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聪明的投资者”投资理财征集活动参赛文章)
没错,今天要聊的就是牵动百万亿元市场的“资管新规”。
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落地,从落地到2020年底的这段时间是资管新规的过渡期,涉及的整改将逐步落实。
那么,资管新规和你的理财投资有什么关系呢?
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资管新规第2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第19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金融机构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可以向金融管理部门举报,查证属实且举报内容未被相关部门掌握的,给予适当奖励。”
小兴解读:资管新规打破刚性兑付,对银行理财影响很大。据媒体报道,目前已有部分银行停售保本理财产品,其他银行也在压缩递减此类产品的过程中。
对于公募基金,市场上的“保本基金”早已启动转型或清盘,保本产品和任何形式的刚性兑付将不复存在,投资者更要明确“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
不得进行份额分级
资管新规第21条:“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分级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
小兴解读:这意味着在2020年之后,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中的分级基金将成为历史。即使是封闭式私募基金,分级产品也不能保本保收益。未来可能会推出针对现存分级基金的实施细则,小兴也会持续关注。
合格投资者严格规范
资管新规第5条:“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不得使用非自有资金投资
资管新规第5条:“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
小兴解读:投资还需量力而为。
资管新规不仅有利于宏观金融稳定,还将促进投资者转变投资理念,无风险、保本式的理财会逐步退出历史舞台,监管套利也将受限,资管机构的主动管理能力更值得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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