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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园行对堂会的三种称谓

京胡,又称胡琴,是中国的传统拉弦乐器。18世纪末,随着中国传统戏曲京剧的形成,在拉弦乐器胡琴的基础上改制而成。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是京剧的主要伴奏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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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末以来北京梨园行对外应堂会戏,向例分为“整包”、“分包”、“外串”三种。

  由办事本家约请某一戏班全班演出的,称为“整包”。这种演出一般由本家请出一位与戏班能说上话的人,到茶馆的“口子”上或戏园子里找管事人商议戏价。清代,应堂会走整包戏班要价不高,只是比平时在戏园里的业务戏收入多三至四成即可。讲妥后,管事的照例要将有的吉祥开场戏,以及本班的拿手好戏统统写在一个长五寸、宽二寸五的红锦面的宣纸折子上,请本家点戏。该制起源于唐朝。《唐人教坊记》中曾记载:“凡出戏,所司先进曲名,上以黑点者即舞,不点者则否,谓之‘进点’。”

  民国以后,堂会的戏目则由戏班与办事的本家协商预定。而且戏价很高,要比平时在戏园演出的业务戏收入多出一两倍。但是,如果约请京戏科班,或请一些班底配角,另约主演唱大轴戏的,办事者倒可以既省钱,又能听到好角的戏。

  本家约请班底配角或单约某戏班的部分主次演员唱堂会,称为“分包”。因为分包演出并不影响戏园的营业,所以价格比较整包要便宜些。

                    

                                                    伶界大王谭鑫培常服像

  “外串”指的是本家先约好班底,然后再另请名角。早年约名角外串,只约其一人即可。清末,自谭鑫培开始,另加场面“随手”。如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阴历二月,?昆中堂在虎坊桥湖广会馆办堂会戏,约请谭鑫培外串《定军山》,并与田桂凤合演《乌龙院》。当时,所带的场面随手是:王景福的单皮鼓,梅雨田的胡琴,汪子良的大锣,浦长海的月琴,锡子刚的小三弦,潘寿山的小锣。这些乐队人员的工资均由本家负责开支,戏班艺人称为“脑儿钱”。名角自带随手的目的,主要在于要有相应的场面配合,以起到红花绿叶相互衬托的作用。

   “戏提调”、“来手”与“管事的”

  旧时,堂会虽是应事主邀请的临时演出,但也有着约定俗成的组织系统。办堂会最有权力的三位负责人就是“戏提调”、“来手”和“管事的”。他们相互配合,成为一个临时的领导班子。

  清朝末期的堂会戏,包括庆寿、团拜、行会等演出活动,事主必先请一位德高望重的梨园名流或对戏班十分熟悉的亲友负责组织演出工作,此人即为“戏提调”。其主要责任是派好剧目,使办堂会的本家和亲友看到最精彩的演出,而且大多是各名角的拿手好戏,或不常在营业戏园公演的“冷戏”和新编戏。团拜堂会戏则请本省本科之中一位特别熟悉演戏的官员充当“戏提调”。行会堂会的“戏提调”则由戏班内部“管事的”兼任。

  作庆寿堂会和团拜堂会的“戏提调”是最不容易的差事。因为当时有“点戏”的习惯。

  例如:本家或亲友们点了几出主演角色不同的戏,其演出前后顺序,必须按照戏班既定的成规进行排列。首先是不准“翻场”,即剧目必须按历史时间和剧情顺序排列,如演《三国》戏,一定要将《长坂坡》排在前边,而将《定军山》放在后面,不容许颠倒。其次,还要使每出戏的主演、名角对自己出场前后的排列满意。民国时期,堂会戏中虽然没有点戏的习惯了,但作“戏提调”的反而更麻烦,因为亲友中有一些票友要求参加演出,而且为其配戏者大都是内行名角,“戏提调”不仅要与名角协调商议戏价高低,而且还要把剧目前后顺序,以及戏班演员、票友演员都恰如其分地安排在适当的位置上,使戏班、演员、票友和请堂会的事主都感到满意。

  虽然作“戏提调”很难,但在戏班中或是热爱戏曲的人士中,热衷于此的仍不乏其人。习惯上,“戏提调”是不能亲自去请某位名角去唱堂会,而是要请一位梨园行里的人作为助手,共同承办该堂会。这类人称为“来手”。

  “来手”应是梨园行里交际很广的人,平时他们与各大戏班名角和经常充当“戏提调”的人保持联系,互相往为应酬。这类人大都有长搭的戏班,而且能请一堂次配角当班底。只要“戏提调”定好剧目,“来手”即能去请演员。他们每日东奔西跑,忙忙碌碌,十分辛苦。除了挣双份包银外,还可以赚些“黑钱”。例如:约某位名角用去三百元,他却向本家索要四百元,从中赚一百元。戏班称这种行为叫“支黑杵”。如果说当“戏提调”是一种荣誉,那么当“来手”则可得到实惠。

          
                余玉琴(中)早年演出《醉酒》饰杨贵妃剧照

  旧时,梨园行中经常充当“来手”的人很多,其中最有名的是唱花旦的余玉琴,他不但在舞台上演技出色,而且在台下交际很广,无论谁家办堂会都愿请他当“来手”,多难请的名有他都能请得到。由于他终日四处奔走,不辞劳苦,所以梨园行有些人讥笑他说:“余玉琴回家睡觉的时候,他的那两只鞋还在炕下喘气呢!”可见当时他是多么忙碌。

  “管事的”在戏班中是必不可少的,相当于今天的“剧务”,他在“来手”之下服务,干一些演出中的实际工作。次等班底配角都由他派。有时,“来手”也由“管事的”兼任,其剥程度比单有“来手”还大,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民国后期,因为当时的戏班掌握在经励科手中,部分管事的都兼任经励人,这种人清代称为“头”,亦称“头目人”。“经励”二字应为“经理”,它是由“来手”衍变而来的,是经励科的三种人之一(另两种为“查堂的”和“领班人”)。彼时无论哪位名角,也不敢得罪经励人,他们是梨园行的经济人,所有的演出都被他们控制,若不依从他的调遣,就寸步难行。

                             (选自2001年北京学苑出版社北京民俗图书《喜庆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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