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GB/T50358—2017《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正式实施。3月27日,住建部公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8年工作要点》,在推进工程总承包方面,正式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健全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各地有关工程总承包的政策文件开始出现大幅增长,政策大爆发,必然会带来工程总承包的大发展。
政策梳理:
2月7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发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导则》,提出推进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发展,规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
2018年2月28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8〕10号),要求大力推动工程总承包。
3月21日,湖南省市发布关于第三次征求《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工程总承包可再发包。
3月29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凡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4月9日,山东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意见》,对装配式建筑试点推行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工作提出了要求。《意见》同时明确了招标的平台、自主发包的范围、招标的方式、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禁止条件、项目经理的条件、评标办法等,《意见》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
2018年4月1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鄂政发〔2018〕14号),要求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
已经没有人会否认,工程总承包将成为未来工程建设领域的主流模式。截至目前,住建部已同意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初步统计,全国已有300多家企业被确定为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
鉴于此,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各地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国际化,促进我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深度融合,推进和规范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拟定于2018年5月26~27日在北京举办“GB/T50358—2017《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解读与应用暨建筑施工企业开展EPC工程总承包实战研讨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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