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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与人》 之 人类的法律、经济、科技与自然法则


人类所说的科技、发明创造,就是人类在大自然的运行规则限制下觉得有压迫感,想摆脱其束缚,某些专注于某点的人,或叫先知(这当然不是宗教意义上的先知,以后提到也是一样)、聪明人就与大自然(也不是神)对话,争取有利于人类(也是自己)生存和生活便利的环境。取得其首肯就成功,不行就是失败。这种能力越强,从大自然取得的有用物质就越多,人类的生存和生活就越便利,生存就越有保障,它不止保障了人类个体,更多的是养育了人类的智能,使人类的能力越来越大。

相对于一个细胞来说,人体也是一个大自然,它是在人体运行的规则下生存的,当然要受人体这个大自然的运行规则的束缚了。莫说是一个细胞,就算是一个臓腑也要遵循人体运行规则。比如胃部,它是人体内食物的消化器官,是人体动能的供给器之一,是人维持生存的重要配件,是一个细胞集团,比在世界上就是一个国家甚至是全人类。它在人体内何尝又不感到压迫?如果它想摆脱人体运行规则的束缚,后果会怎样呢?不言而喻了。如果它希望改善生存环境,得与人体的调节控制系统对话,取得首肯才行,否则将会遭到强烈的反弹,即所谓人说的天灾人祸了。如果是对抗甚至想造大而能力未够,结果只能是死亡或者是令人死亡自己也亡。成功了,人体变成另一种形状的东西,建立适合它运行的规则。即人已死,又或者说人脱变了,原来维持人体运行的规则已不够用或不适用了。它叫自己做什么,人也不知道了。受精卵在母体内的脱变也是一个道理,也是从受精卵的形状变成一个人的形状,也是受精卵内的细胞经过不断的发明创造,从母体中吸取大量营养,令自己变得强大,最后变成人形而通过人体生殖的安全通道降生。不过受精卵的脱变是受人体运行规则保护的,而胃部细胞或胃部想脱变,则是受重重限制的,因为正常情况下,受精卵细胞的脱变是1+1=2,胃部细胞或胃部的脱变是1+0=1或1+0=0。

如人的疾病,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一群智能比人体内细胞高的细胞入侵了人体或人体内某个部位的细胞智能突进,它们挑战人体免役系统的防卫功能至使人生病。某些智能更高、生命保障更强的(如癌细胞)则比人体的防卫系统更强,以至人对免役系统施以援手也不能把它们清除,但它们又未到能在人体外形成一个独立的生命维持系统,结果是造成人死它也亡的结局。

人生病了就要去医治,这是常理,也是人类求生意识的驱使,这个暂且不论。人生病,是因为被外来细胞入侵或体内的细胞突变,不按规则或超越规则运行所致。人去吃药打针甚致动手术,是对这些细胞施以惩罚,甚至彻底产除,表现在细胞的世界就是灭顶的天灾了。细胞在它们的世界,也是为了生存和传承而忙碌着,同样存在着摩擦、冲突、打架甚至战争,细胞们也不知有人的存在,生存在这里,只是觉得它们的世界很大,在它们的世界之外还有无边无际的宇宙,它们不知道这个宇宙就是人体。如果细胞的世界处在人类的古代,则病人的打针吃药就是神施威了。如果是处于人类的现代则是由于细胞为了使自己的生存和生活更有保障而拚命索取,超越了它们层面的运行规则甚至是它们层面以外的规则,造成人体内的机能紊乱而生病,使人不得不使用超常的手段对它们施以天灾来维护人体运行规则,以维持人的存在。如果它们的索取及发明创造未超越它们层面的运行规则而达到了人体免疫系统动作的红线,免疫系统就会动作,表现在它们的世界的就是地震、海啸、干旱、水涝等等严重的自然灾害。人体调节机能的动作表现在它们的世界的则是普通的自然灾害和常见的自然现象。

人的生病,本质就是人体内的细胞世界中的细胞或细胞集团间发生了战乱。内生性的病是某些细胞或细胞集团的科技极为先进,超越了免疫系统的维持能力,甚至可以在人体内任意穿行,但又未到具备能在人体外独立生存的能力。外来性的病,这些细胞本来就具备了在人体外的独立生存能力,是闯进来对人体内的细胞世界进行毁灭性征服,由它们的科技发达程度对比人体内细胞世界的科技发达程度决定最后的结果甚至人的存亡,人施以援手也对抗不了也就病亡了。

我看,大自然根本就是一个生命体,人类是它体内的一个功能细胞群(人类的胎儿未出世前,也是人体内的一个功能细胞群),一个人,就象是人体内的一个细胞。大与小、高与低、重与轻、长与短等等,都是相对而言的。在人的世界,人是人,细胞是细胞,宇宙是宇宙,是人给定义的。但在细胞的世界,细胞或许不叫细胞,人或许不叫人,宇宙或许不叫宇宙。同样在宇宙的世界也是如此。或许宇宙就是大自然,相对于大自然来说,地球只是它的一个微观世界,与人体内的一个细胞或一个细胞群是人体内的一个微观世界一样。人类世界所发生的一切,在人体内、在宇宙中同样发生着,不过是发生的形式、影响力的大少、发生的时点和涉及的范围不同罢了。

大自然是由一个一个的系统构成的,各系统间又有东西连系着。我们把一个单体看成一个小系统(实际上也是一个系统),一片片的小系统组合在一起,被一个壳包裹着,形成了大一点的系统(我们说的壳,不一定就是一片硬邦邦的东西,是这个系统的影响力能触及的边界,也就是这个系统占据着的时间和空间,也叫生存空间)。一片片这样的系统又被一个壳包裹着形成了一个更大的系统,某个位置在竟争中达到平衡就形成一个系统,自然法则就是这些系统的连系之一。就象人类的法律,连系着每个人,维持着人类社会的运行一样。

如果把一个细胞定义为一个小的系统,则是一群小的系统组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大的系统——人体内的臓腑,各个小系统有各自相对独立的运行规则,占据着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各个小系统又在大自然法则、人体运行规则、臓腑运行规则和其自身相对独立的运行规则的作用下,在竞争、生死、摩擦、冲突、妥协中取得平衡而组合在一起。(竞争、生死、摩擦、冲突、妥协是在各个层面的系统中都同样存在的。)一群这样的各具功能的臓腑在人体内各自占据着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又在各种规则的作用下取得平衡而生存着组成人体这个更大的系统,这就是一个人了。人充其量是大自然物质与能量的一个转换器,是承载人类基因和构成人的大自然的物质组合的一个平台。而人体又通过血管把从大自然中取得的各个部位维持生存所需的物质输送到各部位,以维持各个组成部分的生存。又通过神经系统维持各个部位的平衡。透过神经系统和免疫系统等实施人体运行规则,适应大自然规则,以维持人在大自然中的存在。

人与人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个人类集团(即国家),一个个的国家组合在一起构成世界。与地球上的其他生物组合在一起构成了地球上的生物系统,隶属于地球这个系统。地球又与太阳系内的其他星体及太阳组成了太阳系,如此组合下去构成一个人类未知的所谓大自然了(再把细胞细分下去或再往大处组合下去也是一个道理),组合中的各个系统都具备了各自的功能,各自占据着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取得平衡而组合在一起。身处其中,必然要受其运行规则的束缚。其实,一个细胞可以是一个大自然,一个臓腑、一个人也可以各是一个大自然,一星系、一个星团甚至整个宇宙都可以各是一个大自然,就看你站在哪个层面来定义了。现在暂且就把人类认知的宇宙定义为最大的大自然吧。

如果前面的推理是正确的话,照此推下去,太阳该也不是现在人们印象中的这个在形成之初就收储了大量的物质,现在过着侈奢的挥霍生活的富豪。也不是挥金如土,不知未来的败家子。就算是富豪或败家子,其挥霍也是为了换取其生存所需的物质的,只是败家子从大自然中获取能力弱,靠散家财维持罢了。它辐射光能,是给太阳系提供动能,以维持太阳系的平稳运行,同时在它能涉及的范围内收取维持它生存所需的物质。即使只是象人体内血管供给臓腑生存的物质的接合口,也要消耗物质,以维持它的存在。辐射光能,是要消耗大量物质的,如果不是自给自足,则该有其他渠道通往大自然的深处为其提供所需的物质,以维持其存在的。或者是兼而有之,只是人们以现在的认知水平看不到。总之,太阳辐射光能,不会是无私的奉献,而是为了自己的存在而有所索求的。如果只出不进,体积该是越来越少,能力越来弱。太阳系,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身处于大自然中,是构成大自然的其中一个物质组合集团,它有自己独立的一套运行规则,是因为它是大自然里的一个功能组织,它的规则是维持这个物质集团的存在和维持它的功能正常运行的保证,其他的太阳系也是一个道理,具备不同的功能就有不同的运行规则,但它们的规则也要服从于大自然规则,也要为大自然的生存出力,同时大自然的存在也是自己生存的保证,不然,太阳系就不在这大自然中了。更大的星系集团也是这个道理。就象一个人,在受精卵时,在母体内吸取营养,长成人形后来到这世界,之后就要靠自己的能力从大自然中获取维持自己生存的物质一样。如果能力不够或身处的环境没有足够的补充物质的话,就要靠社会或其他人的救济,这个都没有的话,只能是死亡了。

如果大自然是个生命体,也可解释科学家说的宇宙中的黑暗物质比光明物质多得多了,因为人类是这个生命体里某个部位的功能细胞群,人处在其中就象人体内某个功能细胞群中的一个细胞,要看遍人的全体,其要遇到的障碍和困难程度比人要看遍宇宙是相当的。受人体运行规则的限制,想去去不了,只能遥看,把人类现在的视野放进去,连它所处的这个功能组织也看不到边界,更何况是人的全体?人们把看不到摸不着的东西定义为黑暗物质,这样自然就黑暗物质比光明物质多了。黑暗物质也是物质,和光明物质的基本构成是相同的,只是人看不到、就象处于左手掌上的一个细胞,要看到右手掌,它必需要具备透视或绕视能力,且要足够强大,必须要能穿透其它细胞或人体的其它组织,还有空气和其它物质的阻隔,而这些都是它的正常视力所不具备的。当它有了这样的能力看到了,其组织分布和外形也是反着的,这就是所谓的反物质了。这样的结构在人体内俯拾皆是,如左心室右心室、左肾球右肾球、左眼右眼等等。但构成其肌肉组织,骨胳结构的基本物质是一样的,供养系统都是一样,只是各个组织由于功能不同,其基本物质的排列及表现出来的形态不同。看不到时,它是黑暗物质,看得到了其实和身边的没什么两样了。

如果大自然是个生命体,则体内必然有保障其生存的防卫系统,而人是其中的一个细胞,这就可以解释天人感应了。在人体内,如果某些细胞产生变异会引起人体不适的话,则防卫细胞就会有相应行动的。人作为大自然体内的一个细胞同样会受到大自然的防卫系统的监察和大自然调节系统的影响。这些超出其防卫容隐度的行为及实施该行为的人必然会遭到反弹。调节系统的动作对人类也会有影响。人类历史对人来说这么长,其中有些人受到了欺负,而欺负人这方的行为达到或超出了大自然防卫系统的容隐极限而遭到反弹,或者遇到调节系统动作,又巧合了被欺负者的意志,使被欺负者得以尝愿,这完全是有可能的事,也是古人世代难忘的事,古人的学识没现代人这么丰富,但确实是帮了他,于是把它神化了。实际上,古人生产力这么低下,甚至茹毛饮血,他们的行为该是远远触及不了大自然防卫系统的反弹红线的(除非是大量的人死亡即大规模的战争就有可能会触及了),该多是调节功能作用的结果。他们世代相传,形成信仰。所谓的报应,多数是某人或某些行为超出了人们所能接受的极限而遭到人们的拚弃、疏远甚至报服而使其内心孤独、恐惧甚至死亡。这大部分都是人为的。大自然规则的运行,是以维持大自然的存在为目的,它不会因人类的某个人糟遇了惨案而动作,少数人的死亡是竞争淘汰的正常范围,它是不会动作的。但在人类的眼中却是天大的事了,它会使人产生仇恨,寻找各种可能的途径实施报服行为。

如果大自然是个生命体,“人类整体”是其孕育的下一代,这样人类有福了,肯定会有安全保障和安全的出世通道。人类的科技、发明创造会使这个生命体的下一代更具智慧和体能。

如果人类只是其中的一个普通的功能细胞群,则其发明、创造必然受到极大的约束和限制,不能超越其免役功能的防卫容隐度。对大自然这个生命体来说,人类在茹毛饮血或进步一点点的时代,它才是最健康的。因为这个时代它的防卫免伇系统的负担轻很多。但要人类停留在这个时代,人类是不能接受的。

太极图,它虽可描述宇宙万物和生命的循环,但它没有坐标轴,描述的只能是个轮廓,即只能说明是这样,不能回答为什么是这样。以至使人们觉得它神秘、虚无,这是当时知识和视野限制的结果。古人虽有先知,但他们是他这个时代的先知,他们也是人,视野是有极限的。如果今天孔子翻生、老子再世,恐怕也要从一年级学起。别说数理化,就是他们死后的这段历史,也够他们补课了。地球上没有万世师表,没有圣人,只有先知和聪明人。能知三日事,可富贵一生,但也难保几代人,更别说万千年了。今天,别象中国的封建社会一样,千多两千年都在儒家制定的框框里。这样的话,太可悲了!

大自然不会无缘无故地存在,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它的存在,该是负有某种使命的。同样,大自然也不会无缘无故地要人类存在,也不会无缘无故地要人类消失,要人类存在,该是有它的目的,人类的存在该是有其存在的必要。

人类的所谓经济,是“人类整体”的供养系统,是人类在求生存的的历程中构建出来的,即使现在还不很完善,但它使人类的生存和生活更有保障了。它可使聪明人们的知识及发明及时地给人类分享,从而提高了人类的生存和适应大自然的能力。人类通讯系统从口耳传讯至烽火传讯至现在的有线无线传输,是“人类整体”的神经系统在成长。太阳是大自然给地球生物系统供养的一个接合口,输送的是光,在光的边缘就是黑暗物质,它包着太阳光而形成一个系统。光的作用和人类的经济、人体内的血液有异曲同工之妙。当然,太阳也不是只为地球而设,而是为太阳系而设的,即为它所能涉及的范围提供动能。就算是为地球而设,为了它自已的存在和维持平稳运行,也要分身去顾住其他。它是一个接合口,这样的接合口在人体内也是千百万个。如果你是人体内的一个细胞,同样可看到数不清的星星和太阳的。

人类的所谓政治就是定一个规则,要人们按这个规则来运行。所谓的政治斗争,就是由谁来主导这个规则的制定和维持这个规则的运行。这个规则就是维系“人类整体”的纽带之一,它的根本作用是维持人类在大自然中的存在。即使有些时候受主导者的才能及意志的影响而有所偏离,但总的方向不会改变。而那些游走在规则边缘想超越的,自然就受到反弹,这就是人们说的犯罪了。人类在同一个系统里,摩擦、冲突是难以避免的事,就算是在不同的系统里也会有瓜葛牵连,因为都在一个更大的系统里。如天灾多是其他系统或人类这个系统跟其他系统的摩擦、冲突、动作而累及人类的。道德、认知是人类摩擦、冲突的润滑剂、缓和剂,这就是它被人类推崇的原因。规则的运行,对人类的超越行为有压迫感,在知识贫乏的古代,宗教信仰对这种压迫感有缓解作用,神、仙、魔、怪,鬼、魅、魉、魑,对人的超越行为有阻吓作用而被古人所沿用,这都是人为的结果。它的作用结果与法律法规,道德规范要达到的目的是一致的。越迷信的人,就越以它为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过法律法规是硬性的,即时作用的,而它是隐性的,潜移默化的。现在说了出来它就是人为的,是吓人用的,大家都明白了,它的作用就会消失。随着人类认知的扩展,它的消失也是必然的。

发明与犯罪也只是一线之隔,因为都是超越规则的行为,如果其结果超越了大自然规则和人类的所能接受的红线,必然会遭到反弹,实施的人就是罪人。触及了大自然反弹红线,引来的是天灾,而造成人类停步不前,或生存空间萎缩甚至人类消亡,这则是人祸。对大自然的犯罪,人类会不知不觉,因为人类都是在一个前境未知的环境里,向哪个方向走都是未知的,只能是在摸索中前行。人类现在的法律,只能顾及对人类的犯罪,是人类现在的认知限制的结果。但人类的科学发明创造又是必需的,因为只有科学的发明创造才能使人类的生存和生活更有保障。

人类的所谓战争,是自然法则作用于人类个体,在“竞争,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等规则下产生碰撞、摩擦而延至群体的结果,是大自然控制人类整体规模的手段之一,是人类解决在碰撞、摩擦中产生的难以解决的矛盾的终极方案。各种竞争、犯罪、科技发明都是人类为求维持自己在大自然中的存在和争取生存空间的手段。在两个人之间,如果产生了矛盾,能妥协解决的当然是人的优先选择,问题是条件要双方都能接受的。如果不能就采取迴避,迴避也不行就只有打了,谁强谁就占主导,甚至是谁强谁就能生存。同理,在一个群体中,如果产生了多种不同思想,都想主导这个群体,则其间的摩擦冲突将是剧烈的,如果不能妥善解决,最后只有大打出手了,发生在个体与个体之间,人们叫它做打架,发生在少数人群体之间,人们叫它做打群架,发生在更大的群体之间,人们叫它做战争,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对方听我的。

细胞、人、地球、星系、宇宙、更大的大自然都象是在各自的架在生和死的两个端点的输送带上,起点是生,终点是死,上无边无际,下无底无托,想停下来也不行,你停了,它也把你往终点送,某些太活跃的跳到外边去,这就是他的终点,稳定的就会存在的时间长些,但终点总会到。这就是自然法则与大自然中万物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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