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提示:此代开发票不是彼代开发票^-^,是合理合法的。你若还有其他代开发票问题,欢迎在文末留言提问。
1、我是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之后,客户闹着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2、我是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怎么办?
答:
不是的。营改增之后,想申请代开增值税的发票,去地税还是国税,开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要根据不同的纳税人和涉税业务进行区分,不能一概而论。
答:
(1)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①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②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③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2)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3)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申请代开发票。
(4)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有关证明材料”一般是指:
①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②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答:
(1)国税机关代开发票: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范围:
①符合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依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即月销售额3 万元以上(或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9 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地税机关只能为其代开“专用发票”。
②不符合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可依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即月销售额3 万元以下(或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9 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地税机关可以为其代开“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③其他个人(也就是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包括住房),可依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即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住房)或出租不动产(包括住房),地税机关可以为其代开“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答:
是的,只能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因为规定是这样的:
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其他单位和个人不能代开。
答:
客户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答:
(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条规定:“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答: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分类栏,选择销售货物与劳务;细类栏,填列货物;名称栏,企业根据实际销售货物的名称自行填列。
答:
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辅助填报工具》第2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税款系统自动代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辅助填报工具》第13行,本期预缴税额 。
答:
不复杂。如图所示:
(1)填写并提交《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税务机关接到《申报单》后,审核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审核是否符合代开条件;审核增值税征收率填写、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3)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
(4)税务机关按照《申报单》、完税凭证和专用发票一一对应,即“一单一证一票”原则,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
答:
假设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上国会)为中石油公司提供了财税咨询服务。中石油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需要上国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上国会是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应如何处理此项业务?
分析:购货方中石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上国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需提交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申报单》;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假设上国会为中石油公司提供了财税咨询服务含税价为50000元,则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征收率3%计算缴纳增值税额,即不含税的服务收入为
50000/(1+3%)=48543.69元
增值税税额为50000×3%/(1+3%)=1456.31元
中石油取得由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按照3%的税额1456.31元进行增值税进项正常抵扣。
(作者:赵金梅,著有畅销书《营改增实战:增值税从入门到精通》;转载请注明本行信息和下图,否则视作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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