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浩然的颓废与及时行乐
晚春是古代诗人喜欢的一个题材。大名鼎鼎的山水田园诗人孟浩然就写过一首题为《晚春》的五言律诗。
二月湖水清,家家春鸟鸣。
林花扫更落,径草踏还生。
酒伴来相命,开樽共解酲。
当杯已入手,歌妓莫停声。
这首诗又作《春中王九相寻》。王九是谁?王迥,行九,号白云先生,是老孟的酒友,亦是诗友,隐居于鹿门山。鹿门山在襄阳。孟的老家也是襄阳。这首诗当作于襄阳。
这首诗明白如话,不难懂。但问题是这首诗究竟表达的是什么感情呢?是作者对春天和生命的无限热爱,还是及时作乐?我的回答是及时作乐。
诗的重点是后四句。
王九来邀请老孟喝酒,老孟欣然前往。到了酒店,看到打开饮酒的器具,前些时喝酒导致的头昏脑涨、身体困乏一下子跑得无影无踪了。现在斟满酒的酒杯已经端在手上,我们就该纵情地畅饮,不醉不休。歌妓,你也不能停歇。你的歌喉也是我们下酒的美味佳肴。
从诗里我们可以看出,孟诗人是常常饮酒的,而且是每饮必酩酊大醉。饮酒的去处是有歌妓相陪的“雅趣”之所。美酒、美人,快活,惬意。
我这不是歪批。文本所表达的就是这么个意思。什么“这浪漫的春天,有酒伴来邀请共饮,二人于一湖春水之畔,万条柳丝之中,开筵对酒,盎然的春意和浮动的花香也一同入了酒杯,诗人怎么能不醉?”“于此温暖的春风、明媚的春光之中饮酒,不能缺少佳人的婉转娇喉,来衬托英雄对酒当歌的豪迈风流。”这才是牵强附会和歪批呢。
孟浩然一生都没有做官。自认为满腹经纶,且认为他不能入仕是“不才明主弃”。从京城回来后,就到处游山玩水,写他的山水田园诗。但也沉醉于饮酒作乐之中。他晚年背上长疮而死,也是因为无节制的饮酒。
春天已是暮春,林中的花无情地凋谢着。这种不可抗拒的大自然规律给诗人无疑会带来极大的影响。渐渐老去的诗人也不奢望做官了,也做不了官了。那就痛痛快快地让自个快活。喝酒吧。在酒精中寻找快乐。让歌妓相陪吧,在曼妙的歌声和美人里寻求刺激。人生在世,得乐且乐。作者借晚春之名,表达了颓废、及时行乐和得过且过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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