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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全媒体讯:(首席记者 刘书成 通讯员王昊奕 刘娇)乌鲁木齐一家进出口企业为了避税,想出了把利润转向境外筹划避税的“高招”。
不过,这一“高招”仍被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税局认破。10月13日,记者从经开区(头屯河区)国税局获悉,该国税局已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对辖区内这家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做出特别纳税调整税款108.42万元,同时加收利息0.71万元的处理决定。
今年6月,经开区(头屯河区)国税局在对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备案进行例行核查过程中,发现M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香港关联公司支付大额居间费用高达722.83万元,存在以支付居间费用的名义,将利润向境外关联方转移的不合理税收筹划避税嫌疑。
为尽快掌握企业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该国税局税源管理、税政、法规等部门通力合作,通过“金税三期”等征管系统中调取数据的同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纳税人限期提供涉税资料,同时查阅了大量上市公司年报、公告等媒体公开信息,获取了一系列翔实证据。
对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这一核心问题,税务干部通过真实性测试、必要性测试、受益性测试、补偿性测试等六项测试进行了多轮验证,最终确定该进出口公司向境外关联方香港公司支付的居间合约费,是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却获取了税收利益的避税安排,属于事前避税筹划的不合理、不真实、不必要且企业没有受益的费用支付,实际造成了该进出口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避税事实。
经多次谈判磋商后,M进出口公司在大量的事实证据前无可辩驳,最终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税局在特别纳税调整上达成一致,并表示积极配合执行。
近日,该公司税息合计109.14万元税款已按期补缴入库,这标志着乌鲁木齐地区首例对外支付大额费用反避税案顺利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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