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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上海共有产权房早就有了!花小钱买大房!申请攻略→


最近,“共有产权房”火了!

 

北京市近日出台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引起了大家的羡慕嫉妒恨!




事实上,这不是新鲜事儿,也不是北京首创。


上海2010年就已推出共有产权房谁能买? 多少钱?咋申请?跟着头条君一起来看看权威解读吧!




花小钱,买大房子


上海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按照比例由政府和市民共同拥有。


头条君简单说,你可以花几百万住一千万的房子,产权你占了一部分,政府占了一部分。



谁可以申请?


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人员:


(一)配偶(结婚需满1年);

(二)父母、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


下列人员的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


(一)配偶应当一同申请;

(二)年满70周岁的老人(孤老除外)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三)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其父母一同申请,父母双亡的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四)父母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不愿与子女一同申请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五)离婚人士,需离婚满3年,方可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


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申请门槛是什么?


在上海申请共有产权房是有门槛哒,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5、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去哪里申请?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本街道(乡镇)范围内城镇居民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


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对象”)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内,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已将本市住房出售或者经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但户口未迁出原住房的——


  • 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 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从申请到拿到房子所需环节

申请受理

初审核查

初审公示

初审结果

复审核查与公示

复审结果

初审和复审的中止及后续处理

申请户登录后的复核

抽查

轮候

选房

签订合同及相关附件




哪些情况不得申请?


上海保障房分为——

  • 廉租房

  • 公租房

  • 共有产权房

  • 动迁安置房


申请对象不得同时申请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待其中一种类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完成后,方可申请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



5年后共有产权房转让

要符合以下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共有产权房5年后才能转让。


5年后,如果你想买卖房子了,你应当向原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申请和材料。


原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 决定回购的,书面通知你,并在书面通知送达后30日内与共有产权保障房房地产权利人签订转让合同,回购价格由你和原住房保障机构共同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相同地段、相同类型、相同质量的存量二手住房市场价格确定;原住房保障机构应当按照《共有产权保障房预(出)售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你支付相应比例的回购款。


  • 决定不回购的,书面通知你可以向他人转让,你应当按照《共有产权保障房预(出)售合同》约定的比例,向原住房保障机构所在区(县)的财政部门缴纳相应比例的转让价款后,方可办理共有产权保障房房地产转移登记。




编辑:饺子

信息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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