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有偏方称吃猫头鹰可以治疗头疼,新昌人李某相信了,托朋友买了一只,宰杀后烤着吃了。但最终,李某等4人为此付出了代价。近日,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李某等4人被刑拘。
李某今年45岁,老家在新昌县澄潭镇,平常住在新昌县城。李某一直有头痛的老毛病。本月,李某头痛的老毛病又犯了,想起吃猫头鹰可以治疗头痛的偏方,她便托朋友石某帮忙买一只。
很快,石某打听到新昌县新林乡祝家庄村村民许某家里养着一只猫头鹰。
归案后,许某交代,猫头鹰是她从山上捡来的,养在家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之后,石某花500元钱从许某处买下猫头鹰。3月3日晚上,李某让朋友章某帮忙宰杀了猫头鹰,第二天将猫头鹰烤着吃了。
3月4日,回山派出所民警得到线索后,在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的协助下将李某等4人抓捕归案。最终,李某等人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被刑拘。
“在这个案件中,许某在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私养猫头鹰也是违法的。”办案民警提醒,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不可以私养的,违者将受到罚款等处罚。
新昌县公安局回山派出所梁警官表示,如有市民捡到猫头鹰等保护动物,如果猫头鹰能飞可直接放生,如果受伤了可联系当地林业公安处理。
新昌县公安局法制科民警还提醒市民,除了猫头鹰等保护动物,麻雀等“三有”动物也是不能随意捕杀的。
民警表示,近年来,因违法捕杀“三有”动物被处罚的案例时有发生。2012年,嘉兴3人因猎捕203只“三有”动物黑斑蛙和金线蛙,被判三至四个月拘役;2013年,河南新密一名男子猎捕300余只麻雀,被判“非法狩猎罪”,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
■新闻链接:“三有”动物
我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动物),常见的麻雀、青蛙就是“三有”动物。
来源: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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