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唯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看到沈一石走向火海的时候,无端端想起金庸先生《倚天屠龙记》中明教的这首经文,借用一番。
沈一石的才情,足以与“江南的斯文元气”高翰文相提并论,若非如此,也定不下陷害高翰文的“美人计”。相比郑泌昌、何茂才两位“写张十万两银票就完事”的草包,沈一石敏锐的认识到高翰文的弱点,美人名曲并出,一举奏效,令得高翰文几乎就此陷入无边深渊。
作为江南屈指可数的大富豪,沈一石替织造局当差,名下财产无数,却只穿粗布衣服、喝白水,自律至几乎苛刻。对官场中人的态度,时而表现得诚惶诚恐,时而显露出不屑一顾。诚惶诚恐者,因自己处在织造局的官场体系里,不得不逢迎上司意图,维护自己产业发展,以便保住地位,留得性命,以便继续为头顶官员和内廷捞金捞银;不屑一顾者,骨子里的书生意气对郑何二人和杨金水的所作所为充满鄙夷,对自己身陷其中的鄙夷。
沈一石的自我矛盾,表现在对待芸娘的感情上。芸娘是沈一石花了贰拾万两银子买来的,送给了杨金水作“对食”。杨金水在让李玄顶罪时,让芸娘陪了李玄,让李玄“死的值了”,沈一石对此事耿耿于怀,借题发挥,万般羞辱芸娘。二人置气的情节,看得出应是互有感情的。有感情,就会在意,太在意,心中就有所期望。而当期望要破灭的时候,心中的落差导致激愤,因此沈一石摔琴断弦,发泄心中的愤懑,芸娘则将沈一石说得连李玄都不如,打击沈一石。
沈一石在陷害高翰文的时候,对高翰文是惺惺相惜之情。高翰文对《广陵散》的解说,对真正爱琴成痴的沈一石来说,若能引为知己,当是一桩千古美谈,不亚于伯牙子期。《广陵散》后,沈一石将一部分账册念给高翰文听,连“无需向户部入账”这类隐秘之事皆告知,并交代高翰文只要听着就好,算得上是沈一石对高翰文的一点回护了。万般的相惜之情,才会告诉高翰文如此多事情,并借苏东坡“乌台诗案”之事,劝诫高翰文不要卷到官场的漩涡中,“损了我们江南的斯文元气”。奈何高翰文的书生之气比沈一石更严重,严重到一根筋,硬顶硬上,使得沈一石不得不采取了行动。
沈一石最终死在自己的别院,白衣散发,擂鼓焚琴,死在火海里,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什么都不带走,留给他人的,只有飞烟。沈一石厌恶自己的商人之身,所以选择一场大火来焚化,熊熊圣火,焚我残躯。
沈一石的一生,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就像对高翰文所讲“官场的旋涡”,只是他没有高翰文幸运,已经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只能作为政治斗争和朝廷的牺牲品。如沈一石自己所言,“上下挥霍无度,便掠之于民,民变在即,便掠之于商。沈某今日之结局皆意料中事。沈某先行一步,俟诸公浪荡于九泉,此日不远。”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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