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注册商标绿源争议“绿缘”

     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兴的交通工具于近年来逐渐兴起,在我国东南方地区,因其地势平缓,道路开阔,电动车市场尤为红火。然而电动车老品牌“绿源”与同音不同字的“绿缘”,却引发了一场商标权益的纠纷。因认为江苏省自然人李刚在电动车等商品上注册“绿缘LVYUAN及图”商标(下称争议商标)侵犯其商号权,同时与其在先商标“绿源”等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浙江绿源电动车公司(下称绿源公司)提出争议。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了商评委作出的争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的裁定。

  据了解,李刚于2006年6月申请注册第5406854号“绿缘LVYUAN及图”商标,后被核准使用在第12类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商品上。

  2011年9月,绿源公司针对争议商标向商评委提出争议申请。绿源公司表示,其在先申请注册的“绿源”“绿源LUYUAN及图”商标在电动自行车等商品上具有较高知名度,争议商标与其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同时也侵犯了绿源公司的商号权。

  据了解,绿缘公司持有的引证商标第1334638号“绿源LUYUAN及图”商标、第3256195号“绿源”商标,先后被核定使用在第12类电动自行车、小型机动车等商品上。

  李刚认为,争议商标系其本人自创,与两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并未侵犯绿缘公司的商号权,应予以维持注册。

  在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后,李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争议商标由汉字“绿缘”拼音“LVYUAN”及双心图案构成,尽管该商标中的“绿缘”与引证商标“绿源”读音上相同,但绿源与绿缘在文字构成和含义上区别明显,不会造成消费者对于商品来源上的混淆误认,争议商标与两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基于此,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裁定。

  目前,商评委及第三人方面尚未就是否上诉作出回应。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商评委裁定撤销美盛嘉吉商标
腾格尔状告酒业公司侵权 法院:过了争议期
QQ汽车商标11年争夺战 终以奇瑞获胜落幕
【案例】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腾讯奇瑞争夺QQ商标案终审宣判 腾讯败诉
案例 | 2017商标代理机构典型案例及点评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