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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话说哲学

话说哲学

 

梁生灵

 

    说到哲学,人们可能首先想到的是那种高深莫测的思想,还有头脑装满深邃思想的哲学家;想到的是哲学的范畴、概念、定义,什么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或者什么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还有什么哲学的基本问题之类,等等。这什么之类似乎十分专业,只有哲学家才有能力研究或者是哲学家研究出来的,可是哲学家的思想再深邃,如果不说出来或写出来,不是哲学家的我们能理解哲学吗?显然不能。这就说明一个问题:哲学就在语言里面。既然哲学就在语言里,那么世界观也就在语言里,而自然知识、社会知识、思维知识这些世界观的建构材料又从哪儿来?显然是从人的生物肌体器官的感觉转变为知觉而产生,知识的产生过程就是语言的产生过程,反过来说亦可;而感觉之所以能够转变为知觉,是因为人的生物肌体器官具有可以传输感觉信息、可以记忆感觉信息的活性生物机能,当感觉信息被记忆并反复运动,形成基本固定的声音符号或行为符号,就是知觉(感知),知觉的形成过程本质上就是认知的过程(知觉是感知的机能,认知是感知的抽象)。而我们能够感觉到知觉的存在,那就是语言,比如:人被硬物敲打了一下,人体的“痛”这一感觉就会转为知觉声音符号传导到肌体器官的听觉里来,同时脸上可能随时出现“痛”表情的行为符号,再后来还有可能在某个地方留下“痛”的记忆痕迹或文字记录。“痛”的即时感觉被知觉所遮蔽,人的生物本能就上升到了认知机能,这种认知机能从形式来看,有新知与常识的区别。新知是知觉形成的初始形态,常识则是新知进入反复感知(认知)的运用形态。由此也可以看出,语言总是处于运动的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相当于我们所说的思维,我们意识到有这样的一种运动迹象存在,所以用思维这一概念来表述,其实思维是离不开语言的,也就是说,语言或知觉是思维存在的母体,感觉是没有思维活动的,因此,可以说语言思维是一体的,思维体现的是认知的过程,或者说,作为语言思维一体的语言,其本质就是认知的过程。也可以说,这里所说或我平时所说的语言概念就是以语言思维为定义。

    认知总是处于由简单到复杂、由浅入深,再由复杂到简单、由深出浅的反复过程;从具体事物的识别认知到不同事物的分类认知,再到无限事物的抽象认知,然后进入相反的过程,而整个过程并不是简单的往返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运动过程。可是,认知再简单再浅显或者再复杂再深刻,知觉都不外乎是看到什么、怎么看到,听到什么、怎么听到,做什么、怎么做,等等,就像我们现在拿起笔,就必须经过写什么、怎么写或者说什么、怎么说这样一个带有根本性的过程,这种可以归结为“说什么、怎么说”的认知属性,其实就是认知的哲学属性,是认知的根本属性之一,或者说是认知的两个内在元素之一,所谓哲学是定性的学问说的没错,或者说哲学是在性质上进行论说的,比如三斤酒、十公里这样的定量意义不是哲学要论说,哲学要论说的是三斤酒的多或少或不多不少、十公里的远或近或不远不近这样的定性意义。从语言的本质来看,哲学属性体现为语言的根本特征或内在特征。而知觉与“说什么、怎么说”事实的联结构成的可能性关系,则是认知的逻辑属性,或者称为本体逻辑,是认知的根本属性之一,或者说是认知的两个内在元素之一,也是语言的根本特征或内在特征。也可以说,哲学元素与逻辑元素构成了认知的内核,也就成为了语言的根本内核。既然是语言的根本内核,哲学元素与逻辑元素就自始至终存在于所有的语言层面。语言是认知的过程,同样可以说,认知是语言的事实,语言的事实是由认知(感知)与世界(事物)的事实联结及其这种联结的可能性关系构成的。在这一构成中哲学元素与逻辑元素是相伴而生的,就像事物与关系相伴而生一样,没有谁先谁后的问题,更没有独自存在的问题,它们都是一体的,但我们也可以将它们区别开来,而这又正是哲学元素产生的根源或者说内因。既然哲学元素的根源在于人自身,人的生物肌体器官的物质自然起着决定作用,也就是说哲学元素也好认知或感知也好,都源自人体的物质机能,就是人体物质产生的一种物质性符号信息,也可以说,它不是独立于物质的所谓精神层面,而是人体物质的不同存在状态,因此,这里说物质决定精神,不是外部事物决定人的精神,而是人体本身的物质决定人的精神,外部事物只能是外因,哲学元素里没有物质与精神的二元问题,只有层次上的源与流的问题。这可以从处于同一地球外部环境的人产生了哲学而人之外生物没有产生哲学的事实得到验证。也就是说,人类的认知没有物质与精神的二元问题,只有物质的不同存在状态问题。这种认知的不同存在状态,大致可以分为理论认知状态和行为认知状态,行为认知状态又可以分为抽象行为认知状态和具体行为认知状态。哲学元素是认知的根本元素,哲学元素也只能存在于认知的不同存在状态,在认知的不同存在状态里包含的哲学元素就是理论哲学元素和行为哲学元素,而行为哲学元素又有抽象行为哲学元素和具体行为哲学元素之分;相应来说,哲学元素存在于形而上哲学与形而下哲学之中。形而上哲学可称为理论哲学或称为基础哲学,就是大致相当于时下比较认同的“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这一哲学含义;形而下哲学则可称为应用哲学,并可分为抽象行为哲学和具体行为哲学,而抽象行为哲学也可以称为方法哲学,具体行为哲学则可以称为实践哲学。

    我把哲学划分为理论哲学、方法哲学与实践哲学等三个相互联系的不同哲学体系,理论哲学体现为学说,方法哲学体现为言说,实践哲学则体现为行为(有意识的行为)。三个体系之间既是紧密联系又是相对独立,一个体系向另一个体系跨界就是一种改写,而且不能一步两界跳越,也就是说,行为必须要改写为言说才能由言说改写为学说,而学说则必须要改写为言说才能由言说改写为行为。在这种改写关系中,言说是学说与行为的桥梁,也可以说,行为实践必须形成思想方法才能上升到思想理论,思想理论必须具体为思想方法才能付诸实践行为。应该说这就是理论哲学、方法哲学、实践哲学三者之间的关系。那么方法哲学作为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的中间桥梁,实践哲学与方法哲学、理论哲学与方法哲学有什么不同呢?从认知的状态看,实践哲学与方法哲学都具有认知的有限性,处于已知的范围,具有对与错、好与坏等是非伦理的具体认知价值,但不同的是:方法哲学只是口头上、书面上或者内在记忆、外在记忆的东西(言说),而实践哲学则是具体行为,也即把言说付诸于行为实践,应该说同样是有限性,实践哲学更清晰,是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方法哲学与理论哲学有些相同的地方,比如:两个不同体系都具有抽象性但方法哲学相对较弱;两个不同体系都具有间接性,不能直接验证,但方法哲学的验证不需要中间环节,而理论哲学要通过方法哲学才能进行验证;方法哲学既可以没有系统化也可以有系统化但系统化一般不很严密。理论哲学与方法哲学不同的地方则比相同的地方更明显,主要是:其一,理论哲学具有普遍认知价值而不具有具体认知价值,这与方法哲学完全不同,理论哲学的价值不能用对与错、好与坏等是非伦理来判断。其二,理论哲学具有的是认知的无限性而不是有限性,它包含已知与未知,也就是说,方法哲学所说的东西中不包含不能说的东西,理论哲学所说的东西中则包含了不能说的东西,比如方法哲学对物质的定义表述只能在物质分类之下具体到所有已知的东西,而理论哲学对物质的定义表述则在已知的东西上进行抽象概括直至不能分类。其三,哲学是定性的学问,也就是说哲学所说的是性质问题,方法哲学是在事物的内涵或属性上言说性质的,这需要对事物进行反复地归类或分类,把不同的事物从内涵或属性上联系起来,以归纳或演绎某一种性质;而理论哲学论说性质则是从事物的内涵或属性上抽象概括的,它不在归类或分类中论说,从概念的意义来讲,理论哲学能论说内涵或属性而不能论说外延,或者说理论哲学的论说只定义表述性质,因此,理论哲学用范畴而不用概念,这在我看来至少可以理解为范畴是内涵或属性的一种定义,而概念不仅包含定义内涵或属性,也包含表述外延,这就决定了理论哲学的论说不存在所谓的一元二元分类,理论哲学中的哲学问题也不存在诸如性质上第一性第二性或者平行相对属性的外延性分类,理论哲学的论说是性质的抽象概括,只有不同的性质状态,没有不同的性质分类,比如说,当我们论说存在范畴的时候,不能把存在范畴划分为物质第一性与精神第二性这样的独立属性类别,或者当我们论说世界认知范畴的时候,不能把世界认知范畴划分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这样的对立属性类别,这种分类实际滑向了方法哲学,形而上的世界观滑向了形而下的方法论,这是理论哲学与方法哲学之间的无形陷阱。

    这里涉及到了对“定义”这一语词的理解问题。以上用的“定义”是“语言定义”,什么是“语言定义”呢?“语言定义”大体就是关于事物及其关系属性的表述。以现代汉语来理解,人们一说到定义就一定会想到“概念”,不错,用“概念”来对事物及其关系属性进行定义表述源自语音体系语言,现代汉语也吸收了这种“概念”定义表述,但至少还有另外一种对事物及其关系属性的定义表述,人们是没有太多关注的,那就是古代汉语常用的“表意”,如“道可道非常道”,在“概念”看来可能有循环定义之嫌,还有“白马非马”,这里所说的“白马”并不是指“概念”定义中“马”的一种,而是“表意”定义为一种“白色的马”;可以说,“概念”主要是关于本质属性的定义表述,而“表意”则主要是关于非本质属性的定义表述,但不能说它完全不定义本质属性,其实在所有的语言中,“表意”定义可能比“概念”定义更广泛,即便现在没有了古代汉语的那种“表意”定义,在现实的语言之中仍然存在大量的“表意”定义,比如:“雨下了”,“雨停了”,前一句“雨下了”那“雨”是实质存在的,那是天空掉下来的水珠子,是可以用“概念”定义的,但后一句“雨停了”意味着没有“雨下了”,也就是说天空没有掉下来的水珠子了,那凭什么说“停了”是“雨”的行为呢?显然没有天空掉下来水珠子的实质存在,如何能用“概念”定义“雨”的本质属性?而“雨”都不存在了哪儿还有“雨”的行为?其实这是“表意”定义,它不是通过定义“雨”的本质属性来定义“雨”的行为属性,而是直接定义“雨”不在场的行为这一非本质属性,所以“雨停了”仍然有意义可以理解。再如,现在常有为特别强调事实的关联存在而采用“没有……就没有……”这种否定句式的情况,也就是以假设实质存在的事实不存在为根据来表达一种意义,已经存在的事实当然不可能被否定,但隐藏于存在的事实之间的关联属性并不易感知,为突出某种关联属性而有意把它与存在的事实一同否定掉,变成一种未知的表述无法验证,应该说,这种无法验证的未知事实“概念”当然不能定义表述其本质属性,表述未知事实的语言本身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但它出现在现实的语言中仍然有意义可以理解,为什么呢?因为它不是“概念”定义表述,而是“表意”定义表述,就是通过否定两个存在事实的表象关联属性,来肯定与两个存在事实相反的两个不存在事实的表象关联属性,以不存在的表象关联属性来反衬存在的表象关联属性,达到强化存在的表象关联属性的目的,定义表述完全不涉及本质属性,当然,这种表述在“概念”意识很强的人那里意义信息可能非常弱小,跟未知事实的表述结果是一样的,没有意义。从上述可知,“语言定义”不仅仅指“概念”定义,它还包括“表意”定义,甚至可能还有其他形式的定义,“语言定义”也不是以“定义项”为定义单位,而是以“语言体”为定义单位,而“语言体”包括小至一个词、大至一篇文章所有大小不同的语言构成单位,每一个“语言体”都以定义形式和定义内容构成,“语言体”的意义就在这一构成中产生。由于“语言定义”是以“语言体”为定义单位,某一事物就有可能有不同的“语言体”来定义表述,某一事物从而就有可能有不同的定义进而有不同的意义,比如“月球”这一天上的星体,有语音体系语言的“概念”定义,有语形体系语言的古代汉语的“表意”定义,还有语形语音相容的现代汉语的“概念”定义,当然,语音体系语言也可能还有“表意”定义,因此,“月球”本来只是一个天上的星体,却会在很多不同定义表述中有着很多不同意义,而最接近本质意义的也许不在汉语的定义表述里,但最美的意义则可能是在中国古代或近代的诗词抒情中。可以说,无论何种定义都是一种哲学语言,或者说包含在语言认知本质里的哲学元素。

    语言之所以有很多不同形式的定义,其根源是人类基于遗传和环境的差异,对世界的感知(认知)总是千差万别,哲学也就会有很多千差万别的定义表述,那么不同的哲学又是以怎样的一种状态存在呢?我们说哲学有理论哲学、方法哲学、实践哲学等三个不同体系,是不是就相应地有三种存在状态呢?从实践哲学来看,人类的具体行为虽然多得数都数不清,但作为一个体系用行为来概括它的存在状态是没有问题的。再从方法哲学来看,这世界铺天盖地的言说,有口头的,有书面的,有画卷雕像的,还有建筑物的,现在更时尚的还有网络,在这些现象上打主意看来行不通。那么从理论哲学来看,这么纯粹的学说当然主要靠哲学家来建立,但也不能说理论哲学只能存在于哲学家身上,不是哲学家的就不能理解或思考?或者理论哲学是一本一本的专著?实际上,世上很难有一本纯粹的理论哲学专著,再说不在专著里就不能论说理论哲学?期刊、讲课、发言也都是可以论说啊,显然,说理论哲学存在于哲学家或哲学专著都是有问题的。可见,哲学不可能是一种存在状态,同样也不可能是三个体系相应三种存在状态,那么哲学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状态呢?有一诗句说得好: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其实,弄清楚了人的生存状态,就会看到哲学的存在状态。具体来说,每一个人的生存状态都不相同,有的甚至千差万别,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每一个人都生存于一定的生活方式之中:不同的国家、民族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生活方式,等等,一般来说每一个人都会交错在多种的生活方式之中,但唯一能体现这些生活方式的是什么呢?当然是人自己的言行,是体现着“说什么,怎么说”的具体言行,人实际上是生活在自己的具体言行之中,也有人在语言的学术上这么表述:人生活在话语之中。话语是什么呢?比较集中的定义是指言说方式,我这里充实一下定义:话语就是言行方式。人就是生活在话语之中,生活方式与话语方式就像同一张纸的两面,前者是背面,后者是正面,话语方式体现着生活方式。这样也可以说,哲学的存在状态就是话语,但每一个哲学体系都是由不同的话语方式构成,而几乎每一种话语方式都是在相同、相近或相通的定义表述基础之上形成,并不断地发展变化。当然,也可能有某一种话语方式的建构是由某一个人完成,但它总是要变成常识才能超越个人的存在,否则它很快就会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之中。

    但是,话语是具有权力属性的,可以称为话语权。历史的记录总是把皇帝描绘成至高无上的天子,掌握着天下所有人的生杀大权,其实,生杀大权在手的根源是皇帝掌握了天下的话语权,因此,要推倒皇帝并不一定消灭其肉身,剥夺他的话语权就行。一个人完全没有了话语权,他就成了行尸走肉,而一个人死了,他的话语权却不一定随之消失。哲学三个体系里都分别存在着不同的话语权,三个体系的话语权也各有十分不同的表现,应该说,在一个社会里,无论其社会大小,谁掌握了方法哲学的主导话语权,谁就能掌控这个社会,掌握了方法哲学的主导话语权也就掌握了实践哲学的主导话语权,进而支配社会群体的行为,如果方法哲学话语权高度集中,社会就可能出现很难预料的状况,比如,从小的来说,你虽然是个农民但你不一定能按掌握的常识来种田,从大的来说,你虽然可能是清白如玉但你走进一个会场却不一定能再走出来。当然,也有方法哲学的主导话语权与实践哲学的非主导话语权伦理颠倒的时候,实践哲学的非主导话语权突发反转变得比方法哲学的主导话语权更强大,尽管如此,没有几个人能够争到方法哲学的主导话语权,总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古来征战几人回”。可见,方法哲学的主导话语权是“兵家必争之地”,其激烈程度不是“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所能形容,而是令人骨髓冷颤的“笑里藏刀”。但理论哲学话语权与方法哲学话语权、实践哲学话语权相比,则显得十分平面,可以说,客观上理论哲学体系里的各种话语权不需要相互排斥,尽管方法哲学、实践哲学是理论哲学的源泉,并且反过来方法哲学、实践哲学也被理论哲学所激化,方法哲学话语权也不可能直接插足理论哲学这块领地,方法哲学话语权能做的就是抬高方法哲学贬低理论哲学,进而用方法哲学取代理论哲学,只是这样对理论哲学话语权不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其实,理论哲学就是高悬贼亮的一面镜子,让方法哲学、实践哲学可以从不同的距离看到自己的光芒。(20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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