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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士人的使命感

【内容提要】 中国古代的士、士人即是知识分子、知识阶层,他们是中国古代社会基本价

值、准则(道)的坚守、维护者,因而具有自觉的使命感、责任感,以“任重道远”自策、自

勉。中国古代士人的使命感、责任感主要表现在文化传承、社会批判、道德教化、匡救社会

危机诸方面。中国古代士人的使命感、责任感为近代以来的中国知识分子所继承,但与古代

传统士人相比,中国近代以来新型知识分子的社会使命感、责任感又有了新的内容、要求。

  【关 键 词】士人/使命感/责任感

  中国古代的“士”、“士人”,简言之即是知识分子、知识阶层。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即

古人说的“士君子”)以坚守、维护社会基本价值、基本准则(“道”)为己任,是一批具有自

觉使命感、责任感的人。中国古代士人的使命感、责任感不仅为同时代的世人所称道、景仰

,也深深影响了近代以来的新型知识分子。

  一

  士、士人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特殊群体,故本文先对士的产生、演变作一简要回顾。在商

周,士是负责各种具体事务的最低一级贵族。这种士,史界多称为“贵族士”。到春秋时代

,士的地位、构成开始发生变化。众所周知,春秋战国是中国古代社会大变动的时代。随着

旧制度逐渐瓦解,旧贵族的地位不断下降,而一些平民的地位则因社会变动得以上升。于是

,士这一介乎贵族与平民之间的阶层,人数不断扩大。而且,士的构成也逐渐多为知识人,

这同社会变动过程中的文化下移有直接关系。自周室东迁之后,周王室日渐式微,周初的一

些封国也先后灭亡。于是,“学在官府”的文化垄断局面一步步被突破,出现了所谓“天子

失官,学在四夷”(《左传·昭公十七年》)的状况。乡校与私人办学的兴起,使长期被“官

府”垄断的知识文化流布于民间。这样,就出现了一批有知识才能且有信念、理想的新型士

人,他们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原型。由于社会有需求,这批新士人队伍不断扩大,成为与农、

工、商并列的“四民”之一,且成为四民之首。

  新士人的产生,是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社会结构、阶级关系变化的产物,而赋予新士人灵

魂、品格、理想的则是孔子和原始儒家。他们是特殊士人精神的塑造者。正是他们提出了理

想士人的标准,这些标准为后世优秀士人所坚守,成为中国古代优秀知识分子的传统。

  孔子和原始儒家对士的根本要求是使自己终身成为道的坚守、维护、弘扬者。《论语》

一则言“志于道”(《论语·述而》),再则言“士志于道”(《论语·里仁》)正是此意。“

士志于道”就是说,作为一名真正的士,应终身不懈地向往、追求、维护道;而且,由于“

人能弘道”(《论语·卫灵公》),士又应是道的弘扬者。总之,真正的士是离不开道的。

  所谓“道”,简言之即社会的基本价值、基本准则,它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得以正常

运转并发展的根本保证,所维护的是社会的整体利益。自然,孔子所说的道乃是那时社会的

基本价值、准则。孔子和原始儒家要求士志于道,即是要求士成为那时社会基本价值、准则

的维护者。所以,孔子和原始儒家从一开始塑造理想士人,便赋予他们使命感、责任感,勇

于承担责任的担当精神。

  二

  孔子和原始儒家认为,由于道要靠士去贯彻、落实、维护、弘扬,因此,士首先应是一

个自觉接受、拳拳服膺道,能将道落实为自身实际行动的人,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所以,

孔、孟、荀对士应具有的品德作了多方面的说明。为节省篇幅,下面主要举《论语》为例。

  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已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

。”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悌焉。”曰:“敢问其次?”曰:“言

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也!抑亦可以为次矣。”(《子路》)

  子路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谓士矣。朋友

切切、偲偲,兄弟怡怡。”(《子路》)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

  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矣。”(《子张》)

  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里仁》)

  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宪问》)

  《孟子》的相关记载有:“王子垫问曰:‘士何事?’孟子曰:‘尚志。’曰:‘何谓

尚志?’曰:‘仁义而已矣。’”(《孟子·尽心上》)“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能为”(《

孟子·梁惠王上》)。荀子在《非十二子》篇中将士分为从政的“仕士”和在野的“处士”。

荀子认为,“仕士”应是“厚敦者也,合群者也,乐富贵者也(“富”当作“可”,可贵系指

道德),乐分施者也,远罪过者也,务事理者也”。而“处士”则是“德盛者也,能静者也,

修正者也,知命者也,著是者也”(“著是”当作“著定”,意为有定守而不随流俗)。

  孔、孟、荀对士的要求虽包括才干、能力,但主要是道德。士自然必须恪守基本道德(如

仁义、孝悌、忠信、友爱、宽厚、守礼、知耻、远罪),理应是这方面的楷模。但作为士,又

应是“德盛”者,尚应有更高要求,比如“见危致命”、“临难毋苟免”(《礼记·曲礼上》

),在“天下无道”时能“以身殉道”(《孟子·尽心上》)。由于士无恒产,因此,对士而言

,为守道、行道而耐得住穷困就显得更为重要。所以,孔、孟、荀一再指出:“士君子不为

贫穷怠乎道”(《荀子·修身》),如果贪图安逸生活(“怀居”),以恶衣恶食为耻,便“不

足为士”了。孔子所以一再盛赞颜回之贤,原因之一就是他“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

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孔子本人也是“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

,却觉得“乐亦在其中矣”(《论语·述而》)。他们都是以道德理性的实现、满足为乐,而

不在乎外部物质生活环境的优劣。孔子说:“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在他

看来,真正的士君子所担心的乃是道能否实现、落实,不受损害,而不是自身的贫穷。

  孔子曾说:“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就是说,欲想安人

、安百姓,前提是搞好自身的道德修养,使自己成为有德之人。而《大学》讲修齐治平的次

第,则更明确地指出:“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认为欲治国平

天下当从修身做起。孔子和原始儒家既赋予士人守道、行道、卫道、弘道的责任、使命,自

然要对他们作道德品质、理想人格的塑造。这是因为,士人只有具有高尚的品质,才能承担

自己的责任、使命;只有具有高尚的品质,才能获得社会的信任、景仰,从而产生实实在在

的社会影响。显然,只会夸夸其谈而不实有其事、实有其德,是不能取信于人、取信于社会

,从而完成自己的责任、使命的。所谓“铁肩担道义”,没有一副铁肩(自身硬)是担当不了

道义的。应该说,后世优秀的士人都是“德盛”者,他们都能正确地处理公私、义利、理欲

、苦乐、荣辱、生死关系,将天下国家置于一己之上,受到社会的景仰,因而不同程度地完

成了守道、行道、卫道、弘道的责任、使命,成为古代社会的脊梁。

  三

  孔子和原始儒家对新士人的塑造,从一开始即郑重赋予使命感、责任感,让他们懂得自

己是一批肩负重任的人。《论语》有云: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

乎?”(《泰伯》)

  两千五百多年来,中国的士人一直以这段话自策、自警、自勉,直到今天影响犹在。所

谓“任重道远”,不只是落实、推行、弘扬仁德,使之普及于社会,更有治国平天下的要求

、责任,意味是深长的。高度自信且极度豪放的孟子曾说:“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

我其谁也?”(《孟子·公孙丑下》)此语虽狂,但透出的则是冲天豪气和胸怀天下的高度责

任感。后世士人也有类似的壮志豪言。比如,东汉末的著名“党人”陈蕃,在少年时曾说:

“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后汉书》卷六十六,《陈王列传》)。另一“党人”范滂也

是青年时即“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后汉书》卷六十七,《党锢列传》)。这可以说是中

国古代诸多有志之士的共同志向。后世一些有志之士的确是“身无半文而心忧天下”。诚然

,以为仅靠自己和自己的同道者奋斗即可平治、澄清天下是不现实的,“舍我其谁”一类话

更是表现了某些士人的自大、狂傲,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对责任、使命的高度自觉,看

到他们对国家命运、社会安危、国计民生(自然也包括对朝廷、社稷)的深切关怀,所反映的

乃是可贵的以国事、民事为己事的精神。

  西汉的董仲舒曾对士作了这样的解说:“士者,事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后

来,东汉的《白虎通》、《说文解字》也作了同样的解释。这一解说为后世所认同。鸦片战

争前,中国的社会危机日益深重,民族危机也渐露端倪。要求变革的思想家包世臣为了激励

知识分子走出故纸堆,关心国计民生,担负社会责任,他又对这一传统说法作了新的解释:

  士者,事也。士无专事,凡民事皆士事。(《安吴四种》卷十)

  就是说,士虽无专事,但一切“民事”均应是士人所应关心、从事的事。这就把士人的

责任明确化了。这一解说虽晚,但这一认识应该说早就有了。比如,明末东林书院那副人所

熟知的对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即是

此意。在中国古代,士人的责任感是越来越自觉的。明代中晚期著名思想家吕坤曾说:

  世道、人心、民生、国计,此是士君子四大责任。(《呻吟语·应务》)

  此四者大体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基本方面,将四者定为士人的“责任”,反映了认识

的深化。

  早在先秦,士即有“仕士”与“处士”之别,即在朝、在野之分。对于在位的“仕士”

来说,他们的责任自然更大。吕坤认为,当官只是尽责,“治一邑则任一邑之重,治一郡则

任一郡之重,治天下则任天下之重,朝夕思虑其事,日夜经纪其务,一物失所不遑安席,一

事失理不遑安食”(《呻吟语·修身》)。“官职高一步,责任便大一步,忧勤便增一步”(《

呻吟语·治道》),必须把官职的高低看作是责任的大小。视当官为尽责,反映的正是古代优

秀士人的责任感。至于在野的优秀士人,他们虽无职务,但同样关心民生朝政。这便是范仲

淹在《岳阳楼记》中所说的:“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明末以

顾宪成为首领的“东林党”人,他们虽退居东林书院论学、讲学,但“讲习之余,往往讽议

朝政,裁量人物”(《明史》卷二百三十一,《顾宪成传》),因而招致宦官集团的仇视。东

汉末的“党人”因拒绝与把持朝政的宦官集团合作而退居乡里,但并未忘怀朝政。他们“品

核公卿,裁量执政”,“树立风声,抗论惛俗”,一时形成“匹夫抗愤,处士横议”的局面

。他们“以遁世为非义,故屡退而不去;以仁义为己任,虽道远而弥厉”(《后汉书》卷六十

七,《党锢列传》;《后汉书》卷六十六,《陈王列传》),受到时人和后人的景仰。范仲淹

在《岳阳楼记》中以自问自答的方式赞叹说,那些忧国忧民之士“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

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对古代优秀士人使命感

、责任感的最好概括。

  到了近代,一批新型知识分子因受西方近代权利义务观的影响,他们对人们应具有的社

会责任感作了更好的表述。梁启超说:“人生于天地之间,各有责任。知责任者,大丈夫之

始也;行责任者,大丈夫之终也;自放弃其责任,则是自放弃其所以为人之具也。”(《饮冰

室合集》文集之五,《呵旁观者文》)1900年,正值民族灾难空前深重的年代,麦孟华改写顾

炎武的名句,提出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口号(《清议报》第三十八册,《论中国之存

亡决定于今日》),它迅速广为流传,成为中国家喻户晓的名言。中国近代新型知识分子的责

任观同中国古代优秀士人的责任观是一脉相承的。

  四

  自孔子起,以孔孟为代表的中国士人始终将守道、行道、卫道、弘道视为自己的使命、

责任,它具体表现在以下诸方面。

  其一是文化传承。《中庸》云:“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孔子始终以传承、弘扬

上自尧舜下至文武周公的精神、文化为己任。为此,他整理删定六经,作出了巨大的历史贡

献。诸多孔门弟子以及后起的孟、荀对于整理、阐释、传播上古文化和孔子学说均作出了重

要贡献。这一传统为后世士人所继承、发扬,他们一直以“为往圣继绝学”、继往开来为自

己的责任、使命。这种薪火相传的事业即使在动荡的年代也不曾中断。秦始皇焚书,使中国

上古典籍遭到全国性的空前浩劫。项羽火烧咸阳,又使秦宫所存典籍再毁于火。上古典籍得

以流传至今,全赖汉初一批年事已高的经师口授。一幅“伏生传经图”足以令人动容。自宋

以来,随着书院兴起,私人讲学盛行,刻印书籍规模日大,这种文化传承的实绩更加明显。

中国文化之所以经历劫难而从未中断,同中国古代优秀士人以传道为己任的责任感是分不开

的。

  其二是对社会的批判。优秀士人始终以维护社会基本价值、基本准则为己任。在政治上

,他们希望统治者贯彻儒家“民惟邦本”的理念,做到轻徭薄赋,使民以时,爱惜民力,让

民众丰年温饱,灾年免于死亡。家给人足、天下太平是他们的最高理想。可是,由于诸多统

治者的自私、短视、贪婪、暴虐,他们不断激化社会矛盾,使得“道”不断遭到背离、破坏

。在中国历史上,大致说来“天下无道”之日多于“天下有道”之日。而且,由于“道”带

有理想性,难以逐一落实,故而即使在政治比较清明、社会比较安定的时日,背离道的举措

和现象也会时有发生。因此,为维护道而批判现实,为坚持“民惟邦本”(《尚书·五子之歌

》)的理念而为民请命成为优秀士人的一大重要任务。面对种种社会现实问题,他们或是作苦

口婆心的劝诫,陈说利害,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是慷慨陈词,作猛烈抨击,以期引起震动。

从流传至今的历代“名臣奏议”、诸多名士文集,我们都能见到这类政论,一些文字至今仍

使后人震撼、感动。为维护道,古代士人表现了可贵的“威武不能屈”的精神。从把持朝政

的种种邪恶势力(外戚、宦官、权奸、佞臣),到为恶一方的豪强和虎狼之吏,都是他们批评

、抨击的对象。早在先秦,儒家便提出“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荀子·子道》)的原

则,主张“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不争于父,臣不可不争于君”(《孝经·谏诤章》),明确认

为,当君父违背道义之时,所从的是道义而不是君、父。所以,中国古代士人的社会批判不

少是直接正面地向君主提出的。这类犯颜直谏,其尖锐程度往往令人吃惊。概言之,作为社

会基本价值、准则的自觉维护者,中国古代优秀士人从未放弃社会批判的责任,这对维护社

会正义,伸张社会正气,兴利除弊,协调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都曾起了重要作用。中

国古代社会之所以能屡屡摆脱社会危机,由乱而治,这同一代代优秀士人持续的社会监督、

批判是有关系的。

  其三是道德教化。为求“道”的实现,中国古代士人在作社会批判的同时又自觉从事道

德建设,承担道德教化的使命。中国自古即重视对民众的教化,以至从中央到地方均有专人

掌管教化。但这项“以教化民”的工作,主力军、施行者还是士人。对于这项使命,士人是

自觉的。荀子说:“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荀子·儒效》),后世也有“上

士贞其身,移风易俗”(《明儒学案》卷六十)之说。在中国古代,优秀士人既是帝王师也是

庶民师,他们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是多方面的。后世的乡学、社学既是普及文化的场所,也

是“导民善俗”、“以成其德”的场所,而主其事者主要是乡里士人。自“乡规民约”兴起

后,它对提升民德、建立社会和谐、安定社会秩序曾起了重要作用,而其倡导者也是士人。

著名的《蓝田吕氏乡约》便是北宋理学家吕大防、吕大钧兄弟发起制订的。中国士人多重家

教,他们曾制订各种家训、家规。这类规、训不仅影响一家、一族、一方,甚至影响后世。

比如,《颜氏家训》、《袁氏世范》、朱伯庐的《治家格言》、曾国藩的家训等便产生了这

种影响。明清的文士曾留下了一批“清言”集(例如吕坤的《呻吟语》、洪应明的《菜根谭》

等),其中诸多清新隽永、意味深长的名句、警语、格言对于人们陶冶情操、怡情养性、为人

处世、安身立命均有启迪,至今仍为人们所喜爱。宋元以来,戏剧、小说、说唱艺术兴起。

这类文学形式固然以娱乐为主,但又明显具有“觉世”、“醒世”、“警世”的意图、功能

。创作这些作品,也是士人为教化所做的工作。

  其四是匡救社会危机。中国古代士人的使命感、家国情怀在社会出现危机的时刻表现得

更为炽烈。由封建制度的内在矛盾所决定,中国古代社会屡屡出现或大或小的危机。由于士

人具有深刻的忧患意识、敏锐的洞察力并熟悉历史经验,他们是社会危机的最早察觉者,是

人群中的“先知”,是最早敲起警钟的人。在危机刚露端倪之时,他们是社会变革的呼吁、

推动者。在中国古代的几次变革中,士人均起了这样的作用,而在近代更为明显。鸦片战争

前夜,社会危机日益深重,民族危机也已显现端倪,呼吁清朝政府主动“自改革”的便是龚

自珍、魏源、包世臣等一批主张经世致用的士人。后来,康有为、梁启超等呼吁、发动变法

维新更是人所共知。而到危局已现之时,优秀士人则是勇打先锋、率众力挽狂澜的领头人。

东汉末,由于桓灵昏淫、宦官专权,暴风雨(黄巾起义)即将来临。这时,起而抗争、力图匡

救的乃是李膺、陈蕃等“党人”。1126年,金兵大举南下,包围汴京,昏庸的宋钦宗为向金

求和竟罢免抵抗派首领李纲,自毁长城。危急之时,“太学诸生陈东等上书于宣德门”,“

军民不期而集者数万人”(《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六),迫使钦宗收回成命。明末“东林党

”人与宦官集团的斗争、清初江南士人的抗清斗争,都具有这样的性质。至于近代的“公车

上书”更是如此。在这些时刻,为了匡时救世、力挽狂澜,不少优秀士人甘冒杀身灭族之险

,真正做到杀身成仁、以身殉道,他们的使命感、担当精神以最炽烈的形式得以显现。

  五

  士虽是一个具有自身特质的社会阶层,但它毕竟从属于中国古代的统治阶级即地主阶级

,因此,他们所坚守、维护的“道”只能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基本价值、准则。他们的使

命、责任其指向只能是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社会秩序。作为社会基本价值、准则的“道”

,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只能是某一社会、某一时代的基本价值、准则。这种历史局限是

不言而喻的。自从中国近代出现了新的经济、政治力量,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中国传统士

人转化为新型知识分子。他们是新的经济、政治力量的代言人,阶级属性发生了变化。他们

自觉继承并大大发扬了中国古代士人的使命感、担当精神,但两者所坚守、维护的“道”是

不相同的。中国近代新型知识分子心目中的“道”,乃是他们欲图建立、并正在建立中的新

型社会的基本价值、准则。他们所担负的乃是在中国建立新型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独立、振

兴的新使命、新责任。概言之,从古代到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使命感、责任感始终未变,

但其具体使命、责任则是随着时代变迁而发展变化的。

  最后尚需述及的是,由于儒家是封建等级制的维护者,因此,他们的责任观是受等级地

位限制的,不妨将其称之为“等级责任”观。在《论语》中,孔子曾两次说:“不在其位,

不谋其政”(《泰伯》篇、《宪问》篇)。在他看来,众多的“不在位”者既不必谋政也不应

谋政,他们与政是没有关系的。对此,后来朱熹作了更明白的解说。他认为,所以应该“不

在其位,不谋其政”是因为人们身居不同等级地位是“各有分限”的,所以,“田野之人,

不得谋朝廷之政”(《朱子语类》卷三十五,《论语十七·泰伯篇·不在其位章》)。所谓“

田野之人不得谋朝廷之政”,在中国古代几成定规,影响所及,更使得不少家庭、家族的家

规、族规严格规定家人、族人“不许谈朝廷政事”。这种“莫谈国事”的训诫、禁忌势必严

重扼杀广大民众的政治热情,使他们对国事采取与己无关、漠不关心的态度。到近代,这种

观念受到严复、梁启超等新学家的严厉批判。他们指出,那时中国人之所以爱国心薄弱,对

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漠然不少动于心”(《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四,《论中国国民之品格

》),同这种观念的长期影响是分不开的。经由近代新学家的批判,随着“主权在民”说开始

在中国传播,这种观念的影响逐渐削弱。而随着西方近代权利义务观的输入,人人皆有应享

之权利和应尽之义务的观念逐步取代了中国古代那种“等级责任”观。

作者:张锡勤 来源:《道德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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