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乐毅论》小楷,摹本有题款“永和四年(348)十二月甘四日书付官奴”。据说原石曾与唐太宗同葬昭陵,或说《乐毅论》之书在武则天当政时散人太平公主家,后被人窃去,因惧来人追捕,遂于灶内焚之。王羲之《笔势论》中对王献之说:“今书《乐毅论》一本及《笔势论》一篇,贻尔臧之,勿播于外,缄之秘之,不可示诸友。”他用自己精心创作的《乐毅论》作为范本,又以《笔势论》作为理论,从虚与实两方面启发王献之的悟性,导引其进入书学的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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