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特兰托会议”
为了回应16世纪早期基督教清教运动中对天主教义的抵制,1545年到1563年间,天主教会的主教们都聚集到意大利参加“特兰托会议”。整个会议有25个阶段,目的是要讨论和解决教会道义和仪式的问题,其中一项决议是宗教艺术必须为教会服务,通过直白、准确、现实、逻辑性的方式鼓励忠诚。但直到30多年后的反宗教改革,即天主教的复兴运动,一种新的激进风格才慢慢发展起来。巴洛克风格最初是在意大利兴起,后来传播到法国、德国、荷兰、西班牙和英国。这种新的艺术形式注重视觉和情感上的呼唤,明确地宣传天主教会的影响和教育。当时,罗马天主教会强烈反对革命性文化运动,却无形中滋生了许多新的宗教思想,而巴洛克风格正是在这个时期发展起来的。它为天主教会官方的需求提供了很好的表达形式。以彰显天主教改革者们的优越感。但这并不是宗教艺术唯一的出路。
耶稣驱赶神殿中的商贩巴洛克风格虽然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确立起来的错觉主义再现传统,但却抛弃了单纯、和谐、稳重的古典风范,追求一种繁复夸饰、富丽堂皇、气势宏大、富于动感的艺术境界。巴洛克风格的在绘画方面的最大代表是法兰德斯画家鲁本斯,在建筑与雕刻方面的主要代表是意大利的贝尔尼尼。
自十八世纪以来,艺术史家和考古学家们特别重视风格的研究。所谓'风格'意味一件作品是依照某种特定的组合方式而构成的,它本身有着的内在谐和一致,但又明显地区别于其它的风格,故能给人以深刻的印象。风格的形成,当然是某一个时代和作者艺术发展成熟的表现。
不过,巴洛克作为一种风格,却一直是美术史家们有争论的问题。'巴洛克'一词的原义,含有不整齐、扭曲、怪诞的意思,大约是十八世纪古典主义者奉赠给自己不太赞同的前辈艺术的一个称号。从时间上说,'巴洛克'流行于十七世纪至十八世纪初。所以有人把整个十七世纪各国的艺术--意大利、西班牙、弗兰德尔、荷兰、法……都列在'巴洛克'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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