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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中过错推定模式的法理依据在于:第一,过错推定是将举证责任转移给义务违反者,原因在于义务违反者如果真无过错易于举证,而要求行政机关弄清楚是否有过错则比较困难;第二,行政机关发现行为人违反了行政法上的义务,理所当然地应当由义务违反者解释原因,过错推定符合行政处罚的逻辑过程;第三,过错推定有利于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效率;第四,过错推定符合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有利于执法机关集中优势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果,集中突破执法重难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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