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
还要跑回老家补办
来回折腾费时费力
有经历的小伙伴都明白这种痛苦
好消息是
以后再也不用麻烦了!
7月1日起,
江苏可与以下15省市异地互办身份证
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
要注意的是,
四川部分州县暂不能受理
↓ ↓ ↓
我知道自己在可办理范围
但是怎么“办”呢?
办证攻略收好不谢!
● 在江苏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具有上述15省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可向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但不含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 江苏户籍人员到上述15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也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 异地受理工作采取“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的模式。
● 申请人本人持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
● 申请人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依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已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信息登记的,凭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
● 申请换领的,应交验原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人员,按规定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各项手续。
1、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
2、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 在江苏进行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收费标准统一为每证20元。
● 江苏居民在其它15个城市办理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每证40元。(具体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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