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律师是不是可以拒绝马蓉、宋喆的委托,法律圈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讨论。而在这场讨论中有很多非法律人发表了看法,认为律师就不该为这种“恶人”代理案件,这里其实就存在了一种对律师的误解——律师不应该为坏人辩护。而除了这个看法,大众对律师还存在着多种误解。今天,我们就来好好说说这些误解。
律师都很有钱
很多人认为律师很有“钱途”,律师一个案子能收几十万、几百万的律师费。
面对这样的误解,律师想说,能收几百万律师费的官司,其标的额将近过亿,问题是这类案件现实中本身就很少,动辄都是轰动全国的,即使存在也被律师食物链中的顶级大律师拿走,他们属于律师中的那20%,但是拿走了80%的利润,而和作者一样的80%大多数律师,一起同分剩下的20%利润。
律师都很自由
总被认为律师不用坐班,有精力就接案子,累了就不接案子,随时可以给自己放个小长假,标准的自由职业者。
对于这样的“认为”,律师想说,一来接案子全凭自己喜好、任性的律师真不多见,大多数律师处于“有案子就接”的养家糊口状态;二来律师的“自由”大概也只是停留在:选择在律所办公,还是在家办公。这能算是自由职业者?
律师都能张口就背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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