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 解释:曾参住在鲁国的费地,费地有一个人与曾参同姓同名,他杀死了一个人。有人告诉曾参的母亲说:“曾参杀了人。”曾参的母亲说:“我的儿子是不会杀人的。”说完,她一如既往地织着布。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人对曾参的母亲说:“曾参杀了人。”曾参的母亲还是照常织着布。又过了一会儿,一个人又告诉曾参的母亲:“曾参杀了人。”
从前曾参住在鲁国的费地,费地有一个人与曾参同姓同名,他杀死了一个人。 有人告诉曾参的母亲说:“曾参杀了人。”
曾参的母亲说:“我的儿子是不会杀人的。”说完,她一如既往地织着布。
没隔多久,又有一个人跑到曾子的母亲面前说:“曾参真的在外面杀了人。”曾参的母亲不相信,她还是坐在那里不慌不忙地穿梭引线,照常织着自己的布。
又过了一会儿,第三个报信的人跑来对曾母说:“曾参的确杀了人。”
曾母心里骤然紧张起来。急忙扔掉手中的梭子,端起梯子,越墙逃走了。
根据曾参的贤德,他母亲对他的信任,应该不会相信这样的话。但是有三个人怀疑曾参杀了人,那么慈爱的母亲也不相信他了。
于是,后人根据这个故事,总结出成语“三夫之言”,泛指经过多人传播的流言。
虽然他十分信任手下的人,但是如果三夫之言听多了,不免让人怀疑,所以他干脆谁也不信了。 皇帝都是孤家寡人一个,遇到三夫之言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即使是背负冤家错案之名也要斩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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