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国税微宣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7号规定,税务总局对纳税信用A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发票认证。实务操作是“扫描认证”变成“网络认证”。前段时间我们发布了两期热点问答,今天我们推送最后一期,关于取消发票认证的一些业务口径问题,有没有你关注的,赶紧看看吧!
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以及3月1日起使用扫描认证方式采集的、尚未申报抵扣(或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
1)发票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按月申报纳税人为本月1日的前180日之内开具的发票,按季度申报纳税人为本季度首月1日的前180日之内开具的发票)的发票;
2) 属于正常发票金额为正数的发票,作废、冲红、失控等异常发票不在勾选范围之内。
1月或2月开具的没有认证的票可以在平台中勾选。
可以。按照现行政策出口退税的专用发票本身也要进行扫描认证。所以,只要能在查询平台里能查的发票,都可以进行勾选,勾选并最终确认之后即为申请抵扣。
当月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状态为“勾选”且状态不可变更,来源为“认证”,所以未勾选但在确认列表中能看到的发票应该是来自认证。
不正常,3月份理论上应该只显示3月份扫描认证的发票和3月份待勾选的发票,确认后用于4月份的抵扣。2月份已认证的发票应该不显示(目前显示,是由于税控推送已认证数据的时候推送晚了,比如3月初才推送,后续系统会对该类数据进行屏蔽)。
不算。每月底系统自动将勾选的票进行确认,所以不会出现勾选且超过180天的情况,只要当月可以完成勾选操作即不会过期。
不算过期票,只要能勾选就不算过期票。
抵扣时限的计算方法为:
l 按月申报纳税人:本月1日前180日内开具的发票;
l 按季度申报纳税人:本季度首月1日前180日内开具的发票。
发票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之后进入到税控系统。
确认后的当日22点左右进入税控系统;查询平台和申报系统本身没有任何接口。
如果网上认证的发票是在确认操作之前进入查询平台的,则在确认查询中能查询到。
如果是确认操作之后进入的,则不能查询到,而在未确认查询中能查询到,但已经不能再确认,且下一月,会从未确认查询中直接移除。但是,已认证的发票虽未经确认也不影响发票抵扣。
3月份的工作台显示的信息包括:默认显示开票日期未超180天的未抵扣的发票汇总信息和3月份网上认证的发票信息。
如果在进行确认操作之前变为异常,则不会写入税控系统(相当于没抵扣)。如果已经确认并推给税控系统了(相当于已经抵扣),则由税局端的稽核、核查系统进行后期处理。
如果税务机关在局端的征管系统正确的维护了新旧税号的对应关系且同步到了电子底账系统,则使用变更后的新盘即可查询到新、老税号的数据。否则只能查询到新税号的发票。此种情况需要与主管机关进行联系和核实。
2. 检查盘是否被锁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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