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颁布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文化部加强艺术品市场监管,指导监督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艺术品市场案件查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近日,文化部公布了首批艺术品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北京海艺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伟奇诺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因违反《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被有关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处。
本次公布的艺术品市场案件主要有以下违规情形:
一是经营含有禁止内容或伪造的艺术品。
如北京市海艺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开办网站,经营含有禁止内容的艺术品8件,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没收非法艺术品,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辽宁省铁岭市陈某某经营古代枪头、绿松石、红山文化挂件等伪造艺术品,辽宁省铁岭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是经营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动物、植物、矿物、金属、化石等为材质的艺术品。
如辽宁匡骐艺术品有限公司经营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化石为材质的屏风等艺术品,辽宁省沈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是擅自销售或者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艺术品。
四川省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分别依法给予深圳市小城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伟奇诺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是未标明所经营艺术品的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状况和销售价格等信息。
吴冠中木板水印
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江苏省常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分别依法给予上海法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常州市盘古艺术品有限公司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是未按规定保留与交易有关的原始凭证、销售合同、台账、账簿等销售记录。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市场执法局依法给予潍坊宸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公布的首批艺术品市场案件是贯彻落实《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文化部将继续加强艺术品市场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艺术品市场实施全领域内容监管,加强行政指导和执法服务,指导监督行业依法依规经营。同时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艺术品市场经营秩序。
中国民间艺术品收藏评估委员会进一步深化落实改革措施,更快更好建立艺术品市场新秩序。
背对背鉴定制度
艺术品鉴评执行专家组责任制,由四名鉴评人组成,包括一名召集人和三名鉴评人。鉴评时执行背对背制度,即三名以上(含三名)鉴评人各自独立撰写艺术品鉴定、评估意见,再由召集人上报专项办公室,专项办公室汇总情况后,递交材料至委员会核准签发鉴定、评估证书。
一票搁置制度
艺术品鉴评工作实行一票搁置制度,即一名召集人召集三名委员各自单独对一件艺术品进行鉴评并出具鉴评意见交给专业办公会,办公会只要发现其中一名委员的鉴评结果与其他委员意见相左,即搁置本次鉴评意见。再次召集另三名委员重新鉴评,直至意见相同。
委员终身负责制
根据《艺术品鉴定、评估工作管理制度》第四条规定:鉴评人入职时已签订责任承诺书,遵守终身负责制,即该名鉴评人出具的鉴评结果由其本人终身负责,出现问题后不因时间、岗位和职务变化而免责。
委员考核制度
在连续进行的鉴定过程中,其中一名委员与其他两名委员鉴评结果先后连续五次意见相反,其专职委员资格暂时中止,须参加文化部机构组织的专业课程学习,自合格结业之日起其专职委员资格自行恢复。
委员年审制度
中艺评委每三个月召开办公会议一次,进行工作小结或安排新的任务。不到会的专职委员必须提前请假。每一位专职委员必须参加中艺评委年审工作。
委员证书
建立全国专家委员网络系统
中国民间艺术品收藏评估委员会目前已成立五家分属委员会和三家专业委员会,委员覆盖全国大部分城市。未来将建立更全面、更专业、更科学的专家队伍,为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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