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N提要
根据北京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靳伟辞去首钢股份董事长、董事职务;张功焰辞去首钢股份副董事长、董事职务;王洪军辞去公首钢股份董事职务。
首钢股份选举赵民革为公司新一任董事长,并将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补选董事。
8月21日晚间,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靳伟先生、副董事长张功焰先生、董事王洪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北京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靳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张功焰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王洪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靳伟先生、张功焰先生、王洪军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同时首钢股份表示,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选举赵民革先生为公司新一任董事长。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补选董事。
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8月21日收到公司监事张福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张福杰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17年6月份,《首钢总公司公司制改革方案》正式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根据方案,首钢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由“首钢总公司”变更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赵民革,男,1966年6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钢铁学院分院矿冶系教师,首钢工学院教务处教务科副科长、教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首钢工学院(首钢职工大学)副院长,首钢培训中心(培训部)副主任(主持工作),首钢炼铁厂副厂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铁厂副厂长,北京首钢氧气厂党委书记,首钢培训中心(培训部)主任,首钢总公司技术质量部(技术研究院、新钢技术质量部)部长(第一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兼新钢公司副总经理,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总公司助理级),首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兼技术研究院院长,首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兼技术研究院院长、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首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兼技术研究院院长、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首钢总公司副总经理,首钢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研究院院长,首钢总公司副总经理,首钢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兼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赵民革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该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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