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华阿姨入驻某互联网护工平台后,被介绍到黎某父母家中,负责照顾脑萎缩的一对老人。
去年7月8日早晨,华阿姨在黎某父母家发高烧,自行用药无果。上午10点左右,她在微信群里联系老人的儿子黎某等,告知自己发烧。
法院判决
上海奉贤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护工平台是促成交易的中介方,不应承担雇主责任。华阿姨和雇主黎某构成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黎某给华阿姨提供了带有空调房间的居室;从工作任务来说,华阿姨照顾两个老人也没有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华阿姨告知发烧后,黎某和家人及时发现情况不对,病情比较严重的时候也拨打了120电话,并没有延误治疗。且华阿姨本身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可以自行判断自己身体情况并及时就医。黎某及家人没有阻止过华阿姨就医,一般的雇主也不可能意识到发烧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因此法院认为,雇主已经尽到提醒注意、及时救助的义务,不存在过错。
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请,被告黎某自愿补偿原告1万元。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要分清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北京市东卫(南京)律师事务所 茆海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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