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转出)
和医保卡提现流程
想要了解息息相关的医保政策?
那还等什么
赶紧阅览下去吧
这里一定有你想要的干货
南京市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转出)
和医保卡提现流程
南京市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南京市异地就医未刷卡发票零星报销流程
安徽省医疗门诊共济政策解答
“一减少”与“一增加”
“一减少”指的是个人账户划入额度减少。
“一增加”指的是增设门诊统筹保障制度。
“小共济”与“大共济”
“小共济”指的是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拓宽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大共济”指的是原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放入共济保障的“大池子”里,实行普通门诊共济保障,由全体参保职工共同使用。
门诊报销政策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统筹区域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按规定保障。
1.起付标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800元;
2.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
3.倾斜政策: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
4.年度报销限额: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2000元(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
5.待遇算法:普通门诊费用支付额度=(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个人先付部分-起付标准)×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
6.不予报销的情况:在职职工停止缴纳或未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按职工医保住院、门诊慢特病保障等政策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的门诊费用;其他不符合职工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安徽省直门诊特殊病政策问答
省直门诊特殊病政策的主要变化?
1、安徽省直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原有8种增加到53种;
2 、实行病种医保统筹支付限额管理;
3、取消门诊特殊病门诊医疗卡,直接凭社保卡就医。
本地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鉴定?
本地参保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至省内具备鉴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参保地或者就医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申请表报本人单位,统一汇总后报省医保中心。
如何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复审?
需要定期复审的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应在待遇期满前1 个月内,向原定点的医疗机构提出复审申请,由该医疗机构组织专家复审。复审时,参保人员需提供近 1 年以来的连续治疗病历和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资料。通过复审的,继续享受待遇;经复审确认无需继续门诊治疗的,暂停待遇享受。待遇享受期满未申请复审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待遇自动暂停。
本地参保人员如何选择门诊特殊病治疗定点医院?
本地参保人员可选择 1 家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进行门诊治疗。同时患有精神病、传染病需特殊治疗的门诊特殊疾病可增加 1 家定点医疗机构。
本地参保人员如何变更门诊特殊病治疗定点医院?
每年 1 月份可以变更 1 次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个人携带社保卡向新选择的定点医院提出变更申请。
异地安置人员如何选择门诊特殊病治疗定点医院?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门诊特殊疾病患者选择异地就医的,原则上应选择就医地门诊治疗,参保地短期逗留期间,可以临时选择 1 家参保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慢性病门诊治疗。
异地安置人员如何变更门诊特殊病治疗定点医院?
异地安置人员每年 1 月份可以变更 1 次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致电0551-62121768或0551-62661151提出变更申请。
门诊特殊病使用谈判药如何处理?
对国家谈判药品、省级谈判的“17+13+X”种药品门诊特殊病治疗费用实行单独费用核算,不计入门诊特殊病的限额内。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