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私募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试点的遴选工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9月14日发布《私募机构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试点专业评审方案》,遴选出不超过10家私募机构进行做市业务试点。
申请评审的私募机构需具备的基本条件有:
(一)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亿元,财务状况稳健;
(二)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均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人民币二十亿元;
(三)申请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四)具有符合新三板做市业务相关要求的业务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五)设有专门的做市业务部门,配备做市业务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风控人员不少于1名;
(六)具有风险控制水平高、操作性较强的做市业务交易及结算技术方案;并承诺在评审验收前,按要求完成各项技术准备,确保做市业务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通过全国股转公司的测试;
(七)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普通会员;
(八)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笔者认为,前两条应该是大多数私募机构的拦路虎。
首先,实缴资本不低于一亿元,因为在公司法修订后,任何公司都可随意认缴注册资本,而实缴资本则是付出真金白银,这一条基本把风险控制能力较弱、规模较小的私募机构排除在外。
其次,据有关数据显示基金管理规模超过20亿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总数为721家,对于上万家的私募机构来说,这一比例较小。而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与备案方法(试行)》正式实施是2014年2月7日,而之后就是私募登记和成立的高速增长期,考虑到持续经营三年,这一比例将更小。很多规模较大的私募也许就被卡在经营时间上。
最后,剩余的六条主要是从合规以及风险控制上对私募机构作出要求,基本所有私募机构都能达标。而目前据说有32家机构提出申请,不乏朱雀、九鼎、天星、中科招商等大牌私募,至于最后鹿死谁手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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