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数据均来自公开来源及进一步推算,仅代表个人观点。
前言
2022年1月24日,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要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2022年10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803号)。
笔者应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21》的数据,对2020年全国及各省一次能源消费量、原料用能进行估算,本文先介绍结果,再介绍方法和数据偏差。
结果
一、全国原料用能情况
2020年,全国原料用能总量34557.13万吨标煤,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量(498314.1万吨标煤)的6.9%。
分品种来看,全国原料用能中,煤炭消费13207万吨标煤,占原料用能的38%;石油消费19841万吨标煤,占原料用能的58%;天然气消费1403万吨标煤,占原料用能的4%;其他能源消费106万吨标煤,占原料用能的0.3%。
二、各省一次能源消费量和原料用能估算
1.从消费量上看,原料用能总量排名前五的省份是:内蒙古3039万吨标煤、山东2982万吨标煤、辽宁2504万吨标煤、浙江2180万吨标煤、宁夏1644万吨标煤。
2.从原料用能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来看,前五名的省份是:宁夏16.7%、海南14.6%、上海10.7%、陕西10.3%、辽宁9.6%,这五个省份是受本次政策调整影响较大的省份。
3.各省原料用能结构有显著差异,内陆省份原料用能主要是煤炭,沿海省份主要是石油。
原料用能大省中,内蒙古、宁夏、新疆、陕西、河南原料用能主要是煤炭;辽宁、浙江、广东、上海主要是石油,山东、河北掺半;仅四川、重庆、海南、青海的原料用能主要来源是天然气。
图表最直观,请看下表:
估算方法及误差说明
1.原料用能口径:采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能源平衡表中“用作原料、材料”一项。
2.
2.全国数据来源:直接来源,《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21》中表5-1,5-2中的实物量、标准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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