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朝晖/文
“凡齐,执之以右,居之以左”,出自《礼记·少仪》。
唐初孔颖达主编的《礼记正义》是对东汉末郑玄笺注的正义。
从《礼记正义》可知,郑玄作注曰:“齐,谓食羹酱饮有齐和者也”,用今天的话讲就是“齐,调和剂(调味剂)也”,即郑玄认为“齐”通“剂”。孔颖达接受了郑玄的观点,然后也将“执之以右,居之以左”释读为:将调味料放在左手边,方便右手执之(以去调剂)。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为何,语感的第一反映告诉我,这绝对是完全错误的注疏。
要推翻经学大家郑玄和孔门大儒孔颖达的注疏,这得多么的无知无畏才能鼓起勇气啊!
个人认为,要正确理解“凡齐,执之以右,居之以左”,关键在于弄懂“齐”的真义。
关于“齐”,在甲骨文中已频繁出现。
甲骨文和西周金文的“齐”,其写法大致可分为三类(款)。
第一类可称为“并排平行型”。
第二类可称为“倒三角形型”。
第三类可称为“正三角形型”。
进入春秋时期以后,“齐”一直是按“正三角形型”的写法在演化着。
东汉的许慎在《说文》中释“齐,禾麦吐穗上平也”。
但我们认真看看春秋战国时期的金文“齐”一一“正三角形型”的“齐”,哪有“上平”之貌?
其实,清代的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已经意识到许慎之说存在问题,但又没有勇气去否定,只是说了一句“参差其上者,盖明其不齐而齐也”。
所以,我大胆地下两点个人论断:
一是至少春秋战国时期的“齐”不是“上平”之义,否则“齐”的演化就会是“并排平行型”。
二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就是今之“不齐”之义,其强调的是“最冒尖、最突出、最优秀、最特别”之义,就象“一枝独秀”、“鹤立鸡群”、“卓尔不群(凡)”、“出类拔萃”等。
所以,“齐”还可引申出“最尊贵”一一身份上高于众人。
至此,我不由得想起了《道德经》第31章中的一句:“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居:不是指“踞坐”,而是指日常生活中身处的位置,包括坐位和站位。
贵左:以左为贵。
用兵:指使用兵器,手执兵器。
贵右:以右为贵。(注:人多是右撇子,所以通常左侧佩刀剑,以方便右手拔之,也正因此才让尊贵者处于其右侧,以免拔刀剑时误伤,也方便保护。)
所以,“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的大意是:君子,在日常生活中都会让(比自己)尊贵者处于自己左边,在使用兵器时都会让(比自己)尊贵者处于自己右边。
这里讲了“居”和“用兵”两种情境时的“贵位”不同。
现在,我们把《道德经》的这句话和《礼记》的那句话并列摆在一起细细品: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一一《道德经》
凡齐,执之以右,居之以左
一一《礼记》
不知道大家悟出了点什么没有?
当我们将“齐”重新释义为“最冒尖、最突出、最优秀、最特别”后,并进而引申为“最尊贵”之意,再来诠释“凡齐,执之以右,居之以左”,是不是和“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一模一样?
我个人认为,“凡齐,执之以右,居之以左”应直译为:凡是尊贵者,(我们)在手执兵器时使其处于自己右侧,在日常生活中使其处于自己左侧。
这是今天的闲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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