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治疗金的准备方式有三种:
一次性存入30万(不合理,对一般家庭来说也不现实);
分20年存,每年存入15000(不科学);
分20年存,每年只需存入几千元,立刻拥有30万大病基金(既科学又合理,一般家庭都可实现)。
准备大病治疗金最好的方式就是购买重疾险!
虽然重疾险包括癌症,但由于其覆盖范围广,所以保费一般较高。而防癌险针对性强,只保癌症,所以保费便宜。如果您暂时还没有条件购买重疾险,一定要先买份防癌险!如果您已经购买了重疾险,鉴于癌症更高的发病率,也要购买防癌险,增加癌症方面的保障额度!
在医学上,对于癌症有个著名的五年存活率概念,是医生用来评价手术和治疗效果的,如果癌症患者经手术治疗能生存5年以上,即可认为肿瘤被治愈的可能性为90%。
一、癌症确诊保险金:1年后,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合同所指的癌症,一次性给付保险金额 25万元(基本保额的100%),合同继续有效。
二、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如确诊为特定癌症(成年男性:肺癌、前列腺癌;成年女性:乳腺癌、宫颈癌;未成年人:白血病、骨癌), 额外一次性给付保险金额 7.5万元(基本保额的30%),合同继续有效。
三、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如先确诊轻症(原位癌、皮肤癌), 一次给付保险金额 7.5 万元(基本保额的30%),合同继续有效。(轻症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若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则不给付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
四、癌症康复保险金:癌症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立刻享有额外康复保险金,每年5万元,最多领取5年,累计领取 25 万元,合同终止。
五、保费豁免权:癌症确诊(轻症除外)后可以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
六、身故保障金:身故时给付所交保费的105%(18岁前为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癌症确诊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
七、满期给付:被保险人健康或者仅发生过轻症直至合同期满,一次性返还所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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