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下列十二篇和附件组成。
第一篇 总体设计
第二篇 路线
第三篇 路基、路面
第四篇 桥梁、涵洞
第五篇 隧道
第六篇 路线交叉
第七篇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第八篇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第九篇 其他工程
第十篇 筑路材料
第十一篇 施工组织计划
第十二篇 施工图预算
附 件 基础资料
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和内容与两阶段(或三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相同,但总说明及分篇说明应参照本办法第第3.2.1条 有关初步设计说明书的内容编写并补充必要的比较方案图表资料。报送审批的设计文件可不报结构设计图和设计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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