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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社会中的雅俗文化
商业社会中的雅俗文化
罗伯特·N·威尔逊/文  周宪/译
罗伯特·N·威尔逊(Robert Neal Wilson),社会学家,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社会学教授。主要著述有:《单调的人》,《社会中的艺术》,《作家即社会观察者》。本文节译自他的《体验创造力——艺术社会心理学》第6章。


商业价值与审美价值的冲突


在西欧商业社会发展的早期,艺术家和高雅文化的拥护者们就已宣称:他们认为的商人价值和美学精英的价值之间存在着战争状态。艺术家和知识阶层提出了战争措辞并抢先占领了表达阵地;而商人和行政人员,如果他们有什么反应的话,则以毫不介意的冷淡而不是对艺术家的残酷迫害来介入这场战争。尽管艺术家过去和现在一直在抨击商业体制的许多明显的特征(物质商品的积累,强调金钱是个人及其工作的尺度,工厂纪律刻板的效率,极力强调成就实现的狭路),但以下情况可能是真实的:基本的争端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价值的抽象结构,它构成了艺术家所经验到的商业社会的基础。商业活动奖赏这样的人,他们能以一种合理的有预见性的和功利的方式参与商业活动,以一种训练有素的有效方式来追逐不同的目标和财源。商人们梦想着可以实现的梦。但对于浪漫的艺术家来说,这种显然无可指责的行为方式是粗俗的、有失身份的和有损尊严的。浪漫的艺术家朝向非功利的方向,需要的是人的才智的无偿解放,探寻着无法得到的东西。艺术家倾向于偏爱终生的审美冒险,把自我作为赌注压在生存和创造的巨大差额比数上,而不是偏爱实现一次商业投机的计算精明的冒险。

 
倘使高雅文化的创业者们和欣赏者们感到一种对商业社会的不满,事实上是一种深刻的敌意,那么,对于那些致力于通俗文化的人该说些什么呢?看来,两者之间的对立还不那么极端化。通俗文化显然与商业社会中压倒一切的价值和共同趣味密切相关,它之所以是通俗流行的,正因为它是令人轻松愉快的,通俗文化的书籍、电影和戏剧利用了商业社会,而商业社会又通过自己的影响和价值体系支持了通俗文化的这些产物。反过来,书籍、电影和戏剧又首肯了确保工商事业有一个有效的动机基础的思想、情绪和习惯。我们已经看到,通俗文化与高雅文化之间的最重要的区别之一是:前者接受商业价值并劝告其欣赏者也这么做,而后者则对这些价值和简单的假说提出质疑。
 

什么是商业社会?

 

在明智地讨论艺术家和艺术的作用时,一个主要的危险是在界定哪种类型的艺术和社会方面缺少精确性。比如,严肃的诗人、画家或作曲家,在某种意义上说,可能总是与社会龃龉不和。他们的活动是特殊的、单个性的;他们对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认为是理所当然(也许必须看做理所当然)的认知和判断做出评价。与此相反,通俗艺术家很可能同其周围的社会秩序的各种看法相一致。他们再次肯定了这种社会秩序的主要信念,并不泛泛地质疑其缺陷,他们也许会触动社会舆论的表面,但不可能破坏它的基础根基。
 
在这番粗略概括的基础上,我必须进一步详细说明艺术家在什么样的社会中如何活动。展开分析商业社会、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的关系之前,应在当前语境中揭示二者的特征。我所说的商业社会是指西欧、美国和加拿大的社会,主要是指当代美国。
 
我们常常听到今天的美国人已不再沉迷于以获利为核心的商业职业和价值观。只有少数大学生明确表示他们将从商。民意测验表明,大多数人对商业道德表示怀疑,对广告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甚至不相信商业对社会公益有所贡献。然而,不管怎么说,大多数人是为工资而工作,而不是为利润,是在办公室里工作,而不是在股票交易所,因此,重要的是他们的工作方式和为此而工作的希望。在真正的清教伦理精神影响下,他们是有责任心地去工作;他们为此而工作的希望是物质财富和韦伯从清教本源中所概括出来的那种自我确证的结合。在一个不存在鼓励闲暇享受和业余技艺的贵族传统的国家,商人便成了天生的贵族。假使说商业性职业实际上构成了职业生活的基本模式的话,那么,在商业中追逐利润的有组织的努力这种方式,也就成了理解整个社会劳动组织的模式。最重要的东西并不是对成就本身的欲望,而是这种追逐的疯狂本性,对个人价值的外在标准的强调,以及对人的才智精打细算的利用。补偿商业性努力的这些动机源泉的是以下生活方式,它明显地呈现出行动主义、尽心尽职和朝向延迟报酬的审慎的行为导向。对功能效果的考虑支配着这一事业,以至于我们一般不会问“他是哪一类人?”而是问“他能做些什么?”
 
什么是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
 
在两极对立上来区分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是比较容易的。高雅的或美的文化严肃地追求与经过筛选的过去的优秀遗产相媲美,与艺术和批评遗产中的典型性作品相媲美。而通俗文化,亦即大众文化或平庸文化,则只追求被大多数欣赏者在当前所接受,它几乎完全是为了娱乐,它不受制于经典,而是只受制于生产者的猜测,即什么才会导致轻松愉快的刺激。高雅文化要求其欣赏者想像的参与,要求一种深刻而机敏的反应以及广泛感受力。通俗文化则是无要求的,它只需要其欣赏者最低限度的注意,以一种通常只限于喜欢或不喜欢的表面肤浅反应为满足。但是,在这两极对立的情况之外,我们却面对的是一个不那么明确的广泛的中间地带。就毕加索或T.S.艾略特来说,他们是作为高雅文化的实践者,还是作为电视喜剧那样的通俗文化的鼓吹者,这也许在分类上并不存在什么论争。然而,在标示那种同时追求苛刻的批评接受和大众反应的通俗或平庸趣味时,常常是模糊不清的。
 
高雅文化的倡导者们对艺术的现状感到失望。他们倾向于认为,大众商业社会不可避免地确立了审美的格雷欣法则【指经济学中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依据该法则,拙劣的艺术会排斥好的艺术。不过,还有另一些高雅文化的信徒,希尔斯(Edward Shils)可谓是一个典范,他坚持认为一个多元的社会能维持各种水平的文化。这些人主张不能整个地用“拙劣”这个词来界定通俗文化,商业社会并不内在地同高雅文化作品的创作和欣赏抵触。我们也许可以说,在旷日持久的争论中,会有一种悲观主义的观点对抗乐观主义的观点。希尔斯以及怀特(David White)或塞尔德(Gilbert Seldes)这些作家显然采取了乐观主义立场,他们既不褒奖通俗文化,也不把商业社会看做是提倡高雅文化的场所。确切地讲,他们注意到这个社会允许高雅文化占有一席之地,是由于敏锐的创造者和批评家们在他们的职业中展示出的高雅文化始终富有活力。
 
至此,我们便碰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往往很尖锐:高雅文化能与商业社会共存吗?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借助于大工业社会的价值观和时尚已十分普及,以至于艺术会进一步失去其尊严的自律性吗?这样的非此即彼的选择。以及在非全即无的生动表述中的这些问题,必定会在严密的考察中提出更为复杂的问题和尝试性的解决方案。我们将试图深究美国商业社会、它的艺术、艺术家及其欣赏者之间的复杂关系。
 
商业与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的直接联系
 
商业与艺术之间最明显的关系是一种严格的经济关系。在一个由商业创造财富的金钱经济中,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都依赖商业为其提供基本资助。商业是美的艺术的赞助人,是通俗艺术公认的主子。商业性活动是我们财富的根基,来源于这类活动的剩余款项为高雅文化事业提供了经费;这些款项资助了大学和基金会(以及政府),为艺术家及其工作提供了资金。由于商业的繁荣和不断增长的薪金收入,才使人们可以去购画,捐助交响乐队,委托艺术家去设计制作建筑和雕塑。
 
然而,在相当程度上说,通俗文化并不是商业性盈余的产物,它是商业体制中支出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广告显然是这种支出的主要途径,通俗文化的产品直接依附于商业,因为它的传播媒介(电视、广播、杂志)依赖于商业支持而存在。
 
史学家波特(David M. Potter)考察了近年来关注传播内容与广告所期盼的东西之间联系的学者们提出的基本论点。按照这种观点,通俗文化总是受制于商人要把自己商品推销给最广大的广告观众的欲望;这些观众越多,趣味和主题最低限度共同特征的流行就越有可能。因此,通俗艺术不可能使人激动,不可能深邃,不可能对其观众要求过多,也不可能涉及少数读者、观者和听众所感兴趣的问题。用波特所引用的英国批评家的话说,美国期刊上的作品“专注于某种吸引力,但从不涉及人的心灵”。波特认为,这恰恰就是支持通俗艺术的广告商所期望的东西:在不刺激和涉及偏离商业信息的注意力的情况下抓住观众。
 
与这种对通俗文化诸种可能性令人沮丧的评价相反,至少还有一些商业支持优秀的通俗作品的重要例证。我们的商业社会偶尔也会制作适于电视的上乘的戏剧,它也贡献过许多好书(印刷上简装本的革新),它创造了印刷适于装饰墙面的优秀绘画作品的复制技术和普及技术。这里也许可以提出两个有关在大众中普及艺术卓越性的问题,它们分别涉及创作者和欣赏者的身份特征。首要条件表现在商业氛围中这样一种倾向,即供应者将赌注压在有把握的事情上;人们更喜欢历史上高雅文化中被确证了的作品,而不是当代人雄心勃勃的劳作。所以,我们可以在电视上接受萧伯纳和索福克勒斯的作品,但不接受贝克特的作品。出版商们甘愿冒出版廉价版本的华兹华斯作品的风险,但庞德或威廉斯这类现代诗人的作品集,价格却高得多。   
 
第二个问题是:艺术家和欣赏者之间的审美交易和相互作用的性质,是否随着接受者的数量、距离和一系列感知而改变。海德公园里的莎士比亚是莎士比亚吗?如果荷马的诗在成千上万的杂货店里出售,荷马是否变了样呢?期待与艺术作品某种品质相适应的精英观众的人,也许同艾米斯【Kingsley Amis,美国小说家、诗人、评论家,20世纪50年代是“愤怒的青年”代表人物之一】评述大学入学人数不断扩大趋势时的看法一样:越多越糟。不过,我们尚不能确定如下问题:过去的少数欣赏者是否始终如一地同艺术家的崇高目标相一致?而如今的欣赏大众是否太漠不关心或愚钝了,以至于破坏了与艺术家的审美关系?在某种表面接受水平上欣赏一首诗的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如何同以前全身心投入的少数人的价值观相比较呢?
 
商业社会与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的直接联系,显然不只是艺术家的作用和欣赏者的特征。很清楚,这种关系还涉及创作者的经济地位。商业价值和组织精神确保了通俗文化成功的参与者将得到高额酬劳。
 
高雅文化的创作者们所处的地位特别模糊不清。在商业社会中,他们的艺术在经济上并不可行,除极少数例外。多数画家、诗人或作曲家在市场上无立锥之地。也许可以这样来表述,美的艺术从来不可能自立,我们社会中的这种特有的现象并不是一个资助问题,而是一个财富的交换问题。一个富裕的商业社会为严肃艺术家可能会提供更多数额和多种形式的支持。但是,这种经济上的好处并不总是赐予作为艺术家的某个艺术家,它往往是以第二职业的形式体现出来,即某个艺术家作为教师、编辑、某种专家或商人(甚至是通俗文化的生产者)而获得报酬。如果这种第二职业被公认为是无创造性的,或与艺术工作完全不同,那么,这种职业的各种要求显然会分散艺术家从事艺术创作的精力。一般说来,与艺术追求密切相关而又同这种追求不完全一样的第二职业,诸如教学、编辑,最有利于高雅文化产品的不断创造。
 
时不时也作为通俗文化生产者的严肃艺术家表现出一种非常有趣的情形。一个诗人兼大学教授写作神秘小说(如刘易斯[C. Day Lewis]),一个社会历史学家也写小说(德沃托[Bernard Devoto]),许多小说家的工作是写电影脚本——他们泰然自若地甚至饶有兴趣地处理自己的挣钱事务。另一方面,有些批评家坚持认为,通俗文化所提供的报酬机会很可能诱使艺术家误入歧途,以琐事消耗了艺术家的精力。
 
然而,并无例证表明如果艺术家离经叛道去搞通俗艺术,他们便不可避免地会堕落。我们并不知道菲茨杰拉德或福克纳作为小说家,是否逊色于那些从未服务于好莱坞的人。艾伯哈特(Richard Eberhart)并不由于他的诗作曾出现在发行量极大的妇女杂志上,而显得是一位无能的诗人。纯粹主义的批评家也许低估了作为工匠的艺术家的多才多艺,低估了他在不同水平上和为不同欣赏者交替创作的能力。
 
商业对高雅艺术和通俗艺术的间接含义
 
商业社会完全决定了文化倾向,提出这个看法是颇为有趣的。商业—工业—技术价值无所不在。艺术家是在这种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于是,他经由无处不在的视听而被商业的陈述和广告所包围。由于艺术家的工作就是创造,所以,他们不是借助自己的家庭和所属的阶层可以预见的方式来构想各种可能性,组合各种感知。创造性的最根本含义就在于艺术家的首创和制作新颖的事物。谁敢说影响《巴比特》和《推销员之死》的作者的商业社会,不会受到这些作品的影响?产生了韦斯(Andrew Wyeth)、格雷厄姆(Martha Graham)、利波尔德(Richard Lippold)或考尔德(Alexander Calder),甚至是斯泰因(Gertrude Stein)这样一些作家的工作环境,反过来也受到这些作家的影响。
 
更进一步,艺术家所强调的并不只是对当代环境做出反应。艺术的自律性来源于它所具有的传统和一系列的产品与评价之中,这些都超越了特定的时间和地域。艺术的王国中矗立着许多大厦,每个特定艺术家的忠诚和激动都归于这些大厦和日常环境。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尽管现代诗人无可否认地受到商业的影响,但是,他们也完全是通过中国古典诗歌或霍普金斯(Gerard Manley Hopkins)诗作的韵律被塑造出来的。传说、形式、主题这些蕴含艺术家见识的容器活生生地存在,直接指向高雅文化世界艺术独立性方面:这就是来源于内部的文化变迁力量。诚如一些社会理论家(诸如索罗金[Sorokin]和克鲁伯[A. L. Krober])所指出的那样,高雅文化那复杂的模式是通过内在变化的潜在可能性而体现出来的。
 
但是,商业社会对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具有决定性的间接含义,至少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商业对艺术内容的影响;其次是商业氛围对有关人士、艺术职业、审美感受力以及欣赏者的反应能力的影响。
 
前面我们已评述过这样的观点:广告迫使大众媒介趋向于媚俗和表面化。但对艺术来说,不扰乱便不可能产生活生生的体验。与这种对通俗文化的少数人形式的怀旧情绪相平行,英国批评家霍加特(Richard Hoggart)把英国社会中的商业支配性看做旧的劳动阶层文化的解体。
 
高雅文化几乎完全没有明显的商业性主题;严肃的艺术家几乎不用直接迎合时尚的方式来涉及商业。
 
商业价值与艺术家的职业
 
高雅文化中的艺术家职业几乎与得益于商业模式的职业完全对立。或许可以说,美国社会中所杜撰的艺术家的反常,恰恰就开始于他不是一个商人。为什么艺术家的职业是可疑而又不重要的呢?其区别也许就在于它根本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职业:训练是偶然的,毕业证书实际上不存在,报酬变幻不定,工作场所不是派定的,而是艺术家个人的选择,艺术能力的评价标准在短期内是不确定和变化的。高雅文化的实践者在精神上与19世纪的企业家的联系。要比他们与今天的官僚性商业和专家的联系更密切。艺术家离群索居地工作,因而他们不会处于和别人的密切合作关系中。他们的角色是散漫的、包罗万象的,并不狭隘地限于完成一种特殊的功能,人类和自然界中的一切都是他们活动范围中的一个部分。情感生活是他们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家或画家必须在创造的战斗中经常更新自我,创作的全神贯注会赋予他们一种有别于工业社会大多数人所具有的时间观念。他们关注于当下的创造性劳作和审美判断的永恒性,而不是下周的收支平衡或下个月的晋升。
 
事实上,对当代美国艺术家职业的研究表明,要进入艺术家的角色是困难的,坚持这一角色需要有一种吃苦耐劳的精神。新手们既由于培育创造才能的内在困难而困扰,又因为既得利益集团迫使他们趋向于商业方式的压力而烦恼。成熟的艺术家忍受了经济上不稳定的煎熬,这种不稳定是其同时代多数人劳作的组织网络中非成员资格的直接结果。但是,他们并不能免遭下列非议,即在他们所处的社会的大多数人看来,他们的工作是无足轻重的,很可能是轻浮的,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缺少男子汉气度的。这种怀疑男艺术家完全不是男子的根源有以下几类:美国人通常认为审美的兴趣是女人的事;某些艺术中似乎有明显的同性恋意味(如舞蹈);在艺术中表现出来的多愁善感的“女人味儿”的因素,是商业性职业对严格男子训诫所不容的。
 
如果说商业生涯与艺术生涯是如此鲜明地对立,那么,商业社会的普遍价值破坏了审美感受力也就一目了然了。
 
清教伦理精神,生活的合理化以及依照官僚模式工作的组织化,所有这一切都不利于创造高雅文化作品的人对商业社会的认可。与商业方式所支持的艺术家相比,他们更富于游戏态度和严肃精神。说他们更富游戏态度,这不是在追求无限制的享乐或无意义的寻欢作乐的意义上说的,而是就他们对生活意义问题所采取的尝试性和灵活的姿态而言的。说他们更严肃并不是指一种冷峻,而是指品味生存的残酷境况、并把悲剧方式作为人类生活的真正部分加以接受的能力。
 
商业价值与欣赏者
 
在商业社会对艺术欣赏者影响方面,各种见解莫衷一是。有些人认为,富裕而又充满交流活力的开放性工业体制,为高雅艺术和通俗艺术的广泛消费提供了各式各样的机会。而另一些人则主张,商业价值所构成的环境是与真正的感受力和敏锐的反应相对立的。在一定意义上说,这两种对立的观点围绕着这样一个老问题:“坏的”文化是否排斥“好的”文化?通俗文化产品的泛滥是否钝化了感觉并骗取了文化消费者的时间?
 
许多批评家都提出过文化双重作用的概念:商业支持了通俗文化,因而它反过来使潜在的欣赏者不再注意高雅艺术。事实上,有一些令人可信的研究证据表明,各种类型的欣赏者都把他们的大多数时间放在通俗文化的大众传播媒介的接受上,尤其是电视。这种研究特别使人感兴趣的地方在于,它提出了不同教育和职业水准的人当中存在着一种习惯的同一性。例如。斯坦纳(G. A. Steiner)发现,具有高等教育文化水平的人,很可能会因为高雅文化那少有的愉悦而否认通俗文化的吸引力。他的结论是:“不同教育群体的融合显然是持续不变的。”高雅文化的倡导者们正是由于自己的漠不关心和懒惰使高雅文化渐渐消失了。此外,没有什么人会迫使这类艺术从大众商业社会消失。与此相反,格林伯格相信,工业体制的本性就在于消费者不得不在紧张的工作之外轻松一下,他们无法养精蓄锐地对美的艺术之要求做出反应。他认为,商业社会不仅提供了通俗文化的食粮,而且养成并强化了其社会成员背弃欣赏高雅文化产品所要求的某种敏锐性的习惯。
 
在商业社会中,商业与文化的联姻是难解难分的。尽管它对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给予显而易见的资助,但它不可避免地挫伤了欣赏者吗?
 
作为商业社会的美国常常被描述成多元化的社会:其特征表现为多种价值观、生活方式、职业、商品和文化形式。如果文化的产品是多元的,我们也许应该追问:职业上的努力和训练中忠实于商业方式的模式是否也是多元的?欣赏者在某些重要方面能否保持或恢复对高雅文化的兴趣?至少有某些事实表明,一个富庶的商业社会既为支持艺术家提供了经济上的剩余资产,又为支持欣赏者的接受活动提供了闲暇时间。随着自动化生产和信息控制的真正变革的到来,可以想像,大多数人不仅工作时间越来越短,而且将开始孕育对工作和闲暇的不同态度。不断增多的闲暇机会,也许会使人们以一种提高他们对高雅文化兴趣的方式,来重新审视生活的意义。
 
显然,这里描述的商业社会与其多种艺术之间的多种关系,也适用于其他类型的社会。此外,以上所说的与大众传播媒介的地位、工业劳动的训练以及官僚组织有关的大部分内容,也同样适合于非商业性而又具有大规模工业体系的社会,苏联现在已变成了这样的社会,中国正在努力创建这样的社会。不过,广告、民主政治和多元化、用于艺术的风险资金、某种类型的艺术自由,这些东西的存在可能会暂时把现代西方社会,同其他大工业体制社会继续区别开来。
 
结论
 
我们的结论是,由于提供了艺术借以寻找立锥之地和多种表现的开放讲坛的经济富裕、广泛的闲暇时间和多元价值观,美国已提高了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的活力。作为一个商业社会,因其对职业效率和组织的重视,因其对商业职业方式的褒奖,并坚持以利润为效率尺度,以及把娱乐划入无足轻重的领域,美国社会也阻碍了艺术。但是,这一点似乎是不容否认的,即对艺术家来说,今天的机会和以往一样多。如果具备了非常广泛的教育和闲暇活动的基础,造就热情欣赏者的可能性也会随之增长。我们必须牢记审美方式和艺术活动中的自律性因素:艺术和艺术家并不完全是由商业社会或任何其他社会所造就的。著名生物学家多布赞斯基(Theodosius Dobzhansky)曾对这种乐观主义做过一个合适的脚注:“人类遗传类型的多样性,以及人类爱好和能力的多样性由于融合而不断增加,并没有减少。我认为,在文化方面也是同样的情形。然而,庞大而复杂的社会比起同宗的小群体来说,应该可以更好地满足特殊天才的需要,并且能够容忍不一致性。至少我对社会组织的消亡不抱悲观态度,这些组织过去曾把许多人作为肥沃的土壤,并在其中培育出几朵高尚文化的绚丽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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