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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康信:古代中国人种成分研究


  古代和现代人的人种学向题,即对现代各色人种的起源和分化的研究,是体质人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地阐明人种的起源和发展,不仅是体质人类学的一项重要任务,而且同探讨人类文明的产生和发展,批判古代和现代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观点有密切的关系。中国地处亚洲的东方,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又是多民族的国家。但是在近十亿人口中,除了少数边缘省区的一些少数民族之外,在人种上,绝大多数属于蒙古人种主干下的各种类型。地下出土的丰富的古人类学材料证明,中国又是蒙古人种发祥地的重要地区,中国的古代和现代文明就是在这种人种学背景下繁荣昌盛起来的。因此在解决蒙古人种的起源和发展方面,中国大陆比其他地区有更重要的意义。解放前这方面的发现与研究不多,主要有魏敦瑞(F.weidenreich)的中国猿人和山顶洞人的研究;步达生(D.Black)对辽宁、甘肃和河南史前人类遗骸的研究报告囚;还有几个日本人对辽宁貔子窝、赤峰红山后等几个时代较晚的人骨进行过研究,但材料比较零碎。斯文赫定(svenHedin)在新疆考察时,曾采集一些米兰和罗布淖尔古墓人骨,由Cad-Herma nHjor tsj6和Ande rswala nde:写成报告。在最近的30年里,随着我国考古事业的发展,许多从地下出土的古人类化石和遗骨得到保护和收集,并发表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总的来说,这方面的研究工作还处在积累材料和填补空白的时期。同时,对我国现代各族人民的生体和骨骼人类学的调查与研究还很薄弱,因此还不能系统地阐明各族人民的种族起源问题。下面,我们概述近30年来在中国境内发现的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到新石器时代,青铜时代以及一部分时代可能更晚的人类学研究成果,并作出初步的讨论和分析。

   一、中国境内发现的早期和晚期智人化石的研究与蒙古人种起源问题首先从古人类化石的研究提出中国境内现代智人种起源的是魏敦瑞。他在研究了从北京周口店发现的中国猿人和山顶洞人化石之后,提出由周口店的猿人演化为蒙古人种的观点。但他认为3具完整的山顶洞人头骨则分别代表了很不相同的人种类型,即101号老年男性头骨代表原始蒙古人种兼有西方旧石器晚期欧罗巴人种特征,102和103号两具头骨则分别代表美拉尼西亚人种和爱斯基摩人种。这就是说,在华北的同一个旧石器晚期的洞穴居民中,竟存在蒙古人种、欧罗巴人种和尼格罗人种3个人种主干成分。他认为山顶洞人是从外地迁来的,不代表中国人的祖先,受到当地土著居民的攻击而绝灭。其他中外学者对山顶洞人种属的意见还有胡顿(E.A.Hotoon)的阿伊努(Aino)人种说,费尔塞维斯(W.A.Fairservis)认为所有3具山顶洞人头骨在某种程度上属于高加索人种。李济则以为山顶洞人中有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的混合,说明在远古时期的中国居民中存在大量美拉尼西亚-尼格罗人种成分。吴新智对山顶洞人种属的看法在国内有代表性。他认为3具头骨在一系列形态特征上有共性,如头骨都粗大,头形很长,额部倾斜,上面低矮,整个面部在垂直方向上都有中等突出。有中长的硬颚,眼眶低矮,梨状孔宽阔,其下缘呈鼻前窝型等。这些特征中,有些是更新世晚期智人共有的原始特征,一部分则和今日蒙古人种的现代中国人、爱斯基摩人和美洲印第安人相近。只有低眶、阔鼻与现代蒙古人种不尽一致,但与我国其他晚期智人化石的阔鼻特征相似,与新石器时代人的普遍阔鼻倾向和偏低的眶形也有沿袭的关系。山顶洞人也还有一些与今日典型蒙古人种很不相同的特点,如头骨颜面部上部和鼻根部的突出程度比现代一般蒙古人种更明显,他认为这两个特征也可以归人尚不十分分化的原始特征之类。吴新智的最后结论是:3具山顶洞人头骨都代表原始蒙古人种,与现代中国人、爱斯基摩人和美洲印第安人比较接近,表明当时蒙古人种仍在形成之中,但还有一些形态细节尚未充分形成。赵一清也指出过两具山顶洞人女性头骨属蒙古人种的意见。

  广西柳江人化石的发现对研究更新世晚期华南古代居民的人种特征有重要意义。吴汝康在报告中指出了柳江人头骨如下一些特征的结合:一种显示比现代人头骨原始的性质,如中颅略长的颅型,前囟点位置远较现代人靠后,上面低而宽,眶形宽矮。这些是世界各地发现的新人(即晚期智人)化石共有的特征。根据头骨的形态特征,颅盖高指数和前囱位指数,前囱角和额角等判断,柳江人为现代智人(即晚期智人)类型的早期代表,比周口店山顶洞人和四川资阳人原始。此外,柳江人头骨显示出一系列大人种性质,如头骨属中颅型,颧骨较大而前突,鼻骨低而宽,鼻梁凹,鼻根不深陷,梨状孔下缘有浅的鼻前窝,鼻棘很小,缺乏明显的犬齿窝,中等的上齿槽突领,上门齿舌面呈铲形等蒙古人种特征。因此说,柳江人是正在形成中的蒙古人种的一种早期类型。对柳江人的种属地位,雅基莫夫(B.fl.HMoB)指出柳江人头骨的一系列测量值决定它处在蒙古人种和澳大利亚-尼格罗人种之间的过渡地位。切博克萨罗夫(H.H.qeKca peB)认为柳江人同蒙古人古种的古代和现代南方地区类型特别接近。斯图尔特(D.T.s towart)也认为柳江人头骨在低的颅弯顶,眉晴,鼻和颚的形态上表现出“澳大利亚人种”的特征。颜誾(yín)在比较了柳江人和山顶洞人的一些形态特征之后,指出柳江人的形态发展更接近蒙古人种的某些南亚类型。他认为柳江人和山顶洞人虽同属蒙古人种的形成阶段,但柳江人在形成阶段上较山顶洞人有进一步发展,如柳江人的眉弓较山顶洞人不那么突出,头形变短,鼻根趋于低矮,额部倾斜程度减小,颧宽、额宽减少,颚变窄变短,都更接近现代蒙古人种。与新石器时代组的继承关系,不仅表现在绝对值方面,如高头与中等颧宽等接近于南蒙古人种。柳江人鼻根指数较低,接近于蒙古人种的下限,属于澳大利亚-尼格罗人种的范围之内。同时,垂直颅面指数亦较低。

  以上这些特征比较接近某些南亚蒙古人种。他还根据柳江人的颅盖高指数比山顶洞人的高,额倾斜度比山顶洞人为小以及眉弓发达程度,颧弓大小和骨骼粗硕程度,认为山顶洞人比柳江人还原始一些。这个看法和吴汝康对柳江人在形态发展阶段上比山顶洞人更原始的见解相反。总之,在解释柳江人和山顶洞人头骨在形态发展的差异上还存在不同的看法,但两者的形态差异正好可能说明,华南和华北的晚期智人在各自形成蒙古人种的体质发展过程中,已经存在着相当明显的异形(Polymorphi sm)现象。

   在四川发现的资阳人头骨化石只保存了脑颅部分和上领破片。在形态上,一方面与山顶洞人有某些相似的性质,如有明显的鼻前窝,有类似矢状峭的突起,矢状缝两侧的顶骨比较平扁,鼻较高而窄;另一方面和中国猿人也有某些相似的性质,如存在矢状峭,角圆枕和扁平的眶顶,较发达的关节结节而无盂后突等训。现在依然一般地把资阳人作为在我国华南发现的旧石器晚期的原始蒙古人种的代表之一。但头骨的面部残缺,对它的人种特征缺乏详细的了解。对资阳人的时代也还有异议。

  对蒙古人种起源研究很重要的另一发现是1978年在陕西大荔县出土的一具相当完整的早期智人头骨化石。地层时代属更新世末期或晚更新世早期。由于颅面部保存相当完好,有利于观察形态细节。最初的简报认为大荔人与猿人相似的特点要多一些,可能是猿人阶段的晚期,较北京猿人(即中国猿人)进步的一个类型。据吴新智的研究,这具头骨的主要性状与其他国外发现的早期智人相似,一部分性状又和北京猿人接近。在人种特征上,头骨的前额部存在矢状晴,其上面部扁平度比较大,颧颇角转角处有一个较明显的转折,颧骨额突外侧面较朝前方等,比其他地区的早期智人不同而更接近蒙古人种L川。由于大荔人的体质特征和地层时代比山顶洞人和柳江人更原始,在种属特征的发展趋势方面已和西方同类早期智人存在明显的区别,因而对蒙古人种起源的研究有很重要的意义。

  从山西许家窑旧石器时代遗址出土的人化石具有北京猿人和尼安德特人的混合性质,是从北京猿人向尼安德特智人过渡的类型。许家窑人化石主要是一些脑颅破片,面部形态细节不清楚。其上门齿呈铲形一点则可视为是从北京猿人继承下来的直到现在蒙古人种中仍常见的一个遗传性状。可以推测,许家窑人的体质和大荔人属于接近的类型。山西丁村人的时代可能比许家窑人稍晚,化石材料更零碎。1958年在广东发现的马坝人头骨化石的地质时代为更新世晚期之初,可能与大荔人接近或稍晚。从头骨的形态和测量判断,它是我国华南发现的早期智人类型。和大荔人头骨比较,马坝人头骨似更圆隆,脑量更大一些。眉暗不及大荔人粗壮,眼眶比较画而高。这些可能意味着马坝人在体质发展的阶段上比大荔人更进步一些。

  由于缺少面颅部分,我们还不能对这种南方的早期智人的种属特征获得详细了解。像大荔人和马坝人类型的材料,其意义在于一方面它们表现出与同一地区的猿人相似的一些特征,另一方面表明在我国华北、华南的广大地区不仅存在如山顶洞人、柳江人等形成中的蒙古人种代表,而且还存在过比它们更早的蒙古人种形成阶段的初期形态,这对蒙古人种起源于东亚猿人的观点无疑是新的证据。其他如河套人、长阳人、麒麟山人、建平人、丽江人及台湾发现的左镇人化石叫都很零碎,有的时代和分类可能还有问题,对种属的研究作用不大。中国境内所谓中石器时代居民的种属还很模糊。有人把解放前在内蒙古发现的诺尔人头骨作为代表。扎诺尔人头骨的低颅等性质可能表明具有北亚蒙古人种的性状。

   二、新石器时代居民的体质特征和种属的研究。这个时期人类遗骸的研究大致包括从距今七千年到四千年左右的材料。南方的一些遗址按其文化性质属于新石器时代,但依侧得的绝对年代已经达到中原的历史时期。

   (一)甘肃史前人种。步达生在1928年发表的甘肃史前人种研究(其中包括少数河南出土的材料)报告中指出,这个地区的史前居民与现代华北居民之间有许多共同点,称为“原中国人(proto-Chinese)”,他们的体质又具有东方人种的性质。在这些史前人骨中,新石器时代的标本与现代华北人的差异较远一些,而各史前文化后期的标本与现代华北人的差异较少。新石器时代的标本在一些性质上与东部的西藏人类型(Kham,Tibetantype)有些接近围。步氏的研究结果至今被国内外一些学者引用,但也有人指出安特生(J.G.An derson)采集的这批人骨材料来源于不同地区,不同的文化时代,因而提出了能否代表同一种群居民的问题。以后这个地区的新石器时代人骨材料采集研究的很少。颜誾指出甘肃青铜时代早期的齐家文化墓葬出土的两具头骨和蒙古人种的现代华北居民和甘肃新石器时代的头骨特征相似。从青海柳湾出土的马厂文化居民的头骨也反映出接近步氏的甘肃史前组和颇间的齐家文化人骨的性质。

   (二)黄河中游仰韶文化居民的体质类型。已经发表的有属于陕西仰韶文化的半坡、宝鸡、华县和横阵四组材料。据报告,半坡新石器居民的体质属于蒙古人种。但在多种测量项目的比较中,只有少数与蒙古人种的现代华北组接近,多数与现代华南组和印度尼西亚组接近,同时结合颅指数接近阔颅型,鼻指数接近阔鼻型,眶指数接近低眶及突领等性质,半坡组与现代华南和南亚居民接近的较多,与现代华北组接近的较少。与其他新石器时代组相比,半坡组与甘肃史前组在头型和眶型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与南亚的印度支那新石器组比较接近,与北亚的西伯利亚贝加尔湖新石器组相差较远沁、宝鸡新石器时代人骨的研究结果与半坡组的基本相同,即与现代南亚和东亚蒙古人种比较接近。在接近的程度上,又与南亚的更接近一些,与新石器时代的半坡组和印度支那组也比较接近,与甘肃史前组的差异比较明显。宝鸡组的阔鼻和突领可能属于在新石器时代尚未分化的原始性质,或属于某种人种的特研川。华县元君庙人骨材料的研究结果与前两组的也相同。从宝鸡和华县两组若干头骨测项目进行的差异显著程度的统计测验,得到这两个组属于同一体质类型的结论田。华县横阵出土的人骨与上边仰韶各组一致性也是明显的。

  概述上面4个仰韶文化居民的颅面骨特征是:一般地具有纹式简单的颅顶缝,回钝的眶形,发达而突出的颧骨,低矮的鼻棘,低而凹形鼻梁,浅的犬齿窝,扁平的面,铲形门齿出现率高等在蒙古人种头骨上常见的形态特征。用测量方法统计的平均颅、面类型是中颅和高颅型,中等面宽和中眶型,上面较高,具有比较普遍的阔鼻倾向。但有的面宽较窄,有的组上面偏低并有明显的上齿槽突领。这些组间差异可能意味着仰韶文化居民形态学上的某些多形现象,也可能是各组的例数还比较少而表现出的数值不整齐现象。根据长骨推算的男性估计身高为167.9厘米。在种属的接近关系上,它们总地显示出与蒙古人种的现代和新石器时代的南亚类型比较接近的趋势。同时,这4个组之间彼此接近的程度,又明显大于它们同南亚或北亚类型之间的联系程度,表明它们有基本相同的体质类型。在研究仰韶文化居民的体质类型时,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仰韶组群与甘肃史前组群之间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以致颜阁认为两者属于不同的体质类型。差异的主要内容便是仰韶居民的体质不如甘肃史前居民那样接近现代华北人,时代也比甘肃的材料更早一些,两者在时间上还有一段空白。如能注意采集龙山文化阶段的人骨材料加以研究,或可能了解这种差异的原因。目前这一段的材料基本上还是空白,已经发表的只有河南庙底沟二期文化的材料。与现代各蒙古人种比较,庙底沟二期文化居民骨骼的体质形态与东亚蒙古人种比较接近,但不如仰韶组群那样接近南亚蒙古人种。与新石器时代各组比较,庙底沟组与仰韶组群的接近是比较明显的,其接近程度比庙底沟组同现代各蒙古人种各组之间的接近更大,但与甘肃史前组之间依然存在较大的差异。

   (三)黄河下游大坟口文化居民的种属问题。这个地区大体上包括山东、苏北一带大汶口文化分布地区。比较详细发表的材料有两批:一批是1959年从山东宁阳与泰安之间的大仪河畔遗址出土的,可侧的男女性头骨各17个;另一批是1962-1963年在山东曲阜东南的西夏侯遗址出土的,男性头骨9个,女性头骨8个。颜誾在这两批材料的研究中着重考察了这个原始古代居民的体质特征和种属,并记述了头骨的变形与拔牙风俗附。由于大汶口文化发现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时代上与中原仰韶文化大体上平行,但文化内涵与风俗习惯同仰韶文化差别很明显,人类学上探索大汶口文化居民的种属成为瞩目的问题。从地理位置上来讲,这两种文化的分布地区还各自和传说中的古代东夷族和华夏族的地望相联系。如果这种联系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存在的话,那末传说中的这两大支古代族系在人种上有什么样的关系?他们会不会属于不同的人种系统呢?颜闻的研究认为大汶口文化居民的体质形态属于蒙古人种系统。但他又指出,大汶口组的若干颅骨测量项目的平均值大多落在现代波里尼西亚组群的变异范围之内,因此大汶口文化(距今6500-4500年)居民在体质上又应该属于波里尼西亚人种。颜氏还用组差显著性测验证明大汶口和西夏侯两组材料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反,它们与仰韶组之间存在程度不同的明显区别,因而大汶口文化居民与仰韶文化居民可能属于不同的体质类型。另一种意见认为,颜氏报告中使用的人种分析方法还不足以证实他的结论。实际上,使用多种定量计算分析表明,大汶口文化居民和仰韶文化居民之间的联系比他们各自同太平洋波里尼西亚组群之间的联系密切得多。而且大汶口和仰韶文化居民之间的体质形态差异并未超出同种系的范围。头骨的形态观察也说明,波里尼西亚人头骨的典型特征在大汶口文化居民的头骨上得不到反映,而大汶口和仰韶文化居民的头骨之间则有较多的形态一致性。大体上讲,大汶口文化居民应该更接近东亚蒙古人种,而不应该归入可能是蒙古人种和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之间的过渡人种。也有人表示大汶口文化居民与现代华南人比较接近吩。江苏那县大墩子新石器时代墓葬人骨由于缺乏完整的头骨,仅研究了一百多个下颇骨。这组材料在体质上和风俗(人工枕部畸形,拔牙和口颊中含石球)上与山东地区的大汶口文化居民是一致的。这个地区的龙山文化居民人骨的研究还是空白。

   (四)长江中下游新石器时代居民。总的来说,这一地区的材料比较零碎,缺少整批人骨的研究。南京北阴阳营新石器时代晚期人骨的研究只限于下颇骨。吴定良指出了这些下颇骨上明显的蒙古人种性质。测量的比较表明了与当地近代人的接近,与安阳殷代人的距离稍远。据此推测,南北两地区的体质分型在3000多年前就已经存在。从长江汉水流域出土的湖北房县七里河新石器时代人骨,据报告与新石器时代的仰韶宝鸡组和现代的蒙古族头骨的性质关系密切。但从一部分测量数值来看,七里河组的头骨形态可能与蒙古族的头骨有明显的区别,后者一般具有很宽而低的颅,很宽的面,上面高,上面指数和垂直颅面指数都很高,这些特征的组合与七里河组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七里河组大概不会接近北亚蒙古人种。长江下游的材料很少,上海接泽新石器墓葬出土的人骨只有4个残破头骨和几个下领骨。这些骨骼被认为具有南亚蒙古人种特征。常州好墩新石器时代人骨材料也还没有研究报告。

   (五)东南沿海新石器时代居民的体质特征。这一地区的材料主要包括下边几个组:福建闽侯昙石山新石器晚期组,可供测量研究的有3个男性头骨和6个女性头骨。从形态和侧量的比较,都表明与现代蒙古人种的东亚和南亚人种比较接近,但在上面高、面指数、鼻指数、眶指数、垂直颅面指数及鼻颧角,齿槽突领等面部特征上更近南亚人种。但与南亚人种的主要区别是颅形较长,后者颅形较短。与华北各新石器组之间,只与仰韶组群略为接近,而昙石山组的长颅结合低的上面和很宽的鼻孔等特征与南亚新石器组更相近,与仰韶中等长的颅型和较高的上面存在区别。因而昙石山组接近南亚人种的特征组合与仰韶组群接近南亚人种的内容不完全相同。或者说,昙石山组比仰韶组群有更浓的接近南亚人种的性质。广东增城金兰寺新石器时代遗址采集的人骨材料很少,只有两具不完整头骨。形态上有铲形门齿,简单的颅骨缝,弱的眉弓,发达的颧骨缘结节,不凹陷的鼻根,短齿槽,阔颚,低的鼻前棘,齿槽突领等蒙古人种特征。梨状孔下缘呈婴儿型则与昙石山组部分头骨相近,也可能由于混杂了澳大利亚-尼格罗人种成分,或由于例数太少表现出的偶然性。能测定颅指数的一个头骨属短颅型,这是否反映了由时代较早的长颅类型(如颤皮岩组)传下来的短颅化趋势还不能肯定。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南方出土的早、晚新石器时代人骨的平均颅型多长颅型,其中有的时代比金兰寺或早或晚。此外,时代更早的柳江人和资阳人头骨都不是典型的长颅。因此,我国南方新石器时代人的短颅化过程是否发生过,或在什么范围和什么时间里发生的还不清楚,原因也可能是多方面的,这需要进一步研究。但华南新石器各组的普遍长颅性质与华北仰韶和大汶口文化组(指正常颅)的中短颅性质是明显的颅型学差异,表明颅型的南北差异早在几千年以前就巳经存在。1978年在广东佛山河宕新石器晚期遗址采集到少量人骨。这组人骨在形态上仍有一些蒙古人种性状,如颧骨比较宽大,颧骨缘结节比较发达,鼻骨低平,鼻根浅平,眶角圆钝,侧面观眶口平面纵轴与眼耳平面组成锐角,犬齿窝浅平,梨状孔下缘形态较多鼻前窝型,颚短宽,铲形门齿等。同时具有长狭颅,颅高明显大于颅宽,低矮的上面,齿槽突领,短宽的鼻骨,阔鼻等南亚和太平洋种族中较常见的特征。而河宕组的长狭颅与短宽的现代蒙古人种头骨有区别,与美拉尼西亚人种的长颅性状相似。另一方面一些可以确认的蒙古人种形态与太平洋尼格罗人种头骨存在差别。

   总之,从单纯的头骨形态来看,河宕头骨和太平洋尼格罗人种头骨相似程度大于它们同典型蒙古人种头骨的相似程度,但他们还应该属于蒙古人种的南部边缘类型。类似的休质现象早在更新世晚期的柳江人头骨化石上已经出现,在柳江人头骨上一方面存在明显的蒙古人种性质,同时兼有一些同澳大利亚-尼格罗人种相似的特征。因此可以说,分布于我国南方的古代古人种居民比北方的同类更富有类似赤道人种的一些性质,这也是从旧石器晚期到新石器时代我国南部原始居民中表现出来的一般体质现象。时代比较早的是从浙江余姚河姆渡第三文化层中采集的两具完整头骨。从河姆渡头骨的前囱位置,头骨额部发达和大的颅高表明它们是比旧石器晚期的柳江人和山顶洞人更进步的现代人类型。在发达的颧骨,更扁平的上面部,上面高增大和更高的颅高等方面,又显示出它们在蒙古人种性状的发展上比柳江人更明显。头骨的形态和测量所示,河姆渡头骨一方面存在一系列明显的蒙古人种性状,一方面又有一些接近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的性状。特别是在颅型上,它们和我国南方的昙石山、河宕和颤皮岩等新石器组相似。

   (六)西南地区新石器时代居民。这个地区目前只发表了广西桂林狐皮岩洞穴遗址的人骨材料。这组材料有10个不很完整的头骨。据报告,这些头骨有一些接近南亚人种的性质,但比现代南亚种族有更小的颅指数,较大的面宽和鼻宽等差异。还认为这组头骨的测量值与仰韶文化的半坡组比较最近,与大汶口文化组群的接近程度要小一些。实际上,这个组的颅面形态与华南的新石器时代头骨有更多的共性。

   (七)我国东南部地区新石器时代居民的几种特殊风俗。从我国东南部地区的新石器时代居民骨骼的异常鉴别出以下3种风俗:1、人工拔牙风俗这是3种风俗中分布最广的一种。发现有拔牙风俗的遗址以山东、苏北一带最多,有山东的泰安大仪口、曲阜西夏侯、充州王因、邹县野店、在平尚庄、诸城呈子、胶县三里河以及苏北的那县大墩子等。此外还有江南的常州好墩、上海松泽、福建闽侯昙石山直到珠江三角州的广东佛山河宕和增城金兰寺,汉水流域的河南浙川下王岗,湖北房县七里河等叫。在四川珙县明代悬棺中“僰人”骨骼上也发现拔牙风俗圆。中国境内拔牙风俗的源流,从时代上可以上溯到6000余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并延续到本世纪。风俗流传的范围包括了黄河下游、长江中下游和珠江下游的大汶口、屈家岭、马家兵、良诸文化和华南的一些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居民。因此,拔牙风俗在历史上无疑是今天中华民族祖先的一大部分曾经普遍实行过的古老风俗。拔牙风俗最早的可溯源到大汶口文化的早期居民,可能就是在传说中的古东夷集团里兴起的。其发生地大致在今黄河下游和长江下游之间的山东一苏北大汶口文化分布地区。以后可能朝西南方向流传到江汉地区的屈家岭文化居民中,并一直保留到今云、贵、川地区的某些少数民族之中。向南,这一风俗可能通过史前江南居民,经浙、闽、粤沿海流传到珠江流域,并且可能在不晚于早商时期由大陆沿海传到台湾。对新石器时代拔牙材料的调查表明,最早也最流行的拔牙形态是拔去一对上侧门齿,其他形式的拔牙不多。除个别遗址外,拔牙都严格限定在上领牙(门齿和犬齿)。拔牙的年龄在14-15岁的性成熟期。拔牙风俗初起时的意义比晚期衍生的多种解释应该简单和单一,推测与取得婚姻资格的仪式有关,可能是在摆脱血亲婚配的关系向族外婚的转变中产生的。

   2、头骨枕部变形用人为因素使颅部改变形状,也是另一种古老的风俗习惯。早在我国旧石器晚期的山顶洞人102号女性头骨上便发现可能是幼年缠头造成的变形。被称为中石器时代的扎赍诺尔人头骨也有类似的变形洲洲。这里提到的还是在时间和地理上与拔牙风俗平行的,分布于我国东南部一些新石器时代居民中的颅枕部畸形。这种畸形颅在山东、苏北一带大汶口文化分布地区出现尤为普遍。已经发现有此种畸形颅的遗址有山东的大汉口、王因、西夏侯、呈子、三里河、野店及苏北的大墩子和苏南的好墩等。广东金兰寺的一个头骨是否属枕部畸形还不能定。这种颅部变形是一系列变形颅分类中最简单的一种,称为枕型,俗称扁头。造成这种变形颅显然存在人为的因素,但究竟是出于某种目的如为了美观等,使用一定的方法或器械,有意改变头骨的生长方向,抑或是无意的变形,尚不清楚。

   3、口颊内含球的习俗。此种习俗目前只发现在大汶口文化居民中。发现此习俗的遗址有山东王因、野店和苏北大墩子,实际的分布范围可能更广一些。由于含在口颊中的小石球长期与臼齿外侧面磨擦,形成了磨蚀面。磨蚀严重的可以影响到齿冠和齿根及至齿槽骨,有的甚至使颊齿齿列挤向舌侧,齿槽骨萎缩直至引起严重的齿病。这种习俗的实际出现率不清楚,因为含球时间不长的不一定在牙齿或齿槽骨表面留下明显的磨擦痕迹。球的质料以石制的多(硬度很高的石英岩),也发现少数陶质球。球的直径1.5-2.0厘米。有此种习俗的个体其左右两边的牙齿颊面上往往存在磨蚀面,但只发现含一粒石球。由此可见石球经常在口腔里被左右移动位置。在大多数留有石球磨擦痕迹个体的墓葬里没有石球随葬,估计石球和埋葬习俗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从山东王因大坟口文化早期墓葬的情况来看,这种习俗多数出现在女性个体。何时开始含球,不很清楚,我们发现的含球年龄最小的一个个体只有6岁,可能暗示此俗始于幼年。这种习俗的出现率无法确切统计。但从墓葬中出土的石球和陶球数大大少于个体数判断,有此种习俗的个体只占很少的比例,这是和拔牙的习俗不同的。有人以为这种初民之俗与幼童换牙期必须嘴含硬物以巩固牙床有关,并推测记载中古人含珠、玉之类的葬俗就是新石器时代居民含球风俗的遗风。对此种习俗的缘起还提不出合理的解释,它可能早在史前时期就失传了。以上三种习俗在出现的时间、文化的性质和地理的分布方面都明显存在平行或共生的关系,即便在同一个个体上也可以发现这一组习俗的共存现象。详细占有这些古代居民的民俗资料,对了解我国东南部古代居民的起源和迁徙是很有意义的。

   三、青铜时代人种成分的考察与研究属于这个时期研究比较多的是从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人骨。其中一批材料是解放前从殷王陵墓区的大批祭祀坑里出土的头骨,约有400个左右。这批材料一度由吴定良负责研究,但未完成,现收藏在台湾。美国人种学者孔恩(C.5.Coon),曾将一张殷代祭祀坑人骨的照片给6个体质人类学者团体着。其中一些人认为有的头骨是白种人的,有的是黄种人的,另外的还不能确定。他自已认为这些死者可能是黄、白混血的人种。后来他在台湾参观了一部分收藏的殷代头骨后,认为有3种不同的形态类型,即现代华北人的长颅型,厚重的蒙古人宽颅型,另有两具如无铲形门齿便是北欧人的头骨。并且表示这批材料很可能说明中国历史时代开始时期,华北平原曾存在过体质差异颇大的多元性族群。1954年,李济根据昊定良离开历史语言研究所时留下的160余个殷墟祭祀坑头骨的七项测量数据,得出两个结果:一是殷人头骨的颅高较高,与步达生研究的甘肃河南史前人种和现代华北人的同类特征相同,即有“东方人种特征气另一是颅指数的标准差颇大,可能代表异种系的族群。以后,杨希枚主持研究这批头骨,他把殷代西北岗组头骨按形态分为5个亚组3个主要人种成分,即主要属于北亚蒙古人种,其次是太平洋尼格罗人种以及数量极少的高加索人种。他还指出,在若干头骨测量项目上,殷代头骨较之现代华北人头骨更接近甘肃河南史前组山。

  安阳西北岗组头骨系祭祀或殉葬时被杀的牺牲,其中可能包括被虏获的战俘、奴隶或罪犯,来源比较复杂。因此,头骨的形态变异比较大,体质类型也比较复杂,这是可以想象的。主要的疑点是:这组头骨颇大的形态差异是否包括3个大人种成分。实际上,杨氏选出的仅有的两个高加索人种头骨即第m亚组,仍然有许多不可忽视的蒙古人种形态特征。从颅面部的一些主要测量数值来看,它们与蒙古人种的史前和现代华北类型有更多的关系。又据对我国华南一些新石器时代人骨的研究,在头骨的测量比较方面表现出与南亚蒙古人种和太平洋尼格罗人种相接近的性质,但在形态的比较上,仍有许多不可忽视的蒙古人种特征,与太平洋尼格罗人种的头骨有区别。因此,杨氏所指西北岗材料中的第n亚组即太平洋尼格罗人种头骨,更可能和我国华南一些新石器时代晚期居民的头骨相似或相同。而后者仍应该属于蒙古人种的南部边缘类型。

  总的来讲,西北岗祭祀坑人骨材料仍然是一大组蒙古人种头骨,但包含有东亚(第nl、Iv、v亚组)、北亚(第I亚组)和南亚(第11亚组)的不同类型洲o殷墟遗址出土的另一批材料,是在解放后历次发掘中采集的中、小型墓葬中的人骨。这些墓主人的身分是自由民(平民),与祀祭坑的牺牲不同。其中有较多随葬器物和人殉的墓主,其社会地位可能接近殷王族,或者本身就是其中的成员。因此,这部分材料有助于探索殷商民族本身的体质类型。测定中小墓人骨测量特征的形态变异,大体上没有明显超出同种系的水平。在主要的头骨测量项目上,中、小墓组与祭祀坑组的差别很小,除颅长和颅周长略大以外,其他测量项目都相当一致。这可以说明,在这两个组的头骨中,相同或彼此接近的体质类型的成分占优势。与现代亚洲各类蒙古人种型比较,中小墓组与东亚蒙古人种比较接近,与北亚、极区蒙古人种比较远,但有少数几个头骨的某些特征与北亚蒙古人种的相似,如很宽的颧宽,较低的颅高。中小墓组还在一系列测量项目上,特别是颅面各项指数与甘肃史前人的头骨也比较接近,只有阔鼻倾向与后者不同。与新石器时代仰韶组群比较,大部分头骨测量项目的平均值稍小于仰韶组,主要的区别是仰韶组的颅高更高,面基底长更长,中面部更宽,颅矢状弧和横弧更大,而头型相对较短。

  总之,从殷墟人骨种系的研究可以看出,西北岗祭祀坑人头骨里含有蒙古人种的东亚、北亚和南亚成分,可能与殷人同四邻方国部落征战时虏获不同方向来源的异族战俘有关。中小墓头骨与东亚人种的接近,当表示昔日该地区居民中基本的种系成分。少数具有某些北亚人种特征的个体,可能反映在自由民体质成分中含有北方的因素。值得注意的是,在后一类个体的墓葬中,大多有青铜器或铅器随葬,他们或许就是代表殷商民族的祖先类型或殷人统治者的体质类型。无论对祭祀坑人骨还是中小墓人骨的研究都可以说明,殷代民族基本上还是单元(蒙古人种)的民族,而非多元(蒙古人种,尼格罗人种和高加索人种)的族类。1976年,甘肃玉门火烧沟遗址出了一批人骨,时代相当于夏代或早商。这组人骨的体质形态特征,与步达生的甘肃史前组比较接近,与安阳殷墟中小墓组更接近。在现代各种蒙古人种中,他们也和东亚人种最密切。这些事实说明,至少在甘肃境内,从新石器时代到青铜时代的居民,在体质类型上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他们在组成现代华北居民的体质中,起到了主要作用。火烧沟人骨的研究,还有助于澄清分布在河西走廊的火烧沟类型文化可能是乌孙、月氏早期遗存的推测。

   四、东北、北方草原及其他地区古墓人骨的考察与研究。在我国东北、北方草原地区及西北边陲自古便聚居着许多不同的民族。历年来,从这些地区不断发现保存较好的古墓人骨是了解这些古代民族种属特征的重要材料。年代约相当于西周至春秋的夏家店上层文化居民的头骨是偏长的中颅型,颅高较高,为高颅型和正颅型,面宽较窄,与现代东亚蒙古人种的华北人头骨比较接近。而在鼻型和面部扁平度上有些接近北亚蒙古人种,后一特征在女性头骨上表现得更明显。从头骨测量比较,这些头骨和现代通古斯族头骨之间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吉林西团山石棺墓的两具头骨,原报告根据颅宽、颅高、颅指数、上面高和鼻基底长等项目,特别是低颅性质和中等身高,认为与北亚蒙古人种的通古斯族相似网。这个结论主要建立在个别头骨测最项目的绝对值的比较上。实际上,这些头骨的长高指数和宽高指数分别属于高颅型和中颅型,与头骨低而宽的通古斯族颅型有明显的差别。结合其他特征,西团山头骨具有东亚和北亚蒙古人种相混合的特征。从沈阳郑家洼子出土的公元前5-6世纪古墓中两具残颅具有很大的水平直径,颅形短,面部扁平,颅高很高。这两具头骨也可能有东亚和北亚蒙古人种相混合的特征。内蒙古完工、扎赍诺尔和南杨家营子的人骨时代较晚,约当东汉时期。在这些头骨的形态上表现出比较复杂的现象。完工的头骨长、宽径比较大,颅高和面高较高,鼻型偏狭,面宽而扁平。这些特征与现代北极蒙古人种比较接近,还可能有某些北亚和东亚蒙古人种的因素。扎赍诺尔大部分头骨的颅高中等,鼻型较窄,阔颅结合宽而扁平的面,表现出北亚和北极蒙古人种特征相混合的形态。个别头骨的面宽较窄,可能与东亚蒙古人种的头骨相近。另有少数头骨是低而阔的颅型结合宽而扁平的面,具有明显的北亚蒙古人种特征。南杨家营子的头骨多数低而宽,面部扁平,与北亚蒙古人种头骨相近。其他高颅,高眶和窄面的头骨可能和东亚或北极蒙古人种的头骨相近。

  以上三组材料可能是匈奴或鲜卑族的遗骨。近年来收集到少量与匈奴有关的人骨。在内蒙古桃红巴拉战国早期墓中采集到可能是早期匈奴的一具男性头骨。颅型短宽,上面很高,低眶,鼻型偏宽,面部扁平,接近北亚蒙古人种类型的头骨。青海大通上孙家归化匈奴墓中出土的人骨有明确族属可考。男性头骨的长、宽径大,中颅型,颅高中等,高眶,高面,中鼻型。头骨侧量值大体上与北亚蒙古人种比较接近比。在新疆乌鲁木齐南山矿区鱼儿沟和阿拉沟东口的古墓和伊犁河流域昭苏的土墩墓中收集到两批人骨。前者的年代约自公元前6世纪延续到公元前1世纪,可能是古代车师人的遗骨。昭苏土墩墓的年代距今约两千年左右,可能系古代乌孙族的墓葬L79]。这两组头骨呈现出明显的高加索人种特征。据北史西域传记载“自高昌以西诸国人等皆深目高鼻,颜师古在汉书注言中形容乌孙人的形貌是“青眼赤须”。这些记载与阿拉沟和昭苏古墓人骨的形态特征是一致的。曾在北京展出的公元前13世纪之新疆干尸,出自哈密五堡公社西北沙滩上的古墓,其鼻根较深,鼻骨明显突出,面部扁平度小,头上还保存有浅棕色辫发,也当属高加索人种。这是目前在我国新疆境内发现的时代较早,分布最东的高加索人种成分的居民。

  西藏古代居民的体质人类学研究几乎还是空白,仅报导过塔工灵芝可能是新石器时代或更晚的一具残颅,是典型的短颅型,属蒙古人种,与现代西藏A组头骨相近。根据以上仍然比较零散的材料可能提出的线索是,在东北和北方草原地区较早的时期就已经存在着不同体质类型的族群。可以分辨的两种类型是一种主要与现代北亚蒙古人种接近,另一种主要与东亚蒙古人种接近,同时可能存在某些混合的性状,而且时代越晚的材料在体质上的混合现象似乎更明显。属于匈奴或可能与匈奴或鲜卑有关的材料都具有明显的蒙古人种性质,没有发现高加索人种的因素。具有高加索人种特征的古人遗骸迄今只发现在新沮地区,其东界没有到甘肃的河西地区。哈密五堡古墓的材料将高加索人种成分的居民在新疆出现的时间提前到公元前13世纪以前。史籍中对乌孙族的形态记述在昭苏乌孙墓人骨中得到证实。由于在甘肃河西地区至今没有发现属于高加索人种成分的古代人骨,《史记》《汉书》中对乌孙早期曾居住敦煌祁连间的记载尚未得到人类学材料的证实。

   五、对中国境内古代人种成分研究的几点认识。收集古代人类化石和遗骨进行体质人类学研究,在我国开展得比较晚,多数工作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渐开展的。从以上的介绍,对中国境内古代居民的种系成分提出一个全面系统的演进和纵横分布关系,有待解决不少问题。例如在蒙古人种起源问题上,对旧石器时代居民的体质特征缺乏群体的概念,一些结论还只能依靠个别个体的形态观察和测量数字作为推论的依据,因此也容易把某些可能属于个体变异的性状当做种属特征。有的旧石器时代化石的地层时代也不很确切。在这种情况下,对旧石器时代人的种属特性产生不同意见是不足为奇的。又如在新石器时代居民种系的研究中,对材料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更多更严,现有的材料所代表的文化阶段和分布地区还有许多空白和不平衡,研究材料偏在黄河流域,广大的华南、西南、西北和东北还寥寥无几。更晚近历史时期的材料更缺少。只是在这种基础上,我们提出以下几点认识,示教于专家学者。

  (一)在中国境内发现的中更新世末期到晚更新世初期的早期智人化石在体质形态上除了与西方同类智人基本相似和有一些性状同本地区的猿人很接近以外,还有一些与西方同类智人不同的种属发展趋向。大荔人、许家窑人及华南的马坝人等便是这种早期智人的南北代表,在这些化石上,已经有某些向蒙古人种方向发展的性状出现。这种体质发展的现象,一方面反映了早期人类体质发展的一般规律;另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大陆在探索蒙古人种种系发生间题上特殊重要的地位。新的发现将可能更多地支持魏敦瑞早年提出的蒙古人种起源于中国猿人的主要论点,同时修正他对蒙古人种发展过程的某些错误认识。(二)据我国学者的研究,还可以指出在中国的晚更新世晚期智人化石上已经表现出某些形态的发育在蒙古人种方向上的地区差异,华北山顶洞人头骨的形态可能更多地和现代亚洲北部和极区蒙古人种及美洲人种相对比。华南的柳江人头骨在一般的形态上和蒙古人种的南方类型更多相似性。这意味着两者在蒙古人种形态发展的早期阶段已经存在多态性。由于他们已在蒙古人种的形成和分化过程之中,有些学者便称之为原始蒙古人种或形成中的蒙古人种。(三)中国境内的所谓中石器时代居民的体质特征不清楚,扎赍诺尔人头骨的低颅性质可能使它们接近现代北亚蒙古人种。(四)进人新石器时代和早期历史时期,古代人的体质发展达到同区域现代人种的水平,黄河流域一些地点发现的新石器时代居民的遗骸一般地接近东亚或南亚人种,青铜时代居民接近东亚人种,与现代华北人有相当明显的关系。我国南方的早、晚新石器时代居民则有更明显的接近南亚人种的性质,并有同赤道人种相对比的性状。在我国北方和东北地区发现的青铜时代和更晚的古人骨骼上,较常见北亚人种或北亚和东亚人种混合的性质。在西北边疆地区还没有早期材料发现,根据语言学资料,新疆地区的原住古代居民是高加索人种的族系。从这个地区出土的时代较早的古墓人骨或干尸材料也说明了这一点。(五)中国的新、旧石器时代人类在体质上的承续发展的关系是明显的。这种关系表现为旧石器晚期人类化石的蒙古人种性质还在形成之中,而在蒙古人种形态发展的方向上显示出了南北不同的多形态现象。新石器时代居民的种属性质则已经大体上类似同一地区的蒙古人种。这两者应该属于不同水平但又互相联系的形态发展阶段,并在后一阶段把旧石器晚期祖先在向蒙古人种演变过程中已经出现的异形提高到现代各类蒙古人种的形态水平。又如在中原地区的新石器时代居民中,一般有些性状被认为与现代南亚甚至赤道人种相近,但还没有可靠的证据证明这是两个不同的人种主干在中原地区混血的结果,也不能证明中原的新石器时代居民是由南方北上的移民。更为可能是,这些新石器时代居民继续了一些旧石器时代晚期祖先的性状。而这些性状,如阔鼻、齿槽突领等,大概比较适宜于热带和亚热带的气候条件,以致在现代的低纬度地区的居民中还普遍保存着。相比之下,亚洲北部的自然条件更严酷,变化更为急剧,在这种自然条件的选择压力下,体质形态的适应变化比较大,形成了一般所指的典型蒙古人种特征。与我国北方和东北一些古代居民的体质形态相比,华南地区的新石器时代头骨缺少极端的蒙古人种形态。这种情况与美洲印第安人的祖先从亚洲大陆迁移到美洲以后,在比较稳定和长期隔离的环境下,仍然保持了某些旧石器时代不十分特化的原始蒙古人种形态的情况有些类似。总的来说,华南的新石器时代居民与该地区的晚期智人具有更接近的关系。对于华北和华南新石器居民在颅型上的差别,前者一般多中等长的颅型,和现代当地居民的平均颅型比较接近,而后者长颅成分占优势,与今日当地居民的较短颅型不相符合。这种颅型的南北差异,至少在公元前五千年前就已经存在。但华南地区颅型的时代差别,还难以用单一的“短头化”来解释。(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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