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2)海中法刑初字第22号 2012-08-22

公诉机关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文(绰号"阿章"),男,1971年2月14日出生于海南省文昌市,汉族,初中文化,个体经营者,户籍所在地为海南省文昌市罗豆农场麒麟村,捕前住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1996年6月28日因涉嫌抢劫被原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1年8月15日在福建省将乐县古镛镇被抓获,并于8月19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海南省看守所。
  辩护人翟肖楼、邢益川,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海检刑诉字[2012]第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文犯抢劫罪,于2012年2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李传明、符林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文及其辩护人翟肖楼、邢益川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1994年12月中旬的一天,在陈青(已被执行死刑)的召集下,被告人陈文与冯所雄(已被执行死刑)同到位于海口市义龙路龙昆下村290号陈青女友住处,共同预谋购买枪支在海口市抢劫小轿车,并进行了分工。后陈青从他处购得一支仿制"五九"式手枪和六发子弹。1995年1月5日晚,陈文及陈青、冯所雄携带手枪、手铐、纸胶带窜到位于海秀路秀英村对面的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分行华侨新村办事处门前伺机作案。22时许,陈青看到被害人杨照耀开着一辆全新进口的马自达929型小轿车(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0万元)停放在该办事处门前,三人遂决定抢劫该车。陈青借杨照耀办事回来刚上车的时机,走到车旁借故与杨照耀讲话,陈文、冯所雄遂从车后门强行上车,陈青亦从左前门上车,并将杨照耀推到车后座上。陈文从身上掏出陈青事先交给其的手枪指着杨照耀威胁道:"不要动,也不要讲话"。随后,陈青启动汽车往海口市郊方向开,冯所雄、陈文在途中用一副手铐将杨照耀反铐控制起来,并脱下杨照耀的袜子将杨照耀的嘴堵上,同时还将杨照耀身上的BP机、手表、人民币200元全部搜走。陈青将车开到海口至文昌公路的琼福砖厂路牌丁字路口拐入演丰镇路面停车后,三人将杨照耀拉到橡胶林,将杨照耀的双手反铐在橡胶树上。三人便驾驶该部马自达轿车回到海口。陈文在车上将该手枪还给陈青后在海口市区内下车返回住处。因害怕案发,陈文于次日逃往福建省三明市等地躲藏,直至2011年8月1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针对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宣读了扣押物品清单及赃物照片、作案工具、车辆手续、户籍证明、到案经过、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陈文及同案犯陈青、冯所雄的供述、勘验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文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结伙持枪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七)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陈文辩解称,其没有参与购买枪支,且在抢劫过程中没有反铐被害人,也没有搜被害人身上的东西。其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是:1、陈文没有与陈青、冯所雄共同预谋购买枪支;2、陈文没有反铐被害人,也没有搜被害人身上的东西,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是轻微的,其在本起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3、陈文属于初犯,案发后没有参与分赃,且其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希望法院对陈文减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1994年12月中旬的一天,在陈青(已被执行死刑)的召集下,被告人陈文与冯所雄(已被执行死刑)同到位于海口市义龙路龙昆下村290号陈青女友住处,共同预谋在海口市抢劫小轿车。五天后,陈青从他处购得一支仿制"五九"式手枪和六发子弹。1995年1月5日晚,陈文及陈青、冯所雄携带手枪、手铐、纸胶带窜到位于海秀路秀英村对面的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分行华侨新村办事处门前伺机作案。当日22时许,陈青看到被害人杨照耀开着一辆全新进口的马自达929型小轿车(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0万元)停放在该办事处门前,三人遂决定抢劫该车,并进行了分工。杨照耀办事回来刚上车坐下,冯所雄和陈文便从车右边前后门强行上车,陈青亦从左前门上车,三人将杨照耀推到车后座上。陈文从身上掏出陈青事先交给其的手枪指着杨照耀威胁道:"不要动,也不要讲话"。随后,陈青启动汽车往海口市郊方向开,陈文和冯所雄在途中用一副手铐将杨照耀反铐控制起来,并脱下杨照耀的袜子将杨照耀的嘴堵上,同时还将杨照耀身上的BP机、人民币三十六元等财物搜走。陈青将车开到海口至文昌公路的琼福砖厂路牌丁字路口拐入演丰镇路面停车后,三人将杨照耀拉到橡胶树林中,将杨照耀的双手反铐在一棵橡胶树上。三人便驾驶该马自达轿车回到海口。陈文在车上将该手枪还给陈青后在海口市区内下车返回住处。因害怕案发,陈文于次日逃往福建省三明市等地躲藏,直至2011年8月1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证据证实:
  (一)物证、书证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重大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破案报告,证明:公安机关于1995年1月19日接到被害人杨照耀被抢劫一辆轿车的报案,并于当日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以及该案的侦破情况。
  2、抓获经过、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证明:2011年8月15日,在福建省将乐县公安民警的配合下,海南省垦区公安局民警在将乐县古镛镇将被告人陈文抓获以及陈文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3、扣押物品清单,证明:公安机关从林亚芳处扣押"五九"式手枪1支、子弹6发,从冯所雄处扣押马自达轿车钥匙1把。
  4、收缴的赃车照片,证明:涉案小轿车的概况。
  5、机动车辆保险单、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单及收据,证明:涉案的马自达929型小轿车为海南省进出口商会(海南省商业贸易厅下属单位)所有,已返还给该单位。
  6、现场提取的物品照片及关于提取手铐、袜子、封口胶纸等物证的情况说明,证明:演丰镇派出所民警在接到群众报案后,前往抢劫现场橡胶林营救被害人杨照耀时,在现场提取了手铐一副、黑色袜子一双、领带一条、封口胶纸一段,后将现场提取的物证移交给农垦公安局的办案人员。
  7、(1996)海中刑一初字第121号刑事判决书、(1996)琼刑终字第141号刑事裁定书及执行死刑命令,证明:陈青、冯所雄因伙同陈文持枪抢劫小轿车均被判处死刑,且已被执行死刑。
  8、户籍资料,证明:被告人陈文年龄、身份等基本情况,其犯罪时已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二)被害人杨照耀的报案书、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1995年1月5日晚10时许,其开着单位的新车去农垦总局办事后将车停在海秀路华侨新村农行门口吃夜宵,后回到车旁打开车门坐进驾驶位置,还没来得及关好车门时,右前门被一个年青人打开坐进来,接着右后门被打开又进来一个年青人,用一支手枪指着其头说,"不许动,不许叫,叫就一枪打死你",其想往外跑,又有一个年青人在左前门堵住其,把其往车里推,坐在后排的年轻人把其往后拉,其想把车钥匙丢出去没丢成,在后排跟他们挣扎打斗了一会了,把他们的手枪打落到后排车底板上,但因他们人多没能逃脱,坐在前面的人说"用手铐先把他铐起来",说完前面的人就把一副手铐给后排的人把其铐了起来,同时他们合手用胶布将其嘴、眼等部位封起来。他们找到车钥匙后,由前排的人开车,另两人将其压住坐在后排。其不知道他们往哪个方向开。车开了一段时间,坐在后面的两人开始翻其衣服,把其身上200多元现金以及驾驶证、身份证、手表、BP机,还有汽车的全部手续都拿走了。后来他们开车来到罗牛山附近的橡胶林里,距公路约有几百米。车还未停之前,开车的说"脱掉他的鞋子,用袜子塞住他的嘴巴",后排的两人照做了。停车后,他们将其架出来,把其外衣脱掉,用其毛背心拉上来盖住头,然后把其反铐在一棵胶树上,他们就离开了。次日早上7时许,有一个农妇发现了其,并到派出所报案,后其被派出所民警所救。其被抢的车是公家的全新日产进口929型马自达轿车,价值40万元。车的发动机号为49595,车架号为108002,颜色为宝石蓝,刚买回来还未落户办车牌。其在车上听到那三名男子说欠钱之类的话,但其从来没有与别人发生过经济纠纷。
  经辨认,被害人杨照耀指认海口市海秀大道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分行华侨新村办事处门前就是其被抢劫轿车的现场,从海口至文昌约14公里处琼福砖厂路牌的丁字路口拐进演丰镇上橡胶林路段就是其被用手铐铐在树上的现场。
  (三)证人证言
  1、证人林某芳(又名林芳,系同案犯陈青的女朋友)的证言,证明:1995年1月份的一天半夜,其下夜班回到宿舍,陈青告诉其,他和堂弟陈文及一个外号叫四弟(即同案犯冯所雄)的朋友在海秀路抢了一辆汽车。陈青知道公安机关在追查,感到很害怕和后悔,他说要外出一段时间,出走前拿了一支枪(用报纸包好)要其帮他藏好,这支枪其拿回文昌罗豆农场老家时曾打开纸包看过,是一支短手枪,已拆件分放,有6发子弹。陈青作案前几天是在其宿舍住,当时只有陈文和四弟去其住处找过他。其之前听陈青说过要买枪的事,其不许他买,但他什么时候买到的其不知道。
  2、张祖乙、熊朝恒、何丽香的证言,证明:1995年1月6日,何丽香和熊朝恒在罗牛山劳改农场五中队的胶林里发现被害人杨照耀被人用手铐反铐在一棵橡胶树上,经询问得知那人是贸易厅的干部,被三人抢车后绑架至此,二人遂向演丰镇派出所报案,没过多久,该派出所的张祖乙和另一名干警便前来解救杨照耀。
  3、证人黄某敏的证言,证明:其于2010年4、5月份经朋友介绍认识陈志明(即被告人陈文),后承包过两次铝合金窗的工程给陈,陈是个小工头,住在三明市,听说是海南人,其不知道公安为什么抓他。
  4、证人罗某平(系被告人陈文在三明市住处的房东)的证言,证明:陈文是租住在其家五楼501房的房客,房屋租赁协议上登记使用的名字叫陈世民,听说是海南人,在三明市是搞泥水装修的,可能是在工地上干活,平时很少回到住处。
  (四)鉴定结论
  1、市价估字[1995]195号赃物估价鉴定结论书,证明:涉案的一辆进口马自达929型小轿车的鉴定价格为人民币40万元。
  2、琼垦公刑技(痕)字[1995]5号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证明:涉案的手枪为仿五九式手枪,在现有机件的基础上安装击针,使用五九式手枪弹,具有射击功能和杀伤能力。
  (五)勘验笔录、现场平面图及现场照片
  1、现场平面图及现场照片,证明:杨照耀被抢劫汽车的现场及被绑架到罗牛山林段的现场情况。
  2、物证勘验笔录及照片,证明:公安机关经对被扣押的车辆进行勘验,该车为全新929型马自达轿车,车身颜色为宝石蓝,车架号码108002,发动机号码49595,车辆前后无车牌,车后排座位左边车门处有一捆白、红、蓝条形的塑料布,从冯所雄处扣押的车钥匙可以顺利开启该车的发动机,从而认定该车就是杨照耀被抢劫的小轿车。
  (六)同案犯的供述及辨认笔录
  1、同案犯陈青(又名陈文清)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1994年1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其把冯所雄、陈文叫到其女友林芳在海口义龙路的出租屋,其称做生意亏本,欠了20多万元的债,想办法搞钱花。后三人商议去抢车,并打算先搞支枪。其先让冯所雄联系购买枪支未果。五天后,其以8500元的价格从一个叫亚志的朋友处购买了一支仿五九式手枪,附有6发子弹。其将该枪藏放在林芳的宿舍。1995年1月5日20时许,其将冯所雄、陈文召集在一起后,其将枪交给陈文,将一副手铐交给冯所雄,三人便一起到海秀路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在海秀路的农业银行门前,三人看见一辆929马自达小轿车停下后,司机走到旁边去了。三人见司机只身一人,且是新车,便决定抢劫该车,并进行了分工。过了一会,司机回来刚上车,冯所雄、陈文就上前从车右边前后门开门上车,其从左边前门上车,并叫冯所雄、陈文将司机推倒在后排座位上,警告威胁司机不准喊叫。抢到车后,其负责开车,捆绑、殴打司机主要是冯所雄和陈文干的,他们用司机的袜子堵住司机的嘴巴,又脱下司机的衣服蒙住司机的眼睛,用手铐铐住司机的手。其开着车往文昌方向走,后将车开到罗牛山路段一叉路口进去一公里处才停车。车停下后,冯所雄、陈文将司机拉下车朝树林里走,其留在车上找那支掉在车里的枪,后又随陈文到树林里将司机铐在一棵树上,三人才开车回海口。其先将车开到海口友谊大厦对面的军区四所停车场停放,接着回到林芳的住处把手枪藏好,三人商量尽快以走私车的名义将该车以10万元卖掉,商量完大家都回去睡了,在睡前其将该车的手续用火烧掉,正好林芳下夜班回来看到,其就告诉她抢车的事,她很害怕。1月13日晚其将车开到农垦四所大门旁的一棵大树下停放,过了两天后发现该车停在农垦公安局门口,知道车被公安局扣了。其告诉冯所雄,冯不相信,其就把车钥匙给他,事后冯是怎么被抓的其不清楚。陈文自己作案后就一直没再见面了。其害怕被抓就把枪交给林芳,叫她拿回文昌罗豆农场她家藏放。其三人没有打过司机,陈文用枪指过司机的头。
  经辨认,同案犯陈青指认海口市海秀大道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分行华侨新村办事处门前就是其伙同冯所雄、陈文抢劫轿车的现场,从海口至文昌约14公里处琼福砖厂路牌的丁字路口拐进演丰镇上橡胶林路段就是将司机用手铐铐在树上的现场,农垦总局第四招待所三号楼门前大树下就是其将抢来的车辆停放的现场。
  2、同案犯冯所雄的供述及辩认笔录,证明:1994年1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陈青叫其和陈文到他女友林芳的住处议事,陈青说他做生意亏本,没钱用了,要其二人一起到街上去抢小汽车,其和陈文同意了陈青的提议,三人还商量抢车要先搞到一支枪,陈青当时要其联系购枪,但其没买到。1995年1月5日晚,陈青召集其和陈文到林芳的住处集中,在房间内陈青拿出一支枪交给陈文,然后三人一起到街上看能不能抢车。在秀英村对面的一家农业银行附近,三人看见一辆没挂牌的全新929型小车开过来停在农业银行门口,司机是一个个子不高、戴眼镜的青年人,便决定抢该车,并分好工:等司机回来开车时,陈文负责控制前排的右侧车门,陈青负责控制左侧驾驶室的门,其负责从右控制后排车门。10分钟后,司机回来打开车门,三人便按照分工冲上去,把司机按在后排座位上,陈青启动车,朝文昌的方向开。上车时陈文手里是拿着枪的,在推司机的时候,枪掉在车上了。陈青又将一副手铐交给陈文将司机的双手铐住,其和陈文还将司机的衣服拉起来盖住司机的面部,并用封口胶把司机的嘴封住。陈青将车开到罗牛山路段右侧的一叉路里停了下来,三人将司机拷在橡胶林的一棵树上后便开车返回海口。陈青将抢来的车开到军区四所停放,后又开到农垦四所停放。其怕陈青单独卖车,便去找他拿车钥匙开车,但在农垦四所发现车不在了,后来才知道是被公安局扣走了。作案用的手枪和手铐都是陈青买的,抢劫时是陈文拿着手枪和手铐,后陈文还动手脱司机的袜子堵住司机的嘴巴的。三人共抢了一辆全新的929型马自达轿车,陈文抢了司机的一个BP机,其抢了36元。
  经辨认,同案犯冯所雄指认海口市海秀大道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分行华侨新村办事处门前就是其伙同陈青、陈文抢劫轿车的现场,从海口至文昌约14公里处琼福砖厂路牌的丁字路口拐进演丰镇上橡胶林路段就是将司机用手铐铐在树上的现场。
  (七)被告人陈文的供述和辩解,其供述称:1995年的一天,陈青对我说,有一个老板欠了他一万多块钱,叫我跟他一起去要。后陈青带着我和阿四(即同案犯冯所雄)来到海口市内寻找那个老板。大约1个小时左右,陈青看见一辆轿车停下来,对我说就是那个老板,然后他就上去敲车的左前门,司机把玻璃放下来跟陈青讲话,这时阿四就从右前门开门上车,我就从右后门上车,陈青往车的左前门挤那个司机进去,把他挤到前排中间的位置,阿四就把老板推向我的后座,我顺势拉老板往后坐,接着我拿枪出来对准那个老板叫他不要讲话、不要动,阿四拿一副手铐把老板反铐住,当时阿四好像用布还是什么东西堵住老板的嘴。陈青开着车往海口市外的方向走,走了大约二十分钟,来到附近没有人且旁边有很多树的地方停下车,我们就把老板押下车,把老板反铐在一棵树上。陈青还从车上拿下一个皮包,他们两人还搜了老板身上的东西,将老板身上的BP机、车辆行驶证、手表等物品拿走了。事后陈青开车把我们拉回市内,陈青叫我和阿四下车后,就把车子开走了。我们抢的是一辆深灰色的轿车,不知道是什么车型,车还比较新。我当时拿的枪是陈青交给我的,他从哪弄来的我不清楚,作案后这把枪就一直在陈青身上,现在在哪我不清楚。这次抢劫我没有分到什么财物。案发第二天我因害怕被抓就逃离了海南,我不知道陈青和阿四后来怎么处理那辆抢来的车。第二年我从福建回来,听说他们被公安抓住,还被枪毙了,我很害怕,又逃回福建,后一直在福建省三明市打工,做铝合金工程,没去过其他地方。我在三明市使用的是陈志明的名字。2003年时,我还办理过一张叫陈世民的假身份证,我当时租住在三明市梅列区就是用这张身份证登记的,但现在这张身份证已丢失。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文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结伙持枪劫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0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情节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对辩护人提出陈文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的辩护意见,经查,陈文在陈青的召集下,伙同陈青、冯所雄携带手枪、手铐、胶带等作案工具抢劫汽车一辆及被害人身上的现金、BP机等财物。该事实有被害人陈述、扣押物品清单、证人证言、同案犯供述以及陈文的供述在卷证实,足以认定。被告人陈文和陈青、冯所雄事先共同预谋抢车,作案中相互配合,均积极参与犯罪,不宜区分主从犯。故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因本案是发生在1995年1月,系新刑法颁布之前,且旧刑法对抢劫罪的财产刑处罚较新刑法要轻,故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本案应适用旧刑法的相关条文,公诉机关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纠正。鉴于陈文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次,根据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197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文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提出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蒙国丰
                               代理审判员   曹永明
                               代理审判员   杨青龙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张   鑫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辩护人发问技巧
质证时注意的问题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限制减刑”内容解读
刑事审判参考第1094号:沈鹏、朱鑫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罪行较轻又具有自首情节的可适用缓刑
仅有同案犯供述,如何认定犯罪事实?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