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枚银铤弧头束腰,长141mm,束腰宽60mm,重1921.3g。正面錾刻有铭文“扬州,□□,行中书省,重五十两,□□销铸官刘,销银官王□,重四十九两九钱,至元十四年,库官孟□,称验银库子□成,银匠□文玉,银匠□□成,银匠侯君用”,背面有阴文“元宝”二字。
元代继承了金代使用白银、发行楮币的传统,实行银钞相权法。元世祖忽必烈于中统元年(1260)发行中统元宝交钞,虽然以钱贯为单位,却以金银为保证,其中又以白银为主。中统钞流通过程中,稍有壅滞,就出银收钞,建立起主要以银为钞本的货币流通格局。至元十九年(1282)颁行的《整治钞法条贯》进一步明确了专行中统钞、禁止民间买卖金银、将金银集中于国库的衡策。终元一代,始终保持了专用钞而钞主要以银为本的货币流通格局。
据《元史·杨湜传》记载,至元三年至七年间,杨湜“加诸路交钞都提举,上钞法便宜事,谓平准行用库白金出入,有偷滥之弊,请以五十两铸为锭,文以‘元宝’,用之便。”这是元宝银锭的开始。
至于扬州元宝,则另有一处记载,陶宗仪《南村辍耕录·银锭字号》载:“银锭上字号‘扬州元宝’,乃至元十三年大兵平宋,回至扬州,丞相伯颜号令搜捡将士行李,所得撒花银子销铸作锭,每重五十两,归朝献纳。世祖大会皇子、王孙、驸马、国戚,从而颁赐。或用货卖,所以民间有此锭也。后朝廷亦自铸至元十四年者,重四十九两,十五年重四十八两。”这段记载有传闻因素,不尽确切,今天发现的十数枚扬州元宝全部为五十两,没有四十九两和四十八两的。
元代统一全国后,在中央设立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并统辖腹里地区,此外又设立了十个行中书省管辖全国各地。银锭上的“行中书省”指的是江淮等处行中书省,始建于至元十三年,治扬州,二十八年,改立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移治汴梁路(开封)。
(供稿: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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