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看王宝强离婚的这幕剧,感觉挺替他难受。一个生命中最亲的人,能对你这样,而你曾把她视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半。
简直让人失去对婚姻的向往...
接下来的财产清算,与其说是婚姻的清算,倒不如说,用一柄利器,把自己心中最疼的部分一下下割掉,是精神的葬礼吧。
不评论了。
我看到相当多的人,在朋友圈给宝宝出主意,让他去买大额保险,说是这样可以保全资产,离婚时不用分,欠债不用还什么的。
这点是很值得怀疑的。
查询婚姻法、保险法的全文,以及关于它们的司法解释一、二、三,没有找到一句,关于离婚后,商业保险如何处置的描述。
更没有条款说,保险是“不可分割”、“离婚带不走”、“能保全财产”什么的。
所以醒醒吧,也别再拿这一点忽悠人了,保险,真的没有那么万能。
它和其它婚内财产一样,都是需要按法律分割的。
它确定有一些保全财产的作用,但只限于某些特定情况下。
还是拿宝宝,这个倒霉人举栗子吧。宝宝和马蓉结婚之后买的保险。不管是谁买的,给谁买的,只要婚后买的,就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分割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把其中一方,从保险合同里踢出去,同时付给对方补偿金。
比如说,婚姻期间,宝宝给马蓉买了一份保险。
那在离婚时,解决办法就是,宝宝在和马蓉协商之后,把投保人变更成马蓉,同时要求马蓉付一半的保险费用给自己,或者是一半的保单现金价值。
如果马蓉不同意,宝宝就只能退保了。
当然退保是最糟糕的解决办法,最好不要选。
那么,哪种情况下,保险能够作为“不可分割之财产”呢?
一、宝宝结婚之前买的保险。
这个不用说了,和其它财产一样,婚前挣来的,属于自己。但是如果婚后宝宝还在交保险费,婚后费用也要分给马蓉一半。
二、宝宝给孩子买的保险。
不管离不离婚,孩子是自己的亲孩子,保单买给孩子,可以算作是赠予子女,不需要进行分割。
如果宝宝想少分点钱给马蓉,可以花很多钱,给孩子买保险。
这算是保全资产的一个办法吧。
一些值得逐磨的信息:
1、查询结婚法的司法解释,发现最新的一次解释里,关于房产分割的内容,大大增加,说得非常非常细。
充分说明,房子在家庭财富中,占有的至高地位。
另外,最新的司法解释里,还加入了有关亲子鉴定的内容....
2、在离婚时,你交的公积金、养老保险,需要分割。
也就是退休之后,退休金还要分给前夫or前妻一部分。
是不是很憋火?
3、还有几位问彩礼在离婚之后,能不能要回来。
当然不行了。除非你能证明,送彩礼这件事,导致你的生活变得非常困难....
4、婚姻法简单得过分,只有3000多字儿。
完全适应不了,这个日新月异、越来越诡异奇葩的两性世界了。
在我公众号里回复宝宝不哭,可以看——《被出轨后,宝宝大量财产也将被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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