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你最近听说了吗?
有个叫“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说法喧嚣尘上!
近期,小海密切关注了温州、青岛、深圳等地
都相继出现了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情况!
而上海,
因为老洋房多,
类似情况更加引起广泛关注!!
截止到目前,据说大约有近八成在售老洋房
都 需 要 补 缴 出 让 金!
并且,
需要补交的金额接近总房价的10%!!!
也就是说,
等你房子产权到的那一天,
假设您的房子评估下来值1000万
那么如果您想要续期那就得再交100万!
这还真是个细思极恐的事!
意思是我们辛辛苦苦大半辈子
好容易拼了命换来的一套房子
它像食物一样还会“过期”……
虽然之前就知道“土地使用权年限'这个事儿,
但没发生之前感觉就像空气啊,
无色无味且透明!
现在呢,活生生摆在眼前!
真金白银!要上海宁掏腰包!
小海作为一个有礼有节且顾全大局编辑
是时候跟大家解读下这个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说法了
这个说法无非关乎两方面的问题
问题一:房子产权问题到底怎么算的?
每个买房的人都知道
房子是有产权的
产权是有年限的
↓↓↓
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
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
住宅70年
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
商业/旅游/娱乐40年
像我们自己住的房子
产权期限一般是70年
房子只要不塌永远是你的
但是房子所在的土地
国家只给你使用70年
那么第二个关键问题来了
房子产权期限到了肿么办?
到时候,国家要收回土地使用权
那土地上的房子,怎么办呢?
(假设我们的房子,真的能住70年)
这应该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
而官方的解答也通常是这样的:
↓↓↓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简单来说
要么交钱续期
要么国家收回给你补偿
what?
小海通过调查了解到,
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
在上海人的选择里,第一种也占大多数。
当然了,也有一部分人认为
自己的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搬迁,
根本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
总归是都有到期的时候,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
只要房子还想住,就都得续签土地。
网友们纷纷表示:
这特么,跟好不容易泡了个妹子,
结果妹子被隔壁老王娶走了的心情有啥区别?
都在江湖漂,
咱们少点套路多点真诚吗?
吐槽归吐槽
还有一点你要知道的是:
↓↓↓
其实,这个“产权”
并不是从你买房之日计算
而是土地被拍卖后开始计算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
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
超过70%的购房者不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之间的不同概念,也没有意识到绝大部分能够入住的房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产权期限缩水”情况。
打个比方:
买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
好比买开了十多年的二手车。
万幸的是,
截止到目前为止,
小海还没有找到任何官方政策明确指示下来。
建议小伙伴们在住房的买卖过程中,
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期限问题,
千万不要让自己吃亏了!
一辈子,赚点钱不容易!
另外,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已经补缴出让金之后,
房屋使用年限如何计算呢?
据专家介绍,
住宅用地从其补缴土地出让金之日起计算往后70年,
办公用地从其补缴土地出让金之日起计算往后50年,
商业用地从其补缴土地出让金之日起计算往后40年。
最后,小海又机智的发现了一个事实:
我好像永远不用担心房屋年限这个问题,
why?
魅力上海文编部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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