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事问鲜牡丹:李财,吴李氏说得对不对?
答:不对,她纯粹是凭空捏造,信口瞎说。我在八岁跟着李鸿龄,跟着她的原因就是家里太穷,我父母生活拮据,非常可怜,才把我租给她的。在租的时候,李鸿龄甜言蜜语,假仁假义,对我父母说得天花乱坠,保证对我如同亲女看待,没想到非打即骂。最近又迫令我下窑子,真想不到她这样狠!大老爷明鉴,请公平判决吧!
问:你八岁去的时候,到李鸿龄家,吴李氏在不在?
答:不在,只有两个小妹妹,也是她买来学戏的,一个叫小顺,一个名小巧。小顺比小巧年龄小点。
问:你去的时候,李鸿龄多大岁数?
答:三十来岁。
问:究竟对你怎么样?
答:对我很坏,除了打就是骂,唱戏也不好,不唱戏也不好,整天地找碴儿。
问:你唱戏统共赚了多少钱?
答:我自十一二岁唱戏,十三岁就可以赚钱,十四岁在北平城南游艺园赚1000元,十五岁腊月去济南赚1500元,在济南多唱堂会,住了半年,又返天津,即在东天仙,一日可得三十来元,来的人若不多,就二十来元,一连唱了四年,所有赚的钱已完全供给李鸿龄挥霍了,衣服不给做,零钱也不给我花。
问:一共赚了多少钱?
答:每月五六百元。
问:她家还有你的东西吗?
答:有,行头、一个翠圈、一个五彩宝石戒指。
此后,双方辩护律师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李鸿龄的律师强调了两点:一是鲜牡丹自称的亲生父母与其相貌相差甚远,纯属冒充,而吴李氏做证,已属毫无疑义,务请让李鸿龄认领亲女;二是李鸿龄养育李财,延师学艺,赔垫达万余元。李氏已将半生所有积蓄完全用于培养亲女。原希望其艺成养老,不期其意欲脱离,李氏二十余年心血付之流水。其竟忍将老弱无能之亲娘舍弃,忍向老弱无能之妇人索要生活费。
鲜牡丹的律师也回应了两点:一是吴李氏原为李鸿龄之使女,忽又称为闺女,足见其无证人资格。且吴李氏称李鸿龄二十四岁时生李财,今应四十二岁,但实际是四十五岁,相差三岁,前后完全不符。李财与其父母相貌虽不尽相似,也绝不致使无相干的人来做父母。二是李财唱戏赚钱,赚了不少,尽为李鸿龄挥霍,今李财无一积蓄,请求令李鸿龄出3000元生活费。
1929年8月21日上午十时半,此案在河北地方法院民二庭宣判。推事张正源宣读了判决主文:原告之诉驳回,原告应返还被告翠圈一个、宝石戒指一个,并应付被告生活费银币1600元,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
当年,有一起名伶虐待养女案,也曾轰动津城,下一期,咱们来说说那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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