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关时有人让你“顺便帮忙”携带几瓶洋酒,然后许以“小费”作为报酬?千万别答应!日前,拱北海关查获一起利用旅行团托带高档酒走私进境案,案值1180万元。
▲拱北海关查获的洋酒
经过缜密工作,一个以王某某、黄某某为首的走私团伙逐渐浮出水面。9月25日晚,拱北海关缉私局采取收网行动,共派出行动小组16个,出动警力78人、车辆15辆,对走私团伙的仓库、成员住所进行突击搜查,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现场查扣涉嫌走私进境的“轩尼诗”、“蓝带”等高档品牌洋酒254支及书证一批。
经初步查证,自今年8月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黄某某在澳门组织货源,联系境内多名导游,利用旅行团的旅客托带洋酒走私进境,并在境内销售牟利,涉及高档洋酒、红酒以及国产高档白酒5000余支,案值1180万元。
海关提醒,进出境旅客应事先充分了解相关通关管理规定,如实向海关申报所携带的行李物品,谨慎对待他人“托带”任何物品的要求。
据以前的走私案例,旅客声称为他人“托带”的行李中,海关查获过各类涉税、违禁物品的案例不在少数,其中甚至有毒品、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等,因托带而最终被判刑处罚时有发生。旅客出游时,切勿因一时碍于“情面”或贪小便宜而掉进不法走私分子的陷阱。
来源:港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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