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其中,中央企业(简称“央企”),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1)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从经济作用上分为提供公共产品的,如军工、电信;提供自然垄断产品的,如石油;提供竞争性产品的,如一般工业、建筑、贸易。
(2)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企业,属于金融行业,如国有五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3)由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管理的企业,属于烟草、黄金、铁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
通常指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企业。相对于其他一些国家来讲,中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范围是比较窄的。
特别指出,在我国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企业属于正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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