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将民事诉讼分为三类:即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诉讼时效制度是仅针对请求之诉中原告的债权请求权而设立的,民法理论将民事权利按照其作用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而适用诉讼时效的权利应仅限于“请求权”。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属于典型的确认之诉,因此其不会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那什么情况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呢?比如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这个是适用于3年的诉讼时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此外,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合同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也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所以无效合同的确认不适用诉讼时效,并不会影响交易安全。
无效合同的特征
1、具有违法性
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
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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