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国瑞城,到中二层买水,边看各种运动牌子的店。深灰浅灰我都喜欢,大概因为从前他爱穿,我记得他各式样的灰色衣服。店门口挂着纯棉毛圈儿的运动裤,这一季的主打男款,设计醒目。本来只在展窗外看来着,店员问,是不是给朋友选?我不经思索地回答:对,186高穿。
我不会再给他买衣服了。如同我不会再给他机会挂断我电话。
快毕业时俩人在天坛溜达,细细看那些运动衣的仿货,样式做工还都令我们赞不绝口。他正拿着一件黑t恤衫,有点失落:我从没试到过合体的西装。最大号裤子也短,要不然就瘦。他练武术的,居然长那么高,系里都没第二个。中学时,吃饭教练不让他回碗,怕身子重,到16岁他还是很顽强地闯过一米八。从此日日与运动衣为伴。
听他那话,一套面料优良,剪裁制作精良的男士西装就是我心里最最高尚的装备。黑色的,深蓝色的,最好有微微闪亮的领子和袖口,还搭配一件暗条纹的衬衫,挺阔的领结。里面裹着的那个男人,精力充沛,来领我的手,浑身发散着幸福的味道。
他穿运动衣帅到啥地步,他自己倒不知道。或者他穿体大校服,裤子好多土,打老远跑来,我都看得满眼星星桃心。故意不提,我打趣他:买不到,那你结婚也穿运动衣!我穿啦啦队服,也挺般配的!他一笑嘴巴咧得好大,拍我的大脑门儿:我会去订做呀!一辈子就和你结一次婚,必须搞得特正式!到时你也给我严肃起来知道吧!
他穿正装什么样?没看到。相伴的大段时光,他都穿着柔软面料的衣服。我也那样,鼓一口气,努力跳到他背上,头倚他肩膀,觉得像抱一只熊,茸茸的,厚厚的,热乎乎的。那样的他才属于我。
这背影就住我心里面。他肩背挺拔,话少,走路像一阵风。我的爱情停留在20岁的夏天下午,根本不知道热,穿球鞋并排走,偏头说话。电影院在闹市区,下一个大路口的右侧,而我们不赶时间,心头满满,五指交缠。
这后遗症,似乎是往后不管遇见谁,我都会想起,那时的,幼稚的,我认为最接近爱情的爱情的模样。
那个人简单,令我无忧。我问:你心里有没有藏着爱慕未遂的女孩儿呀?他走着路,站定了冲着我说:没有!我要谈就认真谈。他的爱情没有暧昧。
我呆在他家很得意,那个人是我青春的全世界。他吃了一大口红烧茄子,不过一盘烧得黑糊糊的素菜,突然放下筷子把我抱起来,说:我跟你回家拿户口本,现在咱俩就登记结婚去!真的,不开玩笑!这个疯子!我乐得东倒西歪。
即使我们并不富裕。那个人说:以后咱们去海边的小城市生活好吗,安个小家,有点闲钱,找个不用每天坐那么久地铁的工作。我认命,答好!后来看自己,其实是个很拼的人,没别的,有他万事足。有他,别人要的我都不抢了,别人抢的我都不再需要。
坐他自行车后边座位上,环抱他的腰,我高兴那么那么久;约好逛一个不收门票的公园,我兴奋得一夜睡不沉;想鼓起勇气拉他的手,我的耳朵听到了自己的心跳;他第一次双臂搂住我,我已经相信苦痛与我绝缘。
甚至分手,他说:要是知道结果分开,我根本不会和你开始。他令我明白,总有一个人,他的爱情世界非黑即白。他不想让我猜,不想给我伤害。
得到过真正爱自己的人,大概都有后遗症。他也一样吧。
和任何外物都没有关系的是爱情。所以爱情的门槛实在太高了。朋友说:除非一个人什么都有,他才能考虑接纳什么都没有的爱情。长大后,什么都没有的我们,想找什么都不太缺的人。将开始时,除了爱情,我们什么都要多想想。我们的爱情惧怕条件,败给条件,又超前苛刻。那样的爱情,治愈系的爱情,不可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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