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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书法拍卖出五千元,你怎么看?

不可否认,莫言书法的热,跟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不无关系。如果用纯粹职业书法家的眼光来看他的书法,很多人肯定会给差评,但他的书法特色在于“文人书法+名人书法”效应,也就是说他这个人的文化底蕴和自己的风格使他的书法有了收藏价值。

一、莫言的文化背景成就了他的文学和书法。

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说,莫言“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此语道出了莫言文学创作最珍贵的个性。对于西方世界而言,莫言的小说满足了西方人对于中国最神奇的幻想。莫言的小说奇幻诡异,充满了神奇的想象力。《红高粱》、《檀香刑》、《生死疲劳》、《蛙》这些故事写的都是莫言的老家山东高密县,这个在新石器时代的“东夷”蛮族文化地区,流传至今的少昊、后羿、蓬莱等远古神话就起源于这里。那里离《聊斋志异》作者的蒲松龄老家很近,这是“一个神鬼出没、仙灵成群的地方。人们吃苦耐劳,精神乐观,得过且过。乡亲们见惯了生生死死,哀哀乐乐,贫贫富富。大人们与土地庄稼为伍,渐渐衰老;小孩子与河汊湖泊飞禽走兽为伍,在不知不觉中长大成人;老人历经沧桑性情淡然,在历史故事中眼神迷惘”。孔子云,“礼失诸求野”。相对于现代化的都市,乡村野地里流传着稀奇古怪的神话与传奇,保留了神秘原始的习俗与禁忌,一切生灵事物都息息相通,现实和想象相通、未来和过去相通、人类与鬼狐相通、仙境与俗世相通,这些都滋养了莫言的文学创作力,也成就了莫言的书法。

莫言的书法落款常常是“莫言左书”,据说他某天灵感突至,就开始了“左手写书法,右手写小说”的生涯。白锐认为莫言的左手书法独具匠心:右手书法,是惯性使然,把钢笔字放大了写,而左手书写,有种陌生感,可以写出古朴、生涩的感觉来。他指出莫言站在书法艺术的立场,区别书法与写字的差异。左手书法,有点类似于文学创作的陌生化写作,将现实变作魔幻,确实能产生迥异的审美效果,这也算是一种创新。

二、莫言的书法朴实与狡黠并存。

莫言的博客写道,数年前曾听友人说,习毛笔字即沾腐朽冬烘气,吾习字数年,从中得到不少乐趣,似乎也没腐朽多少。写字即写意,不必刻意成体而成体。有人评论莫言的书法偏软,没有骨力。这大约跟莫言写字的随性有关,他没有刻意按照传统章法习字,但是,焉能说传统章法就一定是创作的铁律呢?他写的打油诗:“清初文坛两巨匠,盛传留仙与渔洋,新城神韵今犹在,仙气缭绕蒲家庄”就十分飘忽,不过,倒是与诗的内容相得益彰,犹如在乡间里巷流传的逸闻,带了点传奇味道。他的《一簾风月》有种自然而然的仙气,下笔了无形迹、走笔悠游轻飘,令人想起蒲松龄笔下的故事,仿佛一美貌狐仙正化作一阵清风,掀帘而入。莫言说,他小时候一出门就看到田野里一片鬼火在闪烁,他的姑姑告诉他,那是两只狐狸在恋爱时抛的闪光球,莫言后来由此写出了《球形闪电》。

张瑞田说莫言的书法有平民意识,此话不假。莫言的朴实不同于贾平凹的拙朴,贾平凹是大巧不工拙里藏秀;莫言则是真正的朴实,有种来自现实的直白,出自天然的率真,就好比一个厨师敢于把高粱馍馍跟满汉全席放到一起,也许人们吃惯了大油大肉,反倒会对高粱馍馍产生好感。莫言有幅字叫《为老婆孩子奋斗》,完全是对现实的直接写照,笔法意境没有半点花哨,就老老实实地讲述一个中国男人的最普通愿望和理想,却让人看了有种被真情打动的感觉。《我是一个乡巴佬》应该是莫言的自况之作,写得朴素敦厚却有十足的底气,有着莫言创作《红高粱》时那种扎根民间的大气磅礴,也让人想起沈从文先生自称“乡下人”的执拗与坦荡。

我总觉得,“乡巴佬”莫言有两个面:一面是农民式的“狡黠”,能把一个龙门阵说玄了,用魔幻的手法创造中国式的传奇故事;另一面是农民式的“朴实”,他也可以让你与真正的现实生活短兵相接,看到民间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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