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太古蚕马记

知北遊按:《太古蠶馬記》之名見于明代人編撰的古小說集《五朝小說大觀》,題三國吳·張儼撰,其實是明代人自好子、馮夢龍等人先從晉·干寶《搜神記》卷十四中摘出的“蠶女”(一作“女化蠶”)條的文字,編入《剪燈叢話》和《五朝小說》,而後明人在編撰《五朝小說大觀》時,又據此兩書摘出,改篇名曰《太古蠶馬記》,妄題作者為三國吳張儼,其實毫無根據。明代人喜歡詭更、剽掇甚至偽造古書,亂題書名和撰人,引用古籍內容也多不註明出處,惡習難改,時時有之。《搜神記》中不言張儼和《太古蠶馬記》之名,而唐宋類書中引此內容也均稱出《搜神記》,無言張儼書者,尤其明證。但因為《五朝小說大觀》流傳很廣,吳·張儼《太古蠶馬記》之名也廣為人知,而不知其為明人杜撰之說也。故此故事最早的作者就是干寶,後來稱述此故事者均本於此。關於蠶馬的故事,目前所見較早的有兩個版本,一個就是《搜神記》卷十四的原文,傳本多題“女化蠶”;一個是《太平廣記》卷四百七十九《昆虫七》引《原化传拾遗》,題名“蠶女”,實際上是根據干寶《搜神記》的記述,又結合蜀地的風俗和傳說充實改編的,內容大同小異。

其他各版本的異同,可參看徐凱翔《〈搜神記·女化蠶〉試析》(載《早期中國史研究》第三卷第一期,87-122頁)一文後之“附錄”。

女化蠶

舊說:太古之時,有大人遠征,家無餘人,唯有一女,牡馬一匹,女親養之。窮居幽處,思念其父,乃戲馬曰:“爾能為我迎得父還,吾將嫁汝。”馬既承此言,乃絕韁而去,徑至父所。父見馬,驚喜,因取而乘之。馬望所自來,悲鳴不已。父曰:“此馬無事如此,我家得無有故乎!”亟乘以歸。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芻養,馬不肯食,每見女出入,輒喜怒奮擊,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問女,女具以告父:“必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門。且莫出入。”於是伏弩射殺之,暴皮於庭。父行,女以鄰女於皮所戲,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為婦耶?招此屠剝,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鄰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還求索,已出失之。後經數日,得於大樹枝間,女及馬皮,盡化為蠶,而績於樹上。其蠒綸理厚大,異於常蠶,鄰婦取而養之,其收數倍。因名其樹曰“桑”,桑者,喪也。由斯百姓競種之,今世所養是也。言桑蠶者,是古蠶之餘類也。案:《天官》:“辰為馬星”,《蠶書》曰:“月當大火,則浴其種”,是蠶與馬同氣也。《周禮》:“教人職掌,票原蠶者”,注云:“物莫能兩大,禁原蠶者,為其傷馬也。”《漢禮》:“皇后親採桑祀蠶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公主者,女之尊稱也;菀窳婦人,先蠶者也。故今世或謂蠶為“女兒”者,是古之遺言也。

——晉·干寶《搜神記》卷十四,《五朝小说大观》题三国吴·张俨《太古蚕马记》。

蠶女

蠶女者,當高辛帝時,蜀地未立君長,無所統攝。其人聚族而居,遞相侵噬。蠶女舊跡,今在廣漢,不知其姓氏。其父為鄰邦掠“邦掠”原作“所操”,據明抄本改。)去,已逾年,唯所乘之馬猶在。女念父隔絕,或廢飲食,其母慰撫之。因告誓於眾曰:“有得父還者,以此女嫁之。”部下之人,唯聞其誓,無能致父歸者。馬聞其言,驚躍振迅,絕其拘絆而去。數日,父乃乘馬歸。自此馬嘶鳴,不肯飲齕。父問其故,母以誓眾之言白之。父曰:“誓於人,不誓於馬。安有配人而偶非類乎?能脫我於難,功亦大矣。所誓之言,不可行也。”馬愈跑,父怒,射殺之,曝其皮於庭。女行過其側,馬皮蹶然而起,卷女飛去。旬日,皮複棲於桑樹之上。女化為蠶,食桑葉,吐絲成繭,以衣被於人間。父母悔恨,念之不已。忽見蠶女,乘流雲,駕此馬,侍衛數十人,自天而下,謂父母曰:“太上以我孝能致身,心不忘義,授以九宮仙殯之任,長生於天矣,無複憶念也。”乃沖虛而去。今家在什邡綿竹德陽三縣界。每歲祈蠶者,四方雲集,皆獲靈應。宮觀諸化,塑女子之像,披馬皮,謂之馬頭娘,以祈蠶桑焉。《稽聖賦》曰:“安有女,《集仙錄》六作“爰有女人”)感彼死馬,化為蠶蟲,衣被天下”是也。

——《太平廣記》卷四百七十九《昆蟲七》引《原化傳拾遺》。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搜神记 卷十四
翻新怪谈——与女神的爱情
中秋節的習俗
黃帝內經靈樞譯解  大惑論第八十
卷八百二十五 ◎资产部五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