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
(3)特别法人,是指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①机关法人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②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两者均可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包括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4)要点总结
(1)公法人与私法人
公法人是指,依国家意思设立,目的、事业由法律直接规定,在加入上有强制性规定,人事由国家任免,不得擅自设立和解散的法人是公法人。
私法人是指,由私人设立,内部关系平等,经营私法事业,可以由社员大会决定解散的法人是私法人。
(2)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
例题: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1]
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D.社团法人即是社会团体法人
[1] 【答案】B。解析:社团法人既有公益的也有营利的,故AC错误;基金会作为财团法人、捐助法人只能是公益法人,故B正确;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社团对应的财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我国非营利法人的一种,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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