。授衣当九月,无褐竟谁怜。”[14]据“犹未献甘泉”、“庭树忽鸣蝉”诸句可知,此诗乃写于开元十八年的春天,其题既作“题长安主人壁”,可知开元十八年的春天孟浩然仍在长安。而此,也可确证孟浩然的“自洛之越”,是并非始于开元十七年的秋天的(详上对“张子容与张愿”之志疑)。

又,《全唐诗·储光羲集》有《贻鼓吹李丞时信安王北伐李公王之所器也》一诗,表明储光羲至洛阳之时为开元二十年。是诗题中的“信安王北伐”,据两《唐书·玄宗纪》、王溥《唐会要》、司马光等《资治通鉴·唐纪》所载可知,乃在开元二十年春,始程地则为洛阳(储光羲此诗有“出车发西洛”之句)。储光羲斯时既以是诗替其友人“鼓吹李丞”送行,则其春在洛阳即可遽断。又据《旧唐书·玄宗纪上》,开元十九年十月、十一月,唐玄宗与文武百官均在洛阳,时为都官郎中的吕向(参见岑仲勉《郎官石柱题名新考订》、《翰林学士壁记注补·玄宗》),自当随驾至东都。此则表明,储光羲《洛阳道五首献吕四郎中》组诗,只能是写于开元二十年春之洛阳。而孟浩然既“同”储光羲此诗,其所表明的则是,斯时孟浩然亦在洛阳,如此,其《同储十二洛阳道中作》一诗之作年,为开元二十年的春天,也就甚为清楚。

(三)《赴京途中遇雪》。

《笺注》认为“此诗当作于开元十五年冬”,乃误。

按:上引是诗有云:“迢递秦京道,苍茫岁暮天。穷阴连晦朔,积雪满册川。落雁迷沙渚,饥鸟集野田。”检两《唐书·玄宗纪》、《五行志》、《食货志》,开元十五年的“秦京道”根本无下雪之记载,则是诗非作于开元十五年者,乃甚明。按要诗之题,凌濛初刻印宋刘辰翁、明李梦阳评点本《孟浩然集》、朱警嘉靖十九年辑刻《唐百家诗》本《孟浩然集》、王维、《四部丛刊》本《孟浩然集》,均作《赴命途中遇雪》。所谓“赴命”,即奉命入京,亦即奉诏入京。关于孟浩然曾奉诏入京的史实,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二十三有载:“明皇以张说之荐召孟浩然,命诵所作。”[15]考张说生平,其于开元十一年四月“正除中书令”,大权在握,而其平生又喜识拔后进,且此前又与孟浩然颇具交谊[16],则其荐孟浩然于玄宗就当在开元十一年。而据《旧唐书·玄宗纪上》记载,开元十一年冬天的“秦京道”恰好下过一场大雪:“是月(十一月),自京师至于山东、淮南大雪,平地三尺馀。”诗史互印,事实确凿,则此诗作于开元十一年冬天,即可肯定。而此,又可表明,《笺注》于其有《前言》中认为孟浩然在“开元十五年冬,赴京师长安”的说法,亦乃为误。

(四)《永嘉别张子容》。

《笺注》于此诗之“笺注”中说:“张子容时任乐城县尉,开元十九年冬末,孟浩然至乐城会晤故友,二十年春初同游永嘉,后北归返襄阳,(写)此诗相别。”

按:孟浩然集中有《送张子容赴举》一诗,述写了孟浩然在襄阳与张子容分别的事况。斯时,张子容赴京应试,孟洗然则赋是诗以送。据徐松《登科主考》卷五,知张子容先天元年及第,则孟浩然在襄阳相送并写是诗之时间,就当在是年前一年即景云二年。又,孟浩然集中有《除夜乐城张少府宅》一诗,记述了孟浩然与张子容自襄阳分别后于乐城之再见,其中有云:“平生复能几,一别十馀春。”孟浩然与张子容再会于乐城的时间,若如《笺注》所言在开元十九年冬,则由是年上数至二人襄阳相另的景云二年,其间乃整二十年,按理,孟浩然应将此诗句作“一别二十年春”,方可与事实相符,然其作“一别十馀春”而不是“一别二十春”者,所表明的是二人之乐城再会,乃绝非如《笺注》所言是在开元十九年冬的。如此,则知《笺注》认为《永嘉别张子容》写于开年二十年的说法为误,也就不言而喻。

(五)《自洛之越》。

《笺注》于此诗之“笺注”有云:“此诗作于开元十七年秋。”而其于《前言》中,则有孟浩然开元“十七年秋,自洛阳经汴水往游吴越”云云,即是据此而为,实则乃误。

按:据是诗,知孟浩然确曾“自洛之越”一次,但其时间却并非如《笺注》所言是在开元十七年的秋天。孟浩然集中有《久滞越中贻谢南池会稽贺少府》一诗,其中有云:“两见夏云起,再闻春鸟啼。”此二句诗所表明的是,孟浩然写此诗时,已在越中度过了两个夏天一个春天即三个年头,故其才有“久滞越中”之谓。以此勘之《笺注》认为孟浩然“自洛之越”始于开元十七年秋天的说法,则孟浩然写是诗时,就当在开元二十年春。而《笺注》又认为孟浩然集中的《归至郢中作》一诗,“为孟浩然漫游吴越返乡途中所作”,则孟浩然此行还襄阳最早当在开元二十年的夏五月前后。然而《笺注》的这一结论,却和开元二十年春孟浩然在洛阳与储光羲过从的事况(详上对《同储十二洛阳道中》诗系年之志疑),乃大违其背,则是诗之作年非在开元十七年秋者,即已明若观火。

三、地名误注订正

在包括《笺注》在内已问世的六种孟浩然集整理本中,《笺注》对于地名的“笺注”,是属于用力较勤的一种,然其亦多有误注或误笺,下面特例举五端以订正之。

(一)香山。

宋蜀刻本《孟浩然诗集》卷上《寻香山湛上人》诗有云:“朝游访名山,山远在空翠。……愿言投此山,身世两相弃。”《笺注》注此“香山”引《京山县志》云:“香山在(京山)县北八十里,即今湖北京山,地处襄阳东南。孟浩然已久居襄阳鹿门山,至此访友在情理中。”

按:今湖北京山县之香山,远距襄阳约400公里左右,且其由襄阳至此山,古今均无路相通(今由襄阳始程,须经宜城、钟祥、京山、山阳,方可至香山),此为其一。其二,《寻香山湛上人》诗明言“朝游访名山”,表明孟浩然所访之香山,乃为一座“名山”,而京山香山并非名山。其三,诗题中的“湛上人”即僧人书法家湛然,考湛然生平,其从不曾涉足唐之京山县境,更不曾隐居斯地。其四,孟浩然一生足迹亦不曾至京山,更不曾至此香山。综此四者,是知孟浩然此诗中的“香山”,应以徐鹏《孟浩然集校注》、曹永东《孟浩然诗集笺注》所注之“河南洛阳香山”为是。

(二)竹东山。

宋蜀刻本《孟浩然诗集》卷中有《行出竹东山望汉川》一诗,《笺注》注“竹东山”引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认为此山乃“竹山县东之山”,亦即坐落于湖北竹山县“东南三十里”的方城山,实则为误。

按:是诗有云:“猿声乱楚峡,人语带巴音。……坐欣沿溜下,信宿见维桑。”所写乃为峡江一带的风情风俗。据此,知孟浩然此行乃是乘船顺长江而下,待至“汉川”(汉水入此长江处),而写此诗以纪之。但《笺注》据《行出竹东山望汉川》这一诗题则认为,此诗乃写于“竹山县东之山”一带。然需指出的是,今湖北竹山县,北距汉水约180公里,南距长江约500公里,且南北两途之间皆崇山峻岭,是地不仅无“人语带巴音”之俗况,而且根本不能“坐欣沿溜下”。另外,综孟浩然一之行踪可知,其从不曾至今湖北竹山县境,又如何会在斯地“行出竹东山”呢?而且,古今竹山县,压根就没有所谓的“竹东山”(“竹山县东之山”为方城山,但其并不能称为“竹东山”)。而就全诗之所写言,此诗之题应以《文苑英华》作《行至汉川作》为是。另从版本学的角度审视,《文苑英华》较之宋蜀刻本《孟浩然诗集》是更具版本学价值的。而此,也是《文苑英华》后的明铜活字、《唐百家诗》本、《四库全书》本、《四部丛刊》本《孟浩然集》等,乃皆作《行至汉川作》的原因之所在。

(三)秦岭。

孟浩然《越中送张少府归秦中》诗云:“试登秦岭望秦川,遥忆清明春可怜。仲月送君从此去,瓜时须及邵平田。”《笺注》注其中的“秦岭”,引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云:“秦山,一名秦岭,在县东南五十里。南入商州,西南入华州。山高三千丈,周回三百馀里。”

按:《笺注》将此“秦岭”笺注为“商州秦岭”者,实则大误,这是因为,时在“越中”的孟浩然及其友人“张少府”,均不可能去“试登”远在数千里之处的“商州秦岭”而“望秦川”的。所以,此诗中的“秦岭”,只能是在越州而非商州。考穆彰阿等《大清一统志·浙江·杭州府》有云:“秦望山,在钱塘县西南四十二里,陈顾野王《舆地志》:‘秦始皇东游,登此册瞻望,能渡会稽,故名’。” [17]此越中之秦望山,孟浩然不仅曾经登临过,而且其集中还有诗载之,可见,“试登秦岭”之“秦岭”,当即是山无疑。而此,亦与诗题“越中”吻合。又,李景白《孟浩然诗集校注》、徐鹏《孟浩然集校注》、赵桂藩《孟浩然集注》等,均注“秦岭”为此秦望山者,又可为之佐证。另,此诗第二句的“清明”,《四部丛刊》本《孟浩然集》,以及明铜活字本等四种明刊本《孟浩然集》均作“青门”,是,盖因其与第四句的“瓜时须及邵平田”正相叩合。按青门在长安,为邵平种瓜处,《三辅黄图》有载,不具引。《笺注》对此既未校勘,亦未笺注,实属不的。

(四)龙兴寺。

《四部丛刊》本《孟浩然集》卷二有《登龙兴寺》一诗,《笺注》将其编在“集外诗”内,并注“龙兴寺”云:“在岳州,《舆地纪胜》卷六九《荆湖北路·岳州》:‘法宝寺,唐曰龙兴,下瞰氵邕湖。《李太白集》卷一九《与贾至舍人于龙兴寺剪落梧桐枝望氵邕湖》。”

按:岳州有龙兴寺,李白集中的“龙兴寺”即此龙兴寺,均属正确,但孟浩然集中的“龙兴寺”是否亦为此龙兴寺,则颇值怀疑。这是因为,李白在诗中明确交待了其与友人所登龙兴寺的地理背景及其所在地,而孟浩然诗则未能如此。考苏颋《陕州兴龙寺碑》可知,唐中宗神龙元年,曾“制天下州尽置大唐龙兴寺”,陕州则以“宏福寺为之” [18]。其中之“制”表明,自神龙元年及其后,当时的全国各州均“置”有龙兴寺,所以,宋代岳州的法宝寺,在“唐曰龙兴”者,即与此相关。而李华《扬州龙兴寺经律和尚碑》中之扬州龙兴寺,陆微《吴地记》所载之今杭州城北龙兴寺,等等,即皆与苏《碑》所载之“制”不无关联。由是而观,可知《笺注》认为孟浩然集中的“龙兴寺”在岳州的认识,显然是十分草率的,因为当时的情况是,全国各地皆以“制”为据,“尽置大唐龙兴寺”。

(五)鹿门山、鹿门寺。

《笺注》卷中有《夜归鹿门寺》(《四部丛刊》本《孟浩然集》作《夜归鹿门歌》)一诗,题中的“鹿门寺”,《笺注》注云:“在襄阳宜城县鹿门山,参见前《题鹿门山》注。”

按:《笺注》于《题鹿门山》注引《舆地纪胜》卷八十二《襄阳府》云:“鹿门山,在宜城县东北六十里,上有二石鹿,故名。”这条材料所表明的是,坐落于宋代“襄阳府”境内的鹿门山,其东南距宜城县为“六十里”,并没有说鹿门山“在襄阳宜城县”。所以,《笺注》认为鹿门寺在“襄阳宜城县鹿门山”的说法,显然为误。另据清人王万芳《襄阳府志》的记载,鹿门寺所在的鹿门山,距襄阳县“东南三十里”,是地古今均与宜城县无涉。所以,鹿门山不在“襄阳宜城县”,而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十一“襄州·宜城县”无鹿门山之载者,又可为之佐证。

以上的十五条“志疑”,诚如本节开首所言,主要是立足于《笺注》的“人物笺注”、“作品编年”、“地名误注”三个方面的。而除此三个方面外,《笺注》中还有另外一些类型的“笺注”,也是需要加以辨证与证伪的,如对有关典章制度与职官称谓之“笺注”的互为矛盾,或前后抵牾等,即为其例。因此,我们殷切希望《笺注》在再版时,《笺注》作者能对存在于其中的各类错误予以逐一检核与订正。

注释:

[1]游方《任城县桥亭记》,《全唐文》卷三六五,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

[2]张九龄《赴荆州长史制》,《张九龄集校注·附录·诰命》,中华书局2008年版。

[3]吴汝煜主编《唐五代人交往诗索引》,江苏教育出版社1983年版。

[4]王维《送孟六归襄阳》,《全唐诗》卷一二六,中华书局1966年版。

[5]以上所述王维开元十三年至开元十九年行踪,且体参见拙作《王维转官吴越考略》一文,载《山西大学学报》2004年5期。

[6]孟浩然《南阳北阻雪》,《四库唐人文集丛刊》本《孟浩然集》卷三。

[7]赵钺、劳格《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卷十一,中华书局1992年版。

[8]岑仲勉《唐人行第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62年版。

[9]徐鹏《孟浩然集校注》卷一,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

[10]徐松《登科记考》卷八,中华书局1984年版。

[11]刘㫬等《旧唐书·玄宗纪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

[12]储光羲《大酺得长字韵》,《全唐诗》卷一三九,中华书局1966年版。

[13]孟浩然《长安早春》,《四库唐人文集丛刊》本《孟浩然集》卷二。

[14]孟浩然《题长安主人壁》,《四库唐人文集丛刊》本《孟浩然集》卷一。

[15]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二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年版。

[16]《全唐诗·孟浩然集》中之《望洞庭湖赠张丞相》、《荆门上张丞相》二诗中的“张丞相”,所指皆为张说,可参看。又,据拙著《唐人生卒年录》(贵州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张说”条,张说卒于开元十八年,则孟浩然与张说过从于是年前者(即此二诗皆写于是年前),即可论断。

[17]穆彰阿等《大清一统志·浙江》,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

[18]苏颋《陕州兴龙寺碑》,《全唐文》卷二五七,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

本文系网易新闻·网易号“各有态度”特色内容

欢迎加入善本古籍学习交流圈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唐朝故事
孟浩然诗选评
孟浩然最著名的20首诗,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隐士人生:孟浩然
诗词人物|孟浩然:山水田园,归隐自在
孟浩然最著名的20首诗,让孩子领略诗意生活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